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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2 21:01:28瀏覽548|回應6|推薦13 | |
新約聖經《啟示錄》中,使徒約翰在他的異象夢境裹,應神的要求寫封信給在以弗所聚會的聖徒們。 信裡開頭時稱讚他們有堪為表率的好行為,有耐操地為神事工勞碌的忠心,有嫉惡如仇惡的義氣、有揪出自稱使徒,卻是披羊皮狼的智慧;更有為神的名忍受一切壓迫的決心。 但在信末突然來個腦筋急轉彎:「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離棄了起初的愛。」《啟示錄 2:4》 哇噻,這「起初的愛」有那麼重要,超過這一切,為神勤奮勞苦、犧牲奉獻做的事工嗎? 是沒錯,初戀的愛是很甜美、很單純的,但不穩定啊!難道神偏好情竇初開的愛?! 趕緊查看希臘原文對照,在〈American King James Version〉 版本,這句經文譯成 ”Nevertheless I have somewhat against you, because you have left your first love.” "first love",直譯為「起初的愛」,但也能譯成「上好的愛」、「居首位的愛」。如換成現代年輕人口語就是「最愛」。最愛,擺在心中的位置就是擺第一位。 這就懂了:作一大堆討神喜悅的事工,卻没當祂為最愛,表示還有比神更可愛的事物能奪走我們的心,然而,沒神在裡面的事物都是虛空,因人生總有走到盡頭的日子。 夫妻間也是如此,彼此都辛苦地為這個家任勞任怨作了許多事,但如沒把配偶當作最愛,這些事都是虛空,都是泡沫。在新天新地裏,我們是神的新婦,是衪的配偶,若不視衪為最愛 , first love,一切的事工也盡是捕風。 熱衷宗教律法的法利賽人曾考問耶穌:律法上那一條誡命最大? 耶穌對他說,『你要全心、全魂並全心思,愛主你的神。』這是最大的,且是第一條誡命。其次也相仿:『要愛鄰舍如同自己。』一切律法和申言者的教訓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馬太福音 22:37-40》 原本對「鄰舍」的了解是指四周的旁人。但在實際的生活上,許多旁人真的很難愛到如同愛自己一樣啊!神未免也太為難我了? 直到一天讀路加福音 (22:26-37) 時蒙光照,看見「鄰舍」一點不差是指神自己!這時才得以釋懷;神的心願是要我們全心、全魂並全心思愛衪,並要我們愛祂如同愛自己一樣。 路加福音是這樣記載耶穌如何回答那位律法師的考問。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是怎麼念的? 他回答說,『你要全心、全魂、全力並全心思,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答得對,你這樣行,就必得著生命。 那人想要稱義自己,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 耶穌接著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中間,他們剝去他的衣服,把他打個半死,就撇下他走了。 適巧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對面過去了。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也照樣從對面過去了。 但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他那裡,看見,就動了慈心,上前把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客店裡照料他。第二天,拿出兩個銀幣,交給店主說,請你照料他;此外所花費的,我回來必還你。 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之人的鄰舍? 他說,是那憐憫他的。」 你看,鄰舍就是那憐憫他的人!祭司、利未人都是人們尊重,很容易敬愛的人,然而,他們尊榮的地位,除吸引你愛慕之外,對你卻沒有實質幫助。撒瑪利亞人難以被人們愛,因他太平凡了,沒有祭司、利未人那樣看來神聖不可侵犯,卻滿有憐憫,能摸到你的難處,帶你渡過難關! 施憐憫的神,不是住在那高不可攀的殿堂中,而是平易近人地當我們的鄰舎! 愛鄰舍如同愛自己一樣,就是愛那憐憫你的,如同愛自己一樣。 在主耶穌眼中,萬有都沒你貴重,所以當你還在罪中,祂的憐憫驅使祂甘心為你釘死在十字架上,你是祂的最愛,你是祂的 first love,祂願意付如此重價把你從罪中贖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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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