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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的媽霸凌 勒索9國中生
2011/01/13 11:34:28瀏覽203|回應0|推薦0
九名國中生從小叫國小同學的媽「阿姨」,沒想到阿姨竟夥同凶狠中輟生,藉口他們在背後罵她「靠北、白目、GY」,要求賠償精神損失,每個字二萬元,否則法院見。國中生怕被告,兩個月不吃早、午餐,省下一萬「和解」。汐止警方昨依恐嚇取財罪將兩嫌函送。

警方調查,新北市汐止區四十四歲無業的婦人鄭進慧,平日在汐止中興路一帶出沒,夥同十九歲中輟生蘇冠宇,兩年來涉嫌恐嚇勒索多名單親少年,藉各種理由恐嚇取財。警方形容是「另類霸凌事件」。

鄭嫌在兒子就讀國小時,就帶著他的班上同學,一起外出吃麥當勞、打撞球吃喝玩樂,這群同學也以阿姨相稱;沒想到這批汐止北峰國小的學生,升上北市和新北市國中後,卻被他們口中的阿姨相中,從九十八年十月起,藉各種理由勒索錢財。

警方調查,鄭嫌以聽到被害少年在她背後辱罵她「白目、靠北、GY」等十五個字,要求一名少年賠償精神損失,聲稱依法院判例一個字二萬元,要求賠償卅萬元,否則法院見。

少年因不懂法律,加上中輟生非常凶狠,擔心若不「和解」被扁,最後討價還價,以一萬元成交。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楊淑芬接獲檢舉後,指揮警方查辦,目前已有九名少年分別被勒索數千元,最高兩萬元不等,被害少年多為單親少年或中輟生,遭到同學的媽媽恐嚇,又不敢告訴家長和校方,任由同學媽媽宰割,少年只好將家長給的早午餐錢「奉獻」出來,有的少年還向其他同學「周轉」支付。

還有一名少年只因與鄭女兒子踢球時,不小心踢球碰到其子,即開口索取五百元,以及一千元精神賠償,被害少年要付款時,臨時又藉故加碼五百元,外帶一百元車馬費,這名少年單單踢球一事,就被訛詐二千一百元。

警方調查,迄昨至少四所學校八男一女計九名學生受害,鄭嫌和中輟生行徑十分惡劣,又專找單親或問題少年下手,無疑是另類的校園霸凌,全案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中國時報2011.1.13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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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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