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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9 20:15:52瀏覽201|回應0|推薦0 | |
校園霸凌事件不斷,校長的角色也面臨挑戰。
曾有人形容,近十多年台灣的校園被教育改革政策,整個翻轉過來。校園中,除了有許多年輕但養成明顯不足的師資外,許多校長對於遴選制度有疑慮,不敢進行大刀闊斧的校務改革。 尤其民國八十四年迄今,教師法的修改,在學校中成立「教師會、教評會及家長會」,形成校園「三會鼎立」現象後,舉凡教師的聘任、申訴、解聘、授課、課務編排等問題,都採校園合議制,對校務運作產生相當大的影響。 另外,家長也可透過家長團體直接參與課務及教師聘任、校長遴選等重要決策。校長人事權受到限縮。 加上校園民主及地方制度法的實施,各縣市首長對於校長遴選及考績影響力提高,地方民代也成了替學校爭取補助款的重要人物,校長不得不重視與地方人物的關係。 遇有學生問題,家長動輒找媒體或民代,到校表達意見甚至進行抗議活動,增加校長辦學與教師管教的困難。為了明哲保身,對校園霸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錯失防微杜漸的黃金時間。 曾有調查顯示,許多校長認為,除了專業能力外,更重要的是如何經營「人際與人脈關係」,最好不要得罪老師、家長或社區人士。 面對愈來愈複雜的學生背景與家庭成分、自主性極高教師,與緊盯校園的媒體與民意機構,校長很難一展所長,甚至被迫提早離開杏壇。 學校辦學的良莠不齊,關鍵在於校長,同樣是面臨校園霸凌事件的民主先進國家,非常重視建立有效的校長遴選辦法與配套措施,期選出具有教育理念、懂得領導的優質校長,尤其面對校園霸凌事件,能夠具有新的思維,與突破舊有的習慣領域,透過多元途徑有效轉化問題學生與校園生態。 徹底檢討校長遴選制度、增加校長治理校園的權責,會是防止校園霸凌的第一步。 聯合報投書2011.1.9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083537.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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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