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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19:59:53瀏覽151|回應0|推薦0 | |
環保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未來民眾違反空污法、噪音管制或水汙染防治等環境保護法時,除了處停工或罰鍰外,未來還需依環境教育法裁處環境講習1至8小時不等,盼透過環境教育,減少違法行為。
環保署表示,環境教育法從明年六月實施,除了公務人員及高中以下師生,未來每年須參加四小時的環境教育講習外;100年環境日起新措施,還包括違反環境教育法裁罰基準上路,除了罰鍰還需上課。 環保署說明,依規範,未來裁處金額1萬元以下者,將接受1小時環境講習,超過1萬元以上者,依比例,接受2至8小時環境講習,而被裁處停工、停業者,一律接受8小時環境講習。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2010.12.27】 http://udn.com/NEWS/LIFE/BREAKINGNEWS9/6058815.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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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