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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經驗】「多看」到底看什麼?
2017/05/09 18:04:57瀏覽878|回應0|推薦17

  求學時,上作文課的時候,老師都會說多看其他人的作品,慢慢就會知道怎麼樣寫出好作品?

  後來就連洛琳有時候遇到讀者來信,或是有人在問怎麼寫小說時,才發現,竟然說出跟老師一樣的話?

  「多看」就對了。

  只是,為什麼有些人看了那麼多的小說,還是停留在原地?有些人不看小說的,還是可以一本接一本的出書?後者除了天賦,多數人還是屬於需要努力,才能完成出書的夢想。只是看其他人的作品,究竟看什麼?

  洛琳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建議一下想從事小說創作的人,在看作品的時候,可以從幾個點下去「多看」

1.文筆及辭藻:

  觀摩其他人的文字作品時,首先注意到的,便是對方的文筆。小說不外乎是由事件和人物所組合起來的產品,但就像你想買房子的時候,不可能把鋼筋水泥丟給你,你就知道這間屋子接下來會長什麼樣子吧?是童話小屋?中國建築?還是摩天大樓?

  修辭就像是外觀,怎麼樣的外形、怎麼樣的壁面會吸引人,這是基本的要件。如果還無法明白,我就開宗明義,直接跳到「形容詞」。

  事件要有個起頭,除了「陳述」,就是「形容詞」了。像懸疑推理小說,如果一開始要告訴讀者有個人在港邊被殺了,除了點出時間和事件,這時候「形容詞」就可以帶人進入氣氛。例加:「黑黝黝的夜晚,天上沒有什麼星子,黑暗像是頭看不見的野獸,稍一不注意,就會被撕扯……」

  在這裡,「形容詞」很快的讓人明白那股氣氛,而帶入情節的推展,同時「形容詞」也能讓閱讀的人更快速的想像,或是感受其氣氛。所以在看書的時候,第一個可以學的,便是「形容詞」。

  這些詞彙看多了、看久了,就可以知道在什麼樣的場合適用,並給讀者當下的氣氛。但並不是叫你在寫小說時,一字不露完全照抄,而是在讀多了「形容詞」,你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將它重新呈現出來,或著有更好的「形容詞」出現。

  除了「形容詞」,「陳述」以及「人物心理描寫」也都會用到辭彙、文筆,如果你將小說拆開,仔細觀察,就可以學習到他們的優點。

2.架構:

  小說通常都有架構,以愛情小說來講,不外乎是:男女主角相識-->情意滋長-->矛盾衝突-->吵架或分手-->事件轉折-->喜劇或悲劇(結局)。

  推理小說:事件發生-->辦案過程(抽絲剝繭)-->真相大白。

  當然還有其它類型的小說,像是溫馨感人、輕鬆小品,甚至科幻或靈異,不過所有的小說不外乎「起、呈、轉、合」,先有個引子,中間是事件過程,最後才有結局。如果想寫愛情小說,著重的當然是男女主角的情意或中間的衝突。

  但很多小說的類型其實是混在一起的,像是推理劇當中,常常也有愛情、鬼怪當中也有懸疑,但是要搞清楚,你所寫的是什麼小說?如果你想寫的是男女主角因為殺人案,而聯手破案。要搞清楚,到底是在寫愛情?還是推理?

  舉例:2017年上映的韓劇「隧道」,男主角因為穿越,而到了30年後,但他還是十分想念老婆,同時他也知道,他必須破案之後,才有辦法回到老婆身邊,所以中間強調的是辦案過程。如果16集有10集全都拍攝他跟老婆的相識、相戀、回憶,「隧道」就不是懸疑推理,而是浪漫愛情戲了。

  架構會比文筆辭藻較難學習,但其實更容易釐清。因為文筆辭藻所組合的文風,那可要靠時間的積累,找出自己的風格,而架構一旦破除,就很容易知道方向,更不至於偏頗。必須,要先知道自己要寫的是什麼小說?然後才能舖陳,就像建房子,總不能玄關蓋得比客廳還大吧?

3.含意

  有些小說,你可能十年前看了,就只是看完,如此而已。而十年後,你長大了,歷經更多的人事,再翻起那本書時,就會「心有戚戚焉」。

  明明書沒變,為什麼你看得懂了?因為你變了,你看懂他裡頭所要呈現出來的東西。

  叫一個五、六歲的幼稚園小孩,看羅密歐與茱麗葉,頂多為他們掉兩滴眼淚,轉個身,馬上跟朋友跑出去玩。而青少年(女)在聽到這個故事時,心中有感嘆、有惆悵,這是因為十多歲無論男女,早已明白什麼叫「情」,所以在看到茱葉對著夜空詢問「喔!羅密歐,你為什麼是羅密歐,拋掉你的名、忘了你的姓……」那段台詞會更有感觸。

  「情」是羅密歐與茱麗葉故事的主軸,不管他中間有兩大家族的對決,有陰森恐怖的墳場,但讀完之後,你所知道的,就是它是個「愛情」故事。除了「愛情」,莎士比亞更告訴我們,仇恨是不可能解決問題,只會製造問題,這是這齣戲的含意。

  以上是洛琳在看書的時候,所會注意的重點。看小說不是享受嗎?搞這樣會不會太複雜?其實不論是純欣賞,或鑽研時,都還滿有樂趣的。

  當然要注意的細節還很多,像第一點提到的,文筆和辭藻這部份,又牽扯到筆風,華麗或簡約、質樸或溫和,這都是屬於個人的魅力,其他人的文筆,可以化為自己的養分,經過吸收消化,再透過自己的語氣呈現出來,也就是要有自己的風格。而風格,是最無形的。

  而在架構的部份,也扯到呼吸……沒錯,小說也是有呼吸的,你在看一本小說的時候,不可能整篇都是高潮,也不可能讓你的情緒全凝聚在一起,一定會有讓你休息、鬆懈的時候,像男女主角正面衝突時,女主角跑去找朋友哭訴,其實這已經算是讓讀者小小的鬆懈了;警探辦案時,也會在思考,而不是一直在抓壞人,這種小小的喘息,也能讓讀者消化前面的劇情。而這一收一放之間,才不至於讓讀者疲憊。

  而最難摸清的,是第三點含意的部份,以愛情小說來講,其實翻開言情小說,你會發現看了365本愛情小說,它都在講愛情,但如果你看了所有的愛情小說,你也會發現所有的愛情都不一樣。現代愛情?古代愛情?男強女弱?女強男弱?遠地戀愛?還是青梅竹馬?都在講愛情,但也都不同。真正的創作者就是讓故事是獨一無二,就是這細微的差距,讓每個愛情小說有不同的特色。

  為什麼提得是愛情小說,而不是其它小說?因為「愛情」是人類共同的經歷,是初學者最容易下筆的小說。即使現在火紅的輕小說,甚至BL小說,也不乏愛情,所以洛琳就以愛情小說切入,最容易讓大家明白。

  當然想寫出一篇吸引人家繼續閱讀的小說,還有許多眉眉角角,洛琳就只在「多看」其他人的作品這部份,提醒大家該看的是什麼?

  即使到現在,洛琳也還是在看其他人的作品,國、內外都看,甚至看不同類型的書,像勵志散文、衛生保健(?)聽起來好像跟小說無關?但這些書,不代表跟小說毫無作用。我先前因為採訪而協助出版社出了妥瑞症的書,後來「弟弟不要哭」這本討論妥端症的小說於焉誕生。

  你所看的、接觸的事物,不一定對你沒有益處,如果在翻書之前,就先拋棄了它,那可能只是少了個新的體驗。
當然,有些人會說盡讀書不如不讀書,看書,總得要有自己的判斷力,不過,這又是另外一個議題了。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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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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