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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9 03:39:58瀏覽320|回應0|推薦1 | |
怠惰,好像是本性使然,懶慣了就罷了。
距離延後一周開學的二月中,至今又過了一個多月。這段日子以來,各種事情都產生了很劇烈的化學變化,比方說又重拾記帳士參考書、認真面對實習以及演講等等莫名其妙的非正式課程,以及終於面對自己臃腫肥滿的軀體,然後終於願意找人拯救自己來了。 沒有,別跟我提運動,那是前生的冤孽、累世的仇敵。我上週四能看到電梯人太多就改爬樓梯,這已經是不可多得的造化了。有些東西就是能讓自己懶懶地瘦,比方說改變飲食習慣什麼的。這倒是比較容易,管住自己的嘴就好、多喝水就好、把吃的時間拿來看書就好。 我高中至今永恆不改的好夥伴花花醬,義氣相挺、勇往直前的肩負起監督我的重責大任,督促我下定決心開始忌口行動:每日回報吃的東西、喝水量、以及代餐使用情形。這可謂我人生中的重大改變,在我過去二十餘年人生中從沒想過的,代餐這種東西,可能會形影不離的陪伴我度過這段黑暗時期。 前面的人生太好過了。以吃給自己拍拍的次數,永遠大於鼓勵自己勇敢面對;或許這是對自己的懲罰與最後挽救的手段,就像《篤姬》裡面,篤姬對慶喜說的:「就請閣下繼續活下去吧,為了向那些相信閣下,結果卻因跟從了閣下,而遭到背叛之人贖罪,而繼續活下去吧。」 此時,遠方彷彿有道聲音也是這麼說的:「就請閣下勇敢潦下去吧,為了向那些糾纏閣下,結果卻因糾纏了閣下,而造成悲劇之人對抗,而勇敢潦下去吧。」 一切要是有這麼簡單就好了。 想完成的目標可不只那麼一點點,太貪心了的結果就是消化不完、囤積成兇猛的固體積累拖垮這副身軀,比方我一直很想做到的,把我雙親的姓氏疊一起這件事。 聽起來是不是可以技巧性的,讓我娘冠夫姓然後我改從母姓?不,不是的。這樣一來,按照現行法規,因為我娘改為夫姓,而名字變成三個字,所以我一樣是從父姓,這一切都沒有改變。而我所希望的,是如同若干年前吵得不可開交的,居里夫人問題一樣的,將他倆的姓氏疊在一起,後代子孫都是如此。 為什麼不可得呢?我一直疑問著,即使在近代的東西方社會,明文規定之前,都是可以這麼操作的。所以是明文規定的錯誤嗎?在現在社會中,明文規定後的事情,通常難以變更,從而習慣;又因習慣後而使人不會求於改變,但這對於我而言,簡直是災難啊。有生十六年以來,種種與親屬間的藩籬,除了不常相處的淡漠以外,最常見的不就是因為姓氏家族理論而生成的壁壘嗎?那麼,要像上古一樣,姓、氏是分開的兩個理論,男子稱氏而女子稱姓嗎?我猜測,這便是母系社會最後殘存的一點掙扎,在戰國後世仍被男性霸主給取而代之的,一種家族表徵。 那麼,我理想中的理論該當是如何呢? 首先應該分成兩個階段:出生、成人。 出生時男女有別,男子從父、女子從母,就像艾多美雙邊下線制度一樣,按照性別把家族的表徵傳承下去;然而到成人之時,因為生理、心理種種因素,在請領身分證時(台灣完備的戶籍身分系統,讚。),應當賦予第二次選擇的機會。 這時應該分成三種情況:繼續使用原姓、改為雙親另一方姓、同時使用雙親姓氏。 這個社會上有太多種人;或許,其中有一大群人是不想結婚的,自然不會、也無法擔負傳宗接代的責任(一輩子單身的那種情況,結過婚、未婚生子的都不算),會不會因為跟雙親都很貼近,如果在每個人都會養育至少一個孩子(來源自旁系相當輩分親屬過繼、或者收養國內外孤兒)的情況下,從姓的問題應該如何解決呢? 我個人是不贊成繼續使用單姓的,並非我歸屬感強,且淺薄的只看姓別辨別親屬,而是既然不與他人共同擔負傳承責任,是否應該同時肩負起雙親傳承下的責任呢? 太沉重了,每每思及這個問題,都會反給自己這樣一個詰問:「身為幼子幼孫,思考、妄行於這種不該是自己責任、或者還輪不到自己承擔的事情,意義為何?」 這次,答案或許是:因為既然自己可能沒有責任、也沒有急迫承擔的必要,是否能夠突破這種桎梏,開創一條更為平等的道路?應該是自己很清楚--沒有開始、就不會有結果。光有理論而無實際成就它的辦法,到最後都僅止於空想罷了。 或許,我在幾個月後要開始悶的備審,在研究目標方面可以寫這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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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