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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自己同意而做的
2009/05/17 14:00:34瀏覽635|回應1|推薦7

去了柏林三天,一下火車馬上感受到大都市的氛圍,其自由度達到連車牌上都有意識型態的塗鴉,雖然我住在德國小鎮,但過去在島國大都市長大的我,馬上就可以聞到那熟悉的味道,可惜的是,那並不是讓人雀躍期待的那種。

但我是為了住在這的友人,而不是為了這個地方來的。

我們住進了一棟經濟又交通方便的青年旅社,是個實惠到青少年學校校外教學、各國背包客都湧進的地方,樓下還有一間小小的pub提供音樂與飲料直到深夜三點,所以如果晚上為了透氣而開窗,就可以徹夜聽到歡唱一百。

Check in時,友人誤會了對方的意思,以為一個月前訂好的四人房被訂走,現在必須一人多花幾歐元住在兩間兩人房,這樣四個人住兩晚,總共多花幾十歐元,我們都是窮學生,平白多幾十歐也不少,本來在一旁等候的我,於是就出面扮個黑臉,假裝不滿意地抱怨了幾句話,結果對方馬上又轉口說那個要多付錢的房間也沒了,剛才是他弄錯了,他可以幫我們找價錢類似的別家住宿,但問題是,我們四人已經抱著一大堆行李與剛採買的糧食疲憊地抵達,看似再也無力移動的狀態下了,所以本來是要假裝的黑臉,真的越來越黑,本來無所謂,卻好像因為假裝,就真的快生氣了。

真是太可怕了,彷彿感覺到一股龐大的烏煙瘴氣朝我湧過來,就在我想要假裝生氣開始。難怪有人說過,就算想要哭,也要笑,這樣笑著笑著,就忘了想哭的事情了,生氣也是一樣。

幸好後來解開了誤會,就跟對方道歉,他蠻冤枉的,我也蠻慚愧的,真的體會到,這是個連假裝都不可以犯罪的靈肉實存世界。

儘管在緊要關頭爆發前熄火了,可是我還是感覺到自己犯了錯,那種感受是很明顯的,就好像本來一池澄清的湖水,有人拿著長棍子深入湖裡攪動底層的泥巴,是的,因為裡頭還有泥巴啊。

隔天主日禮拜,一聽到經文,就傻眼了。

全部跟嘴巴說話犯罪有關,那天早上真想把舌頭打三個洞,用線穿起來綁緊。

印象最深的話語:

自己同意或喜歡而去做的事情非常多:

發脾氣、犯血氣、說謊、說別人閒話、惡評、離間、散布流言蜚語、批評、猜忌嫉妒、做事以自我為中心、爭吵辱罵等等。憎恨也是不法,憎恨就像犯了殺人罪一樣,想必是很不容易悔改的。

「因為自己內心受傷,就隨著情緒在屬肉上所做的事情,事實上都會構成罪而使人下地獄。」

都是因著自己同意而去做的。

比起後悔彌補,悔改所做過的事和說過的話,那樣困難的程度,不如在犯錯之前,忍耐不要說也不要做還容易些。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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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旅貞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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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銳
2009/05/18 11:42
好敏銳的心靈。
太陽光(moonsea) 於 2009-05-19 20:25 回覆:

哪裡 不敢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