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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1 21:19:04瀏覽479|回應0|推薦5 | |
※※※ 1. 2 ※※※ 下班後的傍晚很無聊,又不想跟同事到Pub玩耍,也許我有點潔癖,怕旁邊的人喝太多酒然後吐到我新買的襯衫,也怕遇到足球賽轉播。一遇到足球賽,就看到一群壯碩的男人抱著啤酒,排坐在電視機前,目不轉睛地瘋狂膜拜,不論那群足球員有沒有把球射進球門,這群男人都會高舉雙手、手舞足蹈或者拍案氣絕。儘管膜拜足球的風氣之甚,他們仍不諱言自己是天生基督徒的身分。有次一個朋友自嘲地對想跟他傳教的美國摩門教徒說:「我還需要被傳道嗎,我天生下來就是基督徒啊。」但是他說他從沒去過教會,也沒翻過聖經,頓時,我改變了「神聖歐洲」刻板印象。 既然群眾活動沒意思,我決定回家上網,不同的是,今天第一次點進別人的網路日記。聽說相當大量的人會在網路寫日記,我也聽說現實世界當中,這些人其實一點也不喜歡寫日記,所以我嘗試把兩種日記連結起來,找出不同的地方,結果發現現實與網路矛盾的人,很可能是因為日記不能被分享,只能自己看,不然就不會是日記,會變成公諸於世的文章,但如果不能跟別人分享,一個人的日記又實在很寂寞,那種無法被分擔的苦悶教人難以接受,所以選擇網路寫日記,反正看的人大多不認識自己,所以網路日記不可不說是種難以自拔的傾訴渴望。 那人在網路日記上寫著:「我從來沒想過會遇見你,如果能早知道,你在我愛你之前,就愛上了我,我所走過的路不會如此扼腕。」 讀到這樣的告白,叫人無法忍住不繼續點入對方的個人資料,看到對方的照片,竟是有過一面之緣的朋友,這種一下子讓人從上一刻說著「請問、不好意思」,下一瞬間就切入「告訴你,我愛上一個人」的速度,大概只有網路可以做到,而我卻又那麼舊石器時代,對於這種冰河瞬間解凍、溫度急速上升實在難以招架。
我曾經見過她一次,那一次長達五天。因為對那種便宜機票的小飛機感到十分新奇,與其說重遊英國,不如說想坐飛機票只是三倍電影票錢的飛機。所以就決定去看英國的一個朋友雷恩,然後順道去國家公園保育區走走。 雷恩召集了幾個朋友,其中一位就是我恰巧在網路看到她日記的女生。我們幾個人租了車跟渡假小屋,很幸運的,我只負責當旅遊費用的分母。那幾天就散步在多霧的清晨中,享受「我也不認識誰,誰不認識我」的感覺,這叫人有種幾乎窒息的喜悅。 但對於清晨過後人群走動的街道,我是怎樣也提不起勁。 「森,你應該多出去走走,這次要不是我叫你來,你大概怎樣都不知道什麼是放假吧。」雷恩說,然後動手把我Discovery動物頻道關掉。 「我是在放假啊。」我又把動物頻道打開,裡面的大象正巧在噴水洗澡。 大夥對我的看法議論紛紛,可是我哪管得著。我的腦袋早已經被清晨白茫茫的霧所填滿,只留下一點空隙,讓我去意識目前正在看的動物頻道還在轉動畫面。 「去去去,孩子們自個去玩吧,經過一個夏天的工作量,我已經得了心力枯竭症,快讓我好好獨自恢復一下。」我揮手趕他們上路遊街去。 「哎,山裡面的公路要開發,人的意志力也需要被開發,如果人生只有「使用使用,那麼結果到後來就是沒得用。」雷恩訓地我頭頭是道,可是他哪知道我的虛弱啊。 我不免虛弱地感嘆:「意志力啊,你是不是忘了回家的路哪?」 最後兩天硬是被他們強拉出木屋外,雷恩一把搶走我手上的閒書怪叫:「森,我可沒邀你來英國待在屋裡看書!」 於是我就被塞進車子,跟他們去小港口跟那些看了又不能吃的天鵝拍照。港口邊滿滿的天鵝,我假裝無害地走到一隻最肥的天鵝旁邊,在天鵝旁邊站著一個藍眼的小女孩,她正在丟麵包屑餵天鵝,很多地方規定不能餵食動物,包括鴿子是違法這種規定,我想到上次還不知情自以為善良地站在市政府前餵鴿子。 我像是童話故事裡的大廚師,叉著腰對那隻肥肥大鵝說:「不知道這隻翅膀有多重,大概夠幾個客人吃?」 那隻本來樂天知命(其實是不知死活)拼命吃麵包屑的天鵝,聽了馬上拍動翅膀像隻大鴨子趕緊逃開,旁邊的金髮小女孩則眼睛瞪得很大,對於牠吃飽忘恩負義走人的模樣難以接受,可能她本來期待那隻酒足飯飽的天鵝,離開前至少表演一下水上芭蕾。
下午就進入更荒涼的保育區,之所以說相當荒涼是因為,放眼望去沒有其他人,除了滿山滿野的綿羊。我生平第一次看到會走路的綿羊,而且是那種毛很多、角很捲的那種,牠們跟我印象中的羊長相不太一樣,而少毛太多,多到整個身體就像一團毛球,可能是剪毛工人去渡假。繼續走下去,雖不能說路況不好,但走起來很吃力,在跨過一個山頭就停下來休息,那時天氣很涼爽,有點小雨,太陽快下山了,我突然往腳下一看,一大團毛鬆鬆地留在地上,我心想,剪毛的工人太偷懶了,剩下的毛竟然沒清理乾淨,可是在沿著毛往前一小步,就看到一排白骨,還有一對角,當下心裡有點毛,就往四周看看,真是遼闊的原野。 我指著地上的毛問雷恩:「喂,你看那是什麼?」 雷恩正拿著照相機取景,他瞥了一眼說:「毛。」 「我當然知道,我是問這是誰的毛?」我沒想到雷恩神經那麼大條。 「應該是綿羊的毛吧。」雷恩這次連看也不看一眼。 「好,那這個呢?」我指著旁邊的白骨。 「骨頭啊,好,森,這是綿羊的骨頭。」雷恩知道我是愚公,正在移雷恩山。 「等等,你不覺得為什麼這東西會在這裡,那表示這裡有什麼?」我像 「有什麼?」雷恩終於把照相機拿下來,因為下雨了,他需要拿東西保護鏡頭。 一個蘋果加一個蘋果等於,蘋果。 「表示這裡有野狼群出沒。」我企圖恐嚇其他的人,我想在場唯一的女生應該會站在我這邊。 「喔。」那個女生看了一下,這麼回答我。 突然想到今天那隻肥肥又無辜的大天鵝。 生命是如此寶貴而脆弱,並且讓人好輕易地忽視了它的存在。 回憶起這件事就覺得有趣。
唉,管別人日記寫什麼,自己的回憶好保管好才是真的。 想到這,就趕緊把這段往事紀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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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