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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17 09:39:06瀏覽7|回應7|推薦0 | |
2006/06/16 16:10 從早等到晚,在台北天母街頭也遊蕩快一天!終於,監護權官司的第一次開庭時間要到了 ! 在下午15:30左右,我們開始往家事法庭出發!老婆說:"心裡好緊張哦!" 雖然,我嘴巴沒說什麼,其實,我心裡也緊張的要命!緊張到氣都快喘不過來! 到了家事法庭,我的目光到處游移搜索,找尋對方的蹤影... 人還沒來!報到處也沒人到!最扯的是還在開第三庭(我們是第七庭) 又在附近繞了一會,約15分鐘之後,再走回家事法庭,還沒進門就看見對方在外頭抽煙!而且,還和一名陌生男子聊天.心想:"他會請委託人嗎?"氣氛頓時凝重緊繃,心情七上八下,不過,不管怎麼講,"要開始打戰了"! 更何況這官司不是為了私利而是為了立文立德!加油!加油!
下午四點半,老婆和對方陸續進入法庭,我一樣不能進入,因為只有當事人才能進入... 那位陌生人也沒進入... 雖然,我不能進入,心情一樣緊張萬分,擔心老婆會被對方的話語刺傷,擔心對方會對老婆大呼小叫,我一直禱告,一直禱告... 期盼法官能彰顯公義,期盼雙方都能有理智和睦的靈...
忽然,聽到陣陣的怒吼聲! 是法官嗎 又聽到對方斷斷續續的聲音 是他和法官在爭論嗎 若真是如此,情勢對我方會比較有利
可是,對方如果被激怒,會不會出庭之後會做出不理智的行為呢 我要不要對法警說"要注意他一下"呢 大約在16:50左右,大門終於打開,聽到法官在對老婆說關於社工探訪家裡要注意的事項... 老婆出門後,我們馬上繞道大葉高島屋裡面,以迴避對方
以下是老婆在法庭內的概況: 1.不需老婆重述,法官早就了解整件案子的來龍去脈,而且,他還知道社工有申請通常保護令,對方有對社工亂提告訴.也就是說法官早就注意到對方這個問題人物. 2.門外聽到法官的怒斥聲,是因為對方又東拉西扯,不肯去就醫,不承認自己有病.法官說:"若你不去就醫,官司對你是不利的".結果,對方才承諾會照法院要求去看病. 3.對方更換住處,可能有在外租屋. 4.法官告知雙方:將派社工探訪雙方的住處環境,並在探訪過程中,需提出教養小孩的計畫給社工.另外,社工亦會詢問小孩的意願.然後,社工會將評估報告交給法官,法官再開庭做裁決. 5.社工探訪住處時間會另行通知.下一次開庭時間未定. 6.確認雙方的住處.住處會保密不讓兩造知曉. 7.我方訴訟費用收據文號,法官未收到,要求我方查詢或補繳.
後記: 仔細想想自己的情緒反應,為什麼會對此次的開庭那麼緊張?緊張到氣都快喘不過來. 因為是我們第一次主動向對方提出告訴,而且是關於小孩的監護權,擔心對方會有激烈的情緒反應和行為.我心裡一直在模擬可能會發生的狀況,我該如何應付.當然啦!能不發生是最好.不過,總是要未雨綢繆... 開完庭後的迴避,好像顯示出我們的害怕軟弱.其實不然,只是想免去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更何況真正的大丈夫是"能屈能伸" 最後,我要對老婆的勇氣好好鼓勵讚賞一番 老婆你很勇敢哦!不輸給"大丈夫"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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