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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4/13 11:01:20瀏覽27|回應2|推薦0 | |
關於我們向地檢署提告對方的誣告之訴,歷經一年半多總算有了結果... 結果並不意外,「不起訴處分」!
2010/4/13 (二) 10:30 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之前,我就曾對老婆提起:「我們現在跟對方的訴訟就只剩下『誣告』了,奇怪,明明是很小的案件,為什麼檢察官可以拖這麼久都還沒結案呢?不用想都知道的結果,不就是『不起訴』嗎?究竟檢察官在考量什麼?」 無解。 然後在我們幾乎忘了這件事的時候,突然接到來自地檢署的公文,還以為對方又重新再出發,展開新一波的官司訴訟。拆了信封,看了裡面的內容,才鬆一口氣...搞什麼嘛!原來是我們苦等已久的「不起訴處分書」啊!雖然我們提告失敗,但這本是在我們預期範圍之內,如果檢察官真的要起訴對方,我想,我們還會覺得很困擾呢! 感謝主!一切訴訟總算結束。希望對彼此都是一個全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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