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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9 22:52:58瀏覽839|回應4|推薦22 | |
開始創作
或許是因為作文比賽的關係,我對自己的文章稍微開始產生了信心。 自從升上了國中之後,我開始接觸課外書籍,對於小說更是瘋狂地沉迷於其中,國中三年來我瘋狂地購買書籍,直至畢業時,我的書已超過了一百本。雖然有大多數都是小說類,但我都很喜歡每一本書,也相當愛護它們,一拿到書我就馬上包上書套,而且絕不允許出現任何摺痕,這或許是一種怪癖也不一定。 由於大量的接觸網路小說,我也開始對小說創作產生莫大的興趣。當時有個yahoo聯盟,叫做「戀戀不忘」。盟友們會將許多文章、音樂或者是自己的創作與大家分享,並以e-mail傳閱,這是我第一次發表小說的地方。 當時的我接觸電腦打字並不久,加上注音文的流行,所以我的第一篇小說充滿了注音文,但或許是因為流行的關係,所以並沒有人因為注音文而批評我的文章,只有叫我繼續寫下去。可是那篇小說我只寫了一篇後便沒有再繼續了,原因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卡稿。 我不是作家,但我卻常常卡稿。書櫃中有三十幾本筆記本,每一本都是我的創作,但沒有一篇是完成的,因為我總是在第一個章節結束後便不知該如何讓故事繼續下去。這是種很糟糕的情況,對於有著這種症狀的我至今還能安然無事地大喊:「我要當作家!」這也算是一種奇蹟了吧? 在第一篇號稱為小說的文章宣佈斷頭後,我便有好一段時間沒有再說自己要寫小說了,這就是所謂的三分鐘熱度。 第二篇號稱為小說的文章開始發芽時,我已經戒掉了注音文這東西(另外,火星文這東西,我一直都很不喜歡,除了表情符號……)。我還記得這篇文章叫做《蜻蜓的戒指》,它現在還待在書櫃中其中一本黃色封面的筆記本當中,但依照我的個性,它只有寫了兩面多便被我宣告停止。 第三篇可以稱為小說的文章,我寫了好久才讓它結束,但由於前後內容創作的時間相隔太久,所以文筆絲毫連貫不起來。它叫做《當邱比特下凡》(後來改成了《愛神下凡》),是一篇不到一萬字的故事,內容很老梗,但卻是我第一篇完成的故事。 大概是因為有完成了一篇完整的故事,使我開始對於小說創作更加感興趣,雖然它們都只有發芽到第一章,但是每一篇都是我想出來的故事,雖然它們尚未完成,但都是我的創作。我想,若是有一篇我把它們全部完成的話,這大概又是屬於我的另一個奇蹟了吧?但我想有一天,我會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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