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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很多事 1
2019/05/18 04:29:37瀏覽558|回應3|推薦18

搬完了店,就等著交屋,家人去買了一個房子,其實這個房子早就該買的,因為我常說的,當一個國家通貨膨脹嚇人時,就該買房保值,無奈長輩不聽,就愛抱著現金,十年來,錢薄了不少…

還沒交屋就故事一堆,常常每天都有新故事,讓人疲於應付…

首先是房仲,他一付要幫忙屋主八十歲的老太太賣掉房子後搬去養老院,她有一個五十歲的兒子,吸毒者,所以家裡被弄得亂七八糟,他住的房間曾經起火,衣櫃被燒到一些,天花板得換新,其實看房子時都知道,覺得這房子還是可以投資,一開始我問了,萬一她兒子不搬怎辦?有暴力傾向嗎?

房仲給的回答算中肯。

簽合約時,我想用自己的律師,因為律師費可以打七折,原因是我提出不止有一件過戶,房仲說: 既然你的律師可以做到,我們這邊也行,我儘量爭取。

所以,我沒硬把這個條件寫到合約裡。

私下問房仲,如果你們的鄰居想幫忙老太太換不同的生活方式,你要收多少佣金?他答: 很低,才收2%。

在我之前已經有一個簽約者了,他的合約時間到二月底。雖說他的貸款是下不來,但是以法律來講,他還有時間。

我簽的約生效算是二月十九日,房仲死催著我把錢匯到律師那裡。我就是死踩著,除非我看到第一個簽約者簽了放棄聲明,我才願意匯錢。

到底在堅持什麼?第一,別以為一般客人都不懂。第二,擺一下我的架子,才差幾天死催我,到底差什麼?我不喜歡被一直催,催得沒有理由,房仲說:相信我,第一個簽約者貸款下不來,他沒機會了。我答: 口說無憑,有根據比較算數。我可不想錢匯去律師那,萬一不成交又得轉回來,白忙。

我就是知道,房仲和貸款公司互通聲息,在客人時間還沒到時,就私下討論貸款機率,房仲就把這房子再放到市場去。

當我收到寄來的合約複印時,我傻了…因為房仲公司狠收老太太8,5%+稅15%,意思就是最高佣金的上限了。

當我去律師辦公室簽文件時,眼前的律師讓我有點吃驚…很年輕,三十出頭吧,也許是個子比我矮,感覺上就覺得有點小孩子的感覺…

收到的帳單並不是說好的打七折,只拿到九折,律師說房仲沒和他提這件事,我回頭問房仲,死不承認他曾保証過,他只說去試看看。

好吧,必需說是我的錯,我的婦人之仁又跑出來了,我正確的做法應是,指定律師,並把它列為合約的條件之一,不要拉倒。對方為了成交,就得同意用我指定的律師。當初覺得反正都一樣折扣就不用太堅持。

他說是老太太堅持用自己的律師,騙誰?老太太不懂這些的,且還有件奇怪的事,他把第一件交給另外律師事務所,他之前說和他們合作的律師很好等等。就因為第一個簽約者送到那裡,現在第二個簽約者就是我,送到不同律師事務所,可見他有其它考量,為什麼律師費談不下來,因為房仲不肯放棄佣金,所以律師不可能再打折給我,全當別人是笨蛋,不知道他們在搞什麼?

當我簽完文件後,賣方又拖了好幾天才去簽文件,我開始覺得交屋時間一定會拖到。後來老太太又找不到房產的原件,又去申請複印本,一拖又十天…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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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May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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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14:21

我們是正派生意人,跟正派的中介打交道,知道法律,給中介應該的費用。

好比,以前網絡不發達,我們要通過旅行社訂票,訂旅館。那時的方法就是找幾家旅行社比較,久了,就有信任的旅行社。

你要買房賣房,也是用這樣的方法,多找幾家,比較比較。上網查一下有人被騙的經歷。

生意不好做,或許對方是做一票賺一票的心態,你就要逼自己比他們厲害,這樣就對了。

靜若(mimy2011) 於 2019-05-22 03:02 回覆:

貿易仲介和房仲應該很不同。前者以信用服務拿服務費,後者的做生意意味比較重。

以買房來講,最怕遇到準備落跑的律師,通常客人要把錢匯到到律師公司開戶的trust account,這個錢律師也不能隨便動,就怕他給你的帳號不是。然後你就慘了,曾聽過有律師把客人的錢,可能是幾個吧,捲走了,然後就跑了。

不過,這種例子不多。買房有個問題,就是你挑的區域,你認識的房仲幫不上忙,分區域的不能隨便跨區的,房子要賣,房仲都希望客人簽專售權給公司,意思就是別公司幫忙賣,只能分少少的佣金。他們都想辦法說服你簽給他們,他們會說幫你做廣告什麼的,如果沒簽,可能無法太積極賣你的房子,其實他講的也是事實,因為有人一個房子給五家賣,像這種的沒公司要專門幫你做廣告。邊緣化的結果就是,有可能你的房子拖了很久才賣掉,屋主比較吃虧。

總之,就多請教有經驗的人準沒錯。


MayMa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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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0 20:29

你說的很正確,一般人都很少遇見的事,就需要這些中介出現,而他們也是賺這種服務費。

律師的名聲很不好,就是因為他們是落井下石,向需要幫助的人收錢。但他們就是吃這種訊息飯,關係飯的。現在網絡發達,有些法律可以自己先看,甚至自己寫訴狀,就不用花錢。我在大陸的時候,就是被律師氣過,騙過(後來他被我整得很慘),所以自己讀大陸的法律,自己寫訴狀,然後找關係認識到院長,把庭長,律師一起寫在訴狀。原本一審他們贏,但他們跑來找我和解。

你是生意人,就要有生意人的思考方式。你是活在現在這個社會的現代人,就要具備生活在這個現代社會的能力。現在全世界那麼亂,你就要更敏捷的,努力的對付之。放心,春天不管多遠,總是會來的。

靜若(mimy2011) 於 2019-05-20 21:37 回覆:

您真是厲害,但想必花了很多時間和心力在上面,辛苦了~不過,我一直覺得學到就是你的了,也是好的。

其實以開普敦來講,約堡不是我的區域就不談了,有聽過某個台灣律師s,吃台灣人也不嘴軟,唉,別太相信講同語言的。

大致說來,開普敦的房仲業和律師算透明化,就過戶這個領域。能拗的錢也那幾樣,費用其實差不多,我倒覺得報關的比較可怕,無上限,吃過一次老僑的虧,嚇的半死。誰知是真卡關還假卡關,一卡,各種費用全都跑出來,利潤都被吃光了。

房子的事,眉角的事比較多。不過,我也看過什麼都不清楚的人,還不是照買,也沒什麼大問題 。也許真的沒事,也許是吃虧還不知道。

我聽過一個比較可惡的,一個屋主因為生病也因為離婚,所以無力負擔房子,找到的仲介明知她的狀況,賣了幾星期後,房仲決定買了她的房子,可是把過戶押到幾個月後才進行,又砍了價。這個屋主,錯賣了房子,從此與買屋無緣,後來南非房地產飛漲,她再也回不去了,現在快要六十歲了,無屋、無存款。

那房仲趁人之危,不應該。屋主說她後來才知道他們不能直接跟客人買房子,可以去檢舉他們,後來她還是沒那麼做。


MayMa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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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9 16:22

這些事,都是生活中的一部份,大家都要遇到的。

生意交易,是要費心思,有能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有交易,就有雙方利益的衝突,要有足夠的方法才能制勝,要不然,怎麼會有個“成功的生意人”這個名詞呢?

靜若(mimy2011) 於 2019-05-20 02:33 回覆:

一般人一生能買一次房也許兩次,如果遇到無良房仲和律師,就很慘。前幾年有個新來的台灣朋友遇到很特殊的狀況,半年過不了戶,想必一定很煎熬…他就是很神秘的悶著頭不問其它人,等到出問題時,已經發生了,那案例讓大家吃了一驚,因為不常見。

只是想說,律師和房仲每天都在經手同樣的事,哪能撈客人,他們一清二楚,一般人常常會吃虧,只能說多請教,每個人的案子狀況也不盡相同,也會有失算的時侯,也不用太苛責自己,就盡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