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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 04:29:37瀏覽558|回應3|推薦18 | |
搬完了店,就等著交屋,家人去買了一個房子,其實這個房子早就該買的,因為我常說的,當一個國家通貨膨脹嚇人時,就該買房保值,無奈長輩不聽,就愛抱著現金,十年來,錢薄了不少… 還沒交屋就故事一堆,常常每天都有新故事,讓人疲於應付… 首先是房仲,他一付要幫忙屋主八十歲的老太太賣掉房子後搬去養老院,她有一個五十歲的兒子,吸毒者,所以家裡被弄得亂七八糟,他住的房間曾經起火,衣櫃被燒到一些,天花板得換新,其實看房子時都知道,覺得這房子還是可以投資,一開始我問了,萬一她兒子不搬怎辦?有暴力傾向嗎? 房仲給的回答算中肯。 簽合約時,我想用自己的律師,因為律師費可以打七折,原因是我提出不止有一件過戶,房仲說: 既然你的律師可以做到,我們這邊也行,我儘量爭取。 所以,我沒硬把這個條件寫到合約裡。 私下問房仲,如果你們的鄰居想幫忙老太太換不同的生活方式,你要收多少佣金?他答: 很低,才收2%。 在我之前已經有一個簽約者了,他的合約時間到二月底。雖說他的貸款是下不來,但是以法律來講,他還有時間。 我簽的約生效算是二月十九日,房仲死催著我把錢匯到律師那裡。我就是死踩著,除非我看到第一個簽約者簽了放棄聲明,我才願意匯錢。 到底在堅持什麼?第一,別以為一般客人都不懂。第二,擺一下我的架子,才差幾天死催我,到底差什麼?我不喜歡被一直催,催得沒有理由,房仲說:相信我,第一個簽約者貸款下不來,他沒機會了。我答: 口說無憑,有根據比較算數。我可不想錢匯去律師那,萬一不成交又得轉回來,白忙。 我就是知道,房仲和貸款公司互通聲息,在客人時間還沒到時,就私下討論貸款機率,房仲就把這房子再放到市場去。 當我收到寄來的合約複印時,我傻了…因為房仲公司狠收老太太8,5%+稅15%,意思就是最高佣金的上限了。 當我去律師辦公室簽文件時,眼前的律師讓我有點吃驚…很年輕,三十出頭吧,也許是個子比我矮,感覺上就覺得有點小孩子的感覺… 收到的帳單並不是說好的打七折,只拿到九折,律師說房仲沒和他提這件事,我回頭問房仲,死不承認他曾保証過,他只說去試看看。 好吧,必需說是我的錯,我的婦人之仁又跑出來了,我正確的做法應是,指定律師,並把它列為合約的條件之一,不要拉倒。對方為了成交,就得同意用我指定的律師。當初覺得反正都一樣折扣就不用太堅持。 他說是老太太堅持用自己的律師,騙誰?老太太不懂這些的,且還有件奇怪的事,他把第一件交給另外律師事務所,他之前說和他們合作的律師很好等等。就因為第一個簽約者送到那裡,現在第二個簽約者就是我,送到不同律師事務所,可見他有其它考量,為什麼律師費談不下來,因為房仲不肯放棄佣金,所以律師不可能再打折給我,全當別人是笨蛋,不知道他們在搞什麼? 當我簽完文件後,賣方又拖了好幾天才去簽文件,我開始覺得交屋時間一定會拖到。後來老太太又找不到房產的原件,又去申請複印本,一拖又十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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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