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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在核電和煤電之間選擇嗎?
2019/03/12 23:58:45瀏覽38|回應0|推薦0

基本上核能、燃煤都不是永續的電力,但是無可否認藍營所發動的擁核勢力可以崛起,和綠營執政者忽略空氣污染問題的嚴重性有相當的關聯。兩年多以來空氣污染成國人最關注的環保、社會和公共衛生問題,尤其是細懸浮微粒(PM2.5),人民主觀上感受到空污無所不在、空污問題在惡化。

 

 

Mendelssohn Violin Concerto E Minor OP.64 (Full Length) : Hilary Hahn & FRS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1dBg__wsuo

 

【摘要2019.3.4.蘋果 詹長權】2018年九合一選舉藍營以選舉綁公投策略成功翻轉核能論述,其中的第16公投案俗稱「以核養綠」公投通過(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讓蔡政府失去使用綠營主導在2017111日立法三讀通過俗稱「非核家園」條款的《電業法》95-1條規定來落實2025年「非核減煤」的能源轉型目標。

展望2020年總統選舉,廣義的能源政策會繼續是選舉主軸,而狹義的「讓核一、核二與核三廠延役,讓核四廠營運」的發電方式,也會是公投的項目之一。 

基本上核能、燃煤都不是永續的電力,但是無可否認藍營所發動的擁核勢力可以崛起,和綠營執政者忽略空氣污染問題的嚴重性有相當的關聯。兩年多以來空氣污染成國人最關注的環保、社會和公共衛生問題,尤其是細懸浮微粒(PM2.5),人民主觀上感受到空污無所不在、空污問題在惡化。

當空污讓天空常常籠罩在灰霾之中讓人民看不到藍天,讓人民生活周遭親友得氣喘、過敏、呼吸道疾病、心臟病、中風、慢性肺疾病及肺癌等空污病時,空污就不只是客觀數據的科學問題,而是生存的問題。尤其是對於受燃煤火力發電廠和石化工業區影響,且空氣品質常常都是高於世衛標準值24倍的中南部縣市的空污難民更是如此。 

「以核養綠」的倡議者沒有完整告知人民,核能發電因為核災風險後果嚴重、核廢料最終處置困難、建造成本高、疑核反核民意難克服、天然氣發電、風力太陽能發電成本逐漸逼近核能的優勢下的根本限制,讓20世紀傳統核能發電廠在歐美自由民主政治體制、市場經濟的國家越來越難興建。

台灣的4座核電廠的興建也都是在戒嚴時期作出來的非民主的決策,導致台灣核電廠的興建成本、核能安全、核廢料處理問題都被嚴重低估。 

公元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之後,我曾引述美國《華爾街日報》報導指出,全球有14座核電廠位處高活動斷層地震帶,全集中在日本及台灣,台灣4個核電廠都名列其中;其中更有15個反應爐同時面臨地震和海嘯的雙重風險,台灣核一及核二廠4個反應爐全都上榜。

國內的核電廠除了位處地震帶之外,為了抽取冷卻水及運輸核燃料與蓋廠的方便,4座均離海很近,其中核一廠更距離海岸不到1公里,雖然核三及核四距離海岸超過1.6公里,但日本福島海嘯可以到達內陸3公里以上,核三及核四共4個反應爐,若碰到福島海嘯規模,也難逃吞噬,等於台灣4座核電廠、8個反應爐都面臨著海嘯及地震雙重危險。 

台灣核電廠除了地震及海嘯之外,其實還暗藏土石流的危機,面對台灣核電廠位於高風險位置的問題,我建議要先「停、看、聽」,「停」即核一、核二廠應如期除役,不要再延役,核四廠也先停止;「看」即看日本怎麼做;

「聽」即聽專家學者、居民及全民的聲音,再決定下一步要怎麼做。8年過去,我們看到福島核災對30公里半徑內城鎮生活環境,和海域生態的輻射影響仍在,日本大部分核電廠即使是在做過核安改善和安全係數提升之後,仍然難以取得專家的認可和人民的信賴,而處在關閉狀態之中。

當我聽到擁核者用對核安和核廢過度簡化、美化的核能萬能無害說法來迷惑民眾時,就想起東京電力在福島和災前對日本民眾、企業、政府所做的安全保證。事實證明「福島式核災」一直都不在電廠和核工專家的估算之內,台灣擁核者要誠實告訴人民自己專業判斷的極限。一旦核安保證失效釀成核災時,自己將面對核災居民和社區所能承擔的有限責任。

其實「以核養綠」和「非核減煤」的主張看似衝突卻也有其共通點,藍綠兩造隱約承認「核、煤」都不是台灣最理想的發電方式,「綠電」才是永續台灣最終的發電選擇。兩造的差別好像只是如何、用什麼速度完成台灣社會從「核、煤」過渡到「綠電」的能源電力轉型作法上的差別而已。

聯合國設定永續發展的第七個目標是在2030年時達成,確保人人可以獲得負擔得起且乾淨的能源。我們不妨以2030年為時間軸的起點:往前檢視到現在可以做些什麼轉型?往後規劃到2050年應該再做些什麼轉型?

電夠不夠用?基本上是一個供應和需求平衡的問題,既然從現在到2030年新的、髒「核、煤電廠」將因為社會紛爭和共識難得而無法興建、運轉,要達成電力的供需平衡,現在可以做的事之一就是,透過改善能源效率讓每人平均電力消費、每一單位國民所得的電力消耗量逐年下降,來減少用電需求和減緩電力供給的壓力。

2017年為基準(年均2614億度,7-9724億度,工業用電佔53.5%,服務業、住宅用電尖峰出現的89月,上班日下午3、放假日晚間8時的用電尖峰)來讓各行各業的逐時、逐月、逐年電力需求同步下降。 

要做到這一點,耗能產業要轉型、商業住家的冷凍空調效率要提升。在這個全民節電的前提下,從現在到2030年可以增建相對乾淨的「天然電廠」做為主力電廠,「以氣止核、去煤、養綠」讓台灣過渡到2050年全綠電的時代。從現在起「風光綠電」的興建應該加倍加快,「氫能綠電」的規劃也要起步。在這個能源轉型的情境下,要電,就不必要在核電和煤電之間選擇。

(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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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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