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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方案(九)
2013/12/20 14:40:12瀏覽264|回應0|推薦6

法律會導引教育的方向,因為法律是最低度的道德,如果連這個道德的底線都守不住,將來受衝擊的不止是婚姻和家庭,而是整個社會倫常的崩解。

 一個人有生病的跡象,我們會趕緊改善他的飲食和調整作息,避免他真的生病。而不是先預期他可能會發生的一大堆其他併發症,去把所有相關的藥買來。我們不願意社會走向病態,不願意國家淪為所多瑪、蛾摩拉,招致上帝的審判。所以雖然同性戀存在是事實,我們也尊重這些人的權益,但同性婚姻有害於社會善良風俗,不應以立法鼓勵這個現象。目前少子化已經衝擊人口結構,未來會產生很大的經濟問題,同性婚姻會造成更嚴重的後果,把國家帶向滅亡的途徑。法律要導正這種偏斜的社會趨勢,而不是隨從這樣的趨勢事先訂定法律因應。

  同性戀者作為一個自然人的人權已有足夠的法律保障,他有和異性結婚的權利,要與同性伴侶發生性關係或同居,法律也沒有禁止。所謂制定法律予以規範,目前恐怕是多餘的,同性戀者除了爭取結婚的權利,其實應該也不願意被政府其他法律規範。同性戀者要的是更多的自由,是「解放」,不是約束,所以說支持政府制定相關法律予以規範,反而與同性戀的訴求背道而馳。你說對嗎?(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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