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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7 02:59:52瀏覽803|回應1|推薦6 | |
好人做壞事-----談談高俊明 (參看:貪官可惡,清官可殺) 《報載高俊明和施明德合開記者會,大和解》。。。。。。。。。。 先在此鄭重推薦彭蕙仙寫的<十問高俊明牧師> (網路轉引處: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peng/archive/2006/08/28/2289.html , 原文發表于2006-08-28 09:42)該文辯證嚴密,力透紙背,是難得的好文章。雖然原文發表時空是兩年前的倒扁,但經過兩年沉淀,現在重讀更有味道。 彭的文章特別有趣的一點是用引圣經來借力打力,這令我想起兩個例子:洪楊與王國維 -------洪秀全在天京胡作非為,越搞越出位,遇到實在掰不過去,就說是天兄耶穌托夢,東王楊秀清(也不是東西),想動卻被洪先壓住,洪借酒裝瘋修理楊,楊吃了悶虧,也來《托夢》!在大殿上“被耶穌附身”,責打天王,。。。。打完“大夢初醒,求洪原諒”,全部賴給耶穌,---《就你他媽的聰明會玩托夢么?》 -------民初清華大學曹云翔校長想加強文科陣容,成立一個重量級的國學講座,環顧北京,以國學大師王國維最具份量,不想王是留辮子的遜清遺老,覺得到共和的大學教書是《貳臣》,不接聘書,對曹的拜访連門都不肯開。曹問計于蔣孟麟,蔣轉薦胡適,胡教他《奧步》---進紫禁城見溥儀,說明原委,請溥儀下一道《圣旨》命令王國維接旨去清華教書。這下正中要害!王國維哪敢拒旨?磕頭謝恩完了乖乖去上課! 我把這兩段寫出來,要e世代看看,100 年前曲線斗爭的經典。 彭用圣經十問高,是《打著紅旗反紅旗》,《西門豹式的斗爭》(http://blog.udn.com/meimei3/1692927)從以上得到的教育是:徐桐倭仁既然中了“理學”的毒,就拿“理學”來治他!高既然可以用道袍十字架來掰獨,彭就翻圣經請教。 【施明德‧高俊明‧馬英九 聯合報╱黑白集 2008.09.08 】02:42 a 明天九月九日,是紅衫運動二周年紀念日。 上周五,施明德與高俊明舉行「愛的重建」記者會。事緣九九運動期間,高俊明指施明德為「賣台集團第一勇士」;高在記者會上公開向施致歉,請求施的「赦免」。 回顧九九運動當時的社會氛圍,最不可開交的是將「反扁」與「賣台」畫上等號,亦即將「挺扁」與「愛台」畫上等號。高俊明即持此見,所以才會指施明德是「賣台第一勇士」。相對而言,施明德則認為「愛台」必須「反貪」;陳水扁既貪又腐,所以必須反扁,這才是「愛台」。 一直到上周五,施高二人對陳水扁的看法仍有極大差距。施指扁還在硬拗、狡辯、負嵎頑抗;高俊明則稱「還不知道事實」,必須「面對司法」,不願批扁。也就是說,施明德似乎認為,在民主社會中,除了司法,尚須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但身為牧師的高俊明卻彷彿認為,沒有良心這回事,除非司法宣判有罪,這不啻是對宗教理念的完全背叛。 身著牧師服的高俊明,其實已與身穿袈裟的鄭新助無異。二人已是「挺貪第一勇士」,但挺貪豈是愛台? 九九運動的價值在於反映自動自發的民間良知。然而,值此二周年之際,施明德請見馬英九,欲面交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卻遭府方以莫名其妙的理由拒絕。其實,施明德只是想在這個紀念日轉達民間「反貪」的期待(任何政府皆不可貪腐);但是,馬英九卻只知顧慮是否會引發「反扁」或「干涉偵審」的猜疑。 難道,馬英九亦如高俊明及鄭新助,眼裡只看到「陳水扁」,卻看不到「反貪腐」的普世價值或天經地義? 【2008/09/08 聯合報】@ http://udn.com/ 向十字架上的偶像陳水扁膜拜? 【聯合報╱社論】 2008.12.03 03:35 am 扁案的真相愈來愈清楚,扁家的罪行愈來愈浮現;挺扁而高喊「阿扁無罪」的人口愈來愈少,但最近幾場挺扁集會卻是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出面領銜主辦。 民進黨挺扁尚可理解,因為政黨本來就未必是在追求公義,常有不能自拔或向下沉淪之時;另如李鴻禧之類的學者挺扁,甚至詛咒檢察官三代不得好死,也不意外,因為這類學者只有這種格局,也只能演此一戲路;但是,做為台灣的一個重要教會,現今竟然成為挺扁的主要支柱,這卻是牧師、信眾及全體社會可堪省思的不尋常現象。 近幾個月來,扁家突然將扁案宗教化。一方面,自喻為受難的耶穌;另一方面,將司法及社會制衡因素指為魔鬼。自喻為耶穌,例如,陳水扁說:「我願意死在台灣歷史的十字架上,而不願死在亂石堆中。」吳淑珍亦說:「像耶穌為我們捨命一樣,我們(扁珍)願一起為台灣捨命。」將司法及制衡因素視作魔鬼,則例如,陳幸妤說:「上帝會在天堂看著你們這些魔鬼,他會知道怎麼處罰你們。」吳淑珍亦說:「希望上帝感動那些居心迫害我們的人,良心發現,不要對我們政治迫害。」 扁案是神魔正邪大戰;扁是耶穌,司法及社會是魔鬼。民進黨可以呼應扁家的這種看法,李鴻禧等學者亦可;但教會能否同意此種看法?這種看法是否符合純良的教義? 「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基督教對於「罪」及「不義」的見解是:一、在宗教上,「不信耶穌救主就是罪」;在社會中,「違背律法就是罪」。這是凱撒時代即已成立的見解,又豈能將今日民主憲政體制下的司法指為魔鬼?二、再者,世俗的律法,為罪刑法定主義,特偵組追查不出的犯罪,即不能處罰;但是,在宗教上,即使特偵組追查不出的犯罪,也是犯罪。何況,世俗的律法,法不誅心,只要犯罪者在法律空隙中逃得過去,即不能處罰;但在宗教上,卻是直指良心,即使逃得過法律,也逃不過上帝對犯罪者良心的懲罰。其實,不認罪,不除罪,在宗教上皆是「屬魔鬼」,上帝不容。 扁案的輪廓已然十分清楚。站在宗教的立場,其實牧師們不能像世俗所問:「起訴了嗎?」「三審定讞了嗎?」而應帶領扁家從良心層面向上帝認罪,再幫助他們從良心層面懺悔除罪;宗教對於罪的處理,應當先於並高於法律,尤其不能協助罪人欺瞞司法、否定司法,將司法視作魔鬼。以上的見解其實皆屬基督教義的根柢;然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主辦」挺扁大會,與民進黨及李鴻禧等一起主張「阿扁無罪」,即不免陷入嚴重的教義爭議;台上的牧師們是否冒了全體教友的名?更是否冒了上帝的名?阿扁是否有罪,難道牧師們比司法機構清楚?難道牧師們比上帝清楚?牧師們非但不主張凱撒的歸凱撒,甚至主張上帝的也應歸於牧師? 在挺扁的集會中,一名挺扁者高舉一個十字架,上面寫著「阿扁是台灣民主的耶和華。」就宗教的立場言,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場景。一、誰能冒耶和華之名?二、陳水扁有否玷辱了耶和華之名?三、陳水扁難道是如洪秀全一般的新耶和華? 三十年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主張「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高俊明牧師在美麗島事件後並曾掩護施明德逃亡。這類過程,皆有其可理解的時空因素與公義內涵。但是,長老教會的部分牧師如今挺扁,無論在宗教教義上,或社會正義上,恐皆已陷於不能自圓其說的困境。畢竟,耶穌是一貧如洗地釘死在各各他山頂的十字架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至少不能承認陳水扁自稱他的十字架是釘在海角七億、金庫七億堆起的金山之上吧? 陳水扁已將十字架上的形象,由耶穌換成了阿扁;牧師們亦給予祝聖加持,儼然已將陳水扁塑造成代表台獨正義的最高宗教偶像。教會不拜偶像,卻為何要眾人向十字架上的人造偶像陳水扁膜拜? 這究竟是上帝的旨意?或只是牧師們的私念? 【2008/12/03 聯合報】@ http://udn.com/ </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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