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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與柯建銘司法關說事件,和臭氣燻天的紅鯡魚
2013/10/01 06:02:43瀏覽4268|回應52|推薦201

駭人聽聞

王金平與柯建銘一藍一綠相互勾結的司法關說案引發及衍生不少駭人聽聞的插曲:

  • 如立法院長居然替犯案敵黨立院黨鞭以凍結法務部預算去要脅法務部長「玉成」該黨鞭之除罪定讞;
  • 如立法院長兩年前已出閣的女兒可以再出閣一次;
  • 如做賊的喊捉賊竟還有不少昏頭的人給賊人拍手喝采;
  • 如立法院節費總機打出電話要求某人匯款作為立委關說假釋的代價--
  • 如承審法官竟然在裁決前兩天上三立電視台政論節目大談她正在審理的案件。

昨天(2013-09-30),高院駁回國民黨抗告案,在俺看來荒誕無理,人民團體有權給成員除籍,只要經過內部合法程序,被除籍成員可以申訴,在申訴結果出來之前維持除籍,若申訴結果推翻除籍,該人民團體必須復籍+補償該成員在申訴期間的損失。

遊戲規則都這樣,台灣卻不一樣,法官判案不根據法規和前例判案,不久前台聯立委林世嘉也是不分區立委就被台聯除籍--這也難怪,立法院長王金平把持國會14年,法都是他立的,立法院還習慣性地干預司法院及法務部,王金平讓台灣的立法院變成「喬家大院」。

不知王金平與綠營同夥「喬」了國民黨抗告案沒有?只見承審該案的審判長魏麗娟,在判決前兩天,駭人聽聞地接受綠媒三立電視台政論節目的獨家專訪,大談她在審理中的抗告案。

小肉球活到這麼大,最近怎麼總見識到一些駭人聽聞的事情呢?全和王金平、柯建銘有關呢?魏麗娟的行為真的到達駭人聽聞的地步,在任何國家(除了台灣),她所審理的抗告案必須立刻宣佈為 mistrial(誤判;無效審判),她的法官身份也會立刻被剝除:

上三立電視 大談審理中案件 審判長魏麗娟 違反法官不語 (2013-09-28): 馬王鬥法激戰之際,承審國民黨抗告案的高院審判長魏麗娟,昨晚10點接受三立電視台談話節目「新台灣加油」的訪問,談論審理中的案件。對於魏違反「法官不語」原則,擅自對外發言,馬王律師皆低調表示,不予評論。

     司法院表示,《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規定,法官應謹言慎行,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魏麗娟是否有違反規定?應由高院自律委員會認定,若魏的行為失當,可送交評鑑。

     法界人士批評,「法官不語」的信念,是法律人嚴守的教條,對於審理中案件的看法與裁判,都僅能宣示於判決書、裁定書內,不得對外擅自發言;魏麗娟法官率爾對外談論審理中的抗告案,極易於裁定前揭露自己的心證,影響司法公正性,是荒誕不經的脫序行為

     據了解,高院院長陳宗鎮及高院發言人、行政庭長洪光燦得知魏麗娟接受電視談話訪問,都相當驚訝;至於高院是否會有進一步作為,亦或以影響抗告案審理為由,要求魏自行迴避審理,目前尚未有定論 ...

在台灣,好像不少人缺乏羞恥心?大笑

從來沒在打黃,都是在打馬

小肉球覺得保王派(王系人馬+早存異心的藍營人士+綠營+挾怨報復的橘系人馬)在使用精神折磨伎倆,逼黃世銘崩潰,自動辭去檢察總長的職位。黃世銘下台,自然彰顯王柯兩人無錯,關說無罪,錯在馬英九滅王,瞧,連黃世銘都放棄馬政府了,自慚掛冠了。然後,馬英九餘下的任期會真的變成跛腳,他必叫不動任何人替馬政府做事,馬政府政績會真的變成屎爛,綠營取而代之將易如反掌。

過去,劉憶如不是受不了這種刻意偽造的千手所指的壓力,掛冠求去了嗎?更久以前,還有一位檢察官被民進黨圍攻霸凌,使用相同伎倆,捕風捉影,疲勞轟炸,造成辦案檢察官在公眾場合失控大哭了嗎?

除了王金平子弟兵黃昭順、小肉球一直視為橘營臥底的羅淑蕾與呂學樟、主張阿扁保外就醫且涉及賄選的廖正井,蔡正元也跳出來逼宮了:

監聽立法院總機 蔡正元:黃世銘根本是「沒牌照的特務」(2013-9-28): 特偵組監聽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檢察官林秀濤的電話外,傳出立法院總機也被掛線監聽。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今(28)日表示,檢察總長黃世銘根本就是一個「沒有牌照的特務」,還是自行去職比較好。蔡正元指出,黃世銘在民進黨立委劉櫂豪立委質詢下,所呈現的違法失職濫權,令人訝異、難以言諭。

蔡正元表示,黃世銘用一張監聽票,可以監聽全民吃到飽,連立法院總機都不放過,「有哪一個人民可以放過?」他說,視法律如無物,比水門案更嚴重,「黃世銘根本就是一個沒有牌照的特務!」

蔡正元強調,以依法守法自許的馬英九總統,如果不小心處理黃世銘,黃世銘將是壓跨馬英九的稻草。

小肉球評: (1) 瞧,這一切都是放出來的煙霧彈,為了轉移事實真相的注意力,目的在逼黃世銘辭職。

(2)  綠委在立法院,以集體霸凌與車輪戰的方式羞辱本黨執政所任命的同志時,蔡正元應該站在綠營那一邊,袖手旁觀綠委像餓狼一般凌遲黃世銘,非但不支援,還落井下石,綠委劉櫂豪廢話連篇(見拙作蛋頭法律人?民進黨立委劉櫂豪在立法院質詢檢察總長黃世銘--廢話連篇!),他竟然把廢話當經典,柯建銘栽贓特偵組監聽立法院,他竟然火上加油、為虎作倀。 

(3) 小肉球一直懷疑蔡正元是紅的。蔡衍明的旺旺三中要收購中嘉,中研院學者黃國昌反對,蔡正元替紅媒護航,威脅要砍中研院預算,所以蔡正元也和王金平一樣,是一個無法無天的人。黃國昌只不過是中央研究院裡頭的一個小學者,表達他的政治立場,蔡正元竟然膽敢搬出與旺旺三中收購中嘉毫不相干的中研院預算,去威脅小學者的雇主中研院 --這和王金平以凍結法務部預算來關說法務部長曾勇夫,有什麼分別?

這沒什麼,反而挺好,終於露出真面目。

聯合報的特偵組監聽「爭議」一覽表



小肉球多少還看得起聯合報,但聯合報用字須合乎事實--哪來的爭議?是栽贓。

* 監聽國會:

(1) 柯建銘是從特偵組給他的監聽票影本上看到 0972630235 這個號碼,特偵組若監聽立法院,怎會蠢到把這個立法院監聽號碼告知於他。任何人看到這號碼都會以為它是普通的手機號碼,誰會知道它是立法院的地下黑牌節費總機。

(2) 打打這號碼就知道監聽不到,只聽到打出,沒聽到打入,柯建銘鬼叫立院總機,栽贓特偵組的意圖一目了然。它不是立院總機,它是立院「黑牌」總機,笑話,不公開的秘密號碼哪能叫做總機,我們普通老百姓根本沒法子用這總機。

(3) 此立法院節費總機號碼沒有公開,今年五月,從它打出一個電話給特偵組正在監聽的關鍵人士,向他要錢,代價是關說服刑中前台南議長吳健保的假釋。柯建銘疑似使用立法院的地下黑總機進行司法索賄關說,這才是重點。

* 監聽「吃到飽」,違反重罪原則違法監聽:

吃個P飽,聯合報請用用腦筋,不要學保王派把案子搞混,他們是故意搞混,目的在讓媒體和觀眾讀者搞混。特偵組辦法官關說假釋的A案,碰巧聽到B案,A案是三年以上貪瀆重罪,B案不是洩密案,特偵組聽到的案外案是王柯司法關說柯建銘的全民電通背信案。

既有監聽票,找麻煩請去向核發的法官找。

* 浮濫監聽,違反偵查不公開:

(1) 特偵組是根據有林秀濤名義的電話號碼申請合法監聽。請問特偵組有預知事情的特異功能嗎?沒有。這支手機號碼的名義是林秀濤,特偵組哪知道林秀濤拿給她女兒使用。特偵組很懂道理,不浪費時間,一發現都是12歲女孩在使用,特偵組立刻下線。

至於偵查不公開,王柯關說案相干人等並未變成刑事案件的被告,沒有人去告他們,既然只查到行政不法,沒有刑事案件,就沒有刑事訴訟法裡規定的偵查不公開限制。

王柯做出這麼不要臉的事情,人民有權知道,否則我們老百姓還蒙在鼓裡,不知道立法院竟然如此膽大妄為,不知道藍綠竟可如此麻吉勾結,不知道柯建銘竟如此擅長「賺錢」。

* 違憲和洩密:「案件簽結前直接向總統報告」是綠委劉櫂豪在立法院質詢檢察總長黃世銘時像發了瘋一般一直重複的廢話,他還弄錯了時間。

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連行政院長都無法提名他,總統就是他的頂頭上司,檢察總長向總統報告,何違憲之有?

法官關說假釋案(A案)於9/5簽結,檢察總長黃世銘在8/31向總統報告的是王柯司法關說案(B案),隻字未提刑事案件的A案,B案查無金錢對價關係,並沒查到承辦全民電通背信案的檢察官收受賄賂,相干人等只有行政不法,不是刑案,談不上什麼偵查不公開。

懂吧,保王派就是想把鐵錚錚的事實變成爭議--王柯司法關說案並無爭議!

英語教學時間:「監聽」是一條紅鯡魚

紅鯡魚(red herring)是英文片語,意思是「被用來轉移注意力的事或物」。

片語來源:訓狗師訓練年輕沒經驗的緝查犬,給牠嗅聞衣物,狗憑氣味去搜索獵物對象,但是訓狗師會在預定路線上扔幾條紅鯡魚,紅鯡魚就是醃漬鯡魚,氣味和咱們台灣的臭鹹魚一樣強烈,目的在干擾及困惑緝查犬。

緝查犬必須通過紅鯡魚的考驗,不受其干擾,仍記住牠在出發點所聞到的氣味,成功搜索到獵物,才算通過訓練。

(西方臭鹹魚:red herrings)

實用狀況:一條紅鯡魚=假線索,目的在引誘別人做出假的結論。

"red herring fallacy": A red herring fallacy is a fallacy in which someone introduces a new topic/argument that distracts from the original topic. 

("紅鯡魚謬誤": 一個紅鯡魚謬誤所犯的謬誤就是某人引進一個新話題/議題,讓討論離開原話題的正軌。)

王金平與柯建銘的司法關說案才是原話題,也就是緝查犬在出發點所嗅聞到的氣味,非法監聽是保王派對台灣大眾所扔出來的紅鯡魚,而不少台灣大眾都陷於紅鯡魚謬誤之中。

 

* 延伸閱讀:

檢察總長黃世銘並未承認監聽立法院,台媒標題應下成「國會的黑總機」
蛋頭法律人?民進黨立委劉櫂豪在立法院質詢檢察總長黃世銘--廢話連篇!
群魔亂舞:「非法監聽」x「見馬英九兩次」=王金平司法關說不存在
與udn新格友討論王金平關說案:中國人的道德價值觀
王金平關說案是層層關說!
哈囉,老王?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拒收中選會通知書

請王金平下台吧,還給台灣人民立法正義!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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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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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6 00:12

小肉球小姐

整個事件前前後後時間順序您可不可以先搞清楚?

柯被判罰金是幾年前?王被監聽到關說到是幾個月前?

只是行政不法被你們藍色選民天天追打

總統行政院長檢察總長明明白白的違法違憲你們卻覺得沒關係?

真是夠了!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10-06 02:56 回覆:

超級不爽兄, 你已經失去判別真相的能力. 

(1) "柯被判罰金" 已經跟你說過兩次了, 看來還必須跟你說第三次 -- 1997年犯案, 柯建銘打這官司打到今年7/5簽結定讞, 王被監聽到關說在 6/28 & 6/29, 柯要王去關說曾勇夫別讓檢察官林秀濤上訴, 只要她不上訴就無罪定讞, 王向柯報告說他已幫柯搞定, 曾答應不讓林上訴.

(2) 你以為行政不法沒什麼?  笑話!  民進黨和王金平, 以及保王派這些人, 真喪盡天良!  小肉球相信你是真不知道, 台灣的刑法也許沒王柯的辦法, 但是他在 6/28 & 6/29 做出的行為, 加上他們的身份, 換了任何其他一個國家, 早就關起來了, 以立法者的身份去改變司法判決結果, 代誌超大條!  違憲, 跨院, 瀆職, 威脅 (王金平以凍結法務部預算威脅), 自利, 以王柯的職位高度絕對不可以, 他們卻視為家常便飯.

(3) 小肉球在 9/6 看到特偵組公佈王柯合法監聽錄音, 以為民進黨與國民黨將雙雙清黨, 摘除這兩個毒瘤, 沒想到民進黨居然變成毒瘤的一部分.  告訴你, 以前俺還多少對民進黨有些期許, 這次貴黨的表現真讓俺深惡痛絕 -- 無恥!  沒救!

(4) 別沒腦子地鸚鵡學舌, 馬英九等並無違法違憲, 那是民進黨與保王派惡性攀誣, 你至少該承認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吧, 馬英九太厚道, 08年上任應該學陳水扁大換血, 把所有政府要員全換成藍色. 

反正這次事件讓小肉球看清楚了民進黨 -- 爛到骨子裡, 沒救了.


雁~《詩詞習作輯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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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藍綠一堆「公親變事主」,交互扭打纏鬥;唯一的「事主變公親」,避重就輕笑傲江湖。
2013/10/05 23:02

一、王金平與柯建銘是特殊組合,似無犯意勾結;但王多年欲廣結善緣,常無意中予綠營議事方便。

二、王金平已出閣的女兒係渡假兼補請宴客;唯王金平事前未講明,事後未立即澄清,讓馬英九揹上幾天冷血的罵名。

三、特偵組似乎中招~監聽助理私人手機卻冒出立院節費電話。若非誤打誤撞未查明即加掛線,便是助理太聰明請君入甕。

四、承審法官引用插秧歌本意在勸和;但在裁決之前不宜公開評論案情,乃裁決瑕疵。原本可發回地院依新事證重新考量裁決,引發評案風波後,反而只有駁回國民黨抗告一途。

五、高院駁回國民黨抗告案,係雙方及法院之間陰錯陽差造成。若當初處分停權,法官便管不著黨務爭執,不會愈演愈烈。若是撤銷黨籍,是否涉及權益可為裁決尚有模糊空間。

六、若處分停權,王仍是不分區立委及院長,但暫時無法參與黨務活動及黨團協調等。屆時副院長必要時可代行院長職權,儘量達成黨交付任務。

七、本案是藍綠一堆「公親變事主」,交互扭打纏鬥;唯一的「事主變公親」,避重就輕笑傲江湖。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10-06 02:39 回覆:
雁兄此帖怎麼有些鄉愿味道.

paul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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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5 12:18
拍到這些照片可以指認真好!我來定名為:{王金平猴子猴孫現形記}!!可惜還不全!而且有的還需格友指認...

看清楚立法院主席台前檯後變的是什麼把戲?記清楚這些[亂臣賊子]的面目吧!?

這個是誰?

最好笑的就是這位吳立委,比手畫腳的喊:{江院長是馬總統的共犯,你有什麼臉上台(坐在那裡)??}

卻見那個死皮賴臉百人大轎都檯不走的[關說院長]冷冷的,穩穩的坐在他們身後的主席台上..我才要問:{不要臉的是他吧?}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10-06 02:37 回覆:

確實是亂臣賊子.

不要臉已經到不像人類的程度了.

這些年來, 就是王金平把中華民國立法院變成這付賊窩模樣的.

就是他, 女兒可以嫁兩次.

就是他, 繼承李登輝遺志, 把國民黨搞成四分五裂.

就是他, 讓國民黨平白揹著多數黨執政的名份, 卻失去多數黨的優勢.

就是他, 讓國會變成台灣黑金脈絡的 matrix.


有點爽有點不爽
2013/10/05 06:10

一二審得易科罰金 三審判無罪 -- 法院一、二審皆認定柯涉案事證明確,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柯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更一審判無罪, 這更一審的無罪就是柯建銘去關說高檢檢察長陳守煌、王金平去關說曾勇夫所造成的結果.」

更一審無罪如果是因為關說,也是去關說法官,請問陳守煌是法官嗎?林秀濤是法官嘛?王金平有透過曾勇夫去關說法官嗎?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10-06 02:30 回覆:

想當然耳, 應該都關說了, 但是沒查到證據, 司法髒到我們難以想像. 

柯建銘的全民電通案其實涉及20億, 被檢察官侯寬仁 (王金平的親戚) 切割成多起小案件, 分送不同法院, 這叫做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一個一個都被柯建銘擺平了, 就剩下這個背信案, 但他擺脫不掉背信案, 一二審判有罪, 他上訴最高院, 啊, 疏通關節了, 發回更審, 更一審也擺平了, 無罪. 

柯建銘可以永遠擺脫全民電通案了, 就只剩下一個關節: 承辦檢察官林秀濤萬一上訴呢?  只要她不上訴, 更一審的無罪判決就定讞. 

柯建銘是不分區立委, 不管罰則為何, 只要刑法定罪, 他就失去立委身份 -- 他怎麼可以失去立委身份呢?  所以他非去關說林秀濤不可!  找陳守煌不放心, 還必須請出王金平.

就是這麼髒, 這麼黑.  怪怪, 你怎麼老在講其他的事, 不看事實?   事實是柯建銘明明白白地, 赤裸裸地, 給逮到他找王金平幫他喬全民電通背信案. 

你不覺得噁心嗎?  王金平和柯建銘就是這樣子在當國會議長和國會黨鞭的, 還有那個也是事實, 柯建銘使用國會總機去要索賄賂, 代價是他去關說法官放某人出獄.


夜光燈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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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5 02:57

黃世銘:無愧!堅持走下去 | 檢察總長洩密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看到這則新聞後,我感動到幾乎流淚,黃世銘真可稱為台灣的英雄。

這件事情讓老百姓看到,台灣的司法原來有曾勇夫那樣的法務部長、通案變個案的檢察長陳守煌、冷到證詞有誤的檢察官林秀濤,還有不看前例不照法條判決的台北法院六隻恐龍法官。           但是卻有黃世銘這樣的檢察總長。

天佑中華民國! 希望正義的聲音越來越大,而邪惡的勢力越來越小。

PS:希望同樣支持黃世銘的你我,能夠一同寫信到檢察總長信箱替他加油打氣,網址如下:http://www.tps.moj.gov.tw/bbssp.asp?xdURL=/bossmail.asp&mp=002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10-05 04:44 回覆:

媒體犯賤?  下作?  失格?

下為台灣時報, 號稱 "無黨派獨立報", 俺常去那裡看新聞, 俺說無黨派個p, 獨立個p, 騙人不打草稿, 掛羊頭賣狗肉, 應該撒泡尿照照自己.

北檢傳訊檢察總長 黃世銘強調:「我問心無愧」 (2013-10-04): 
 〔記者陳漢明台北報導〕檢察總長黃世銘向總統馬英九報告關說案涉嫌洩密案,台北地檢署昨天傍晚以被告身分傳喚黃世銘到案,黃世銘於晚間九點三十分結束偵訊後受訪時表示:「我問心無愧,也沒有虧欠總長職責,我只是把司法最黑最醜陋的一面揭發」。

黃世銘昨天傍晚六時許,從法務部地下室直上台北地檢署偵查庭出庭應訊,躲過在北檢門口守候的媒體,遭質疑北檢禮遇黃世銘;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北檢沒有禮遇黃,黃世銘要怎麼到庭,是他的自由。」

 晚上九時三十分許,黃世銘結束偵訊後步出偵查庭,從法務部離開時原本打算躲避媒體,不接受訪問,但媒體攔住黃的去路,嗆說:「總長你這樣很難看!」

 黃世銘只好停下腳步,向媒體說:「我問心無愧,我沒有對不起國家的人民,也沒有虧欠檢察總長這個職責,我只是把司法最黑暗最醜陋的一面掀開來,我還是會繼續堅持我的立場,持續走下去,絕不退卻!」媒體追問哪裡黑暗?黃僅說謝謝,快步坐上座車離開。

 此外,為釐清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總統報告王金平關說案是否涉及洩密,台北地檢署昨晚也以證人身份傳訊總統,晚間六時許,馬英九從總統府走地道至北檢第四辦公室,接受檢察官偵訊,直到晚間九時四十分許結束,隨後返回總統府內。 
發佈日期: 2013-10-04 00:10:00 

寫新聞這樣寫, 一看就偏頗卑鄙.  "難看" 是講這句話的媒體, 既放肆, 又不要臉, 還敢罵黃世銘難看.  這種叫民主的媒體, 自己不像話, 不敢說自己是哪家, 就寫個泛泛的 "媒體", 把所有媒體都拉下水, 誤導讀者以為全台灣媒體都說黃世銘難看.  呸! 

黃世銘的表現讓人心折, 好個光明磊落的正直漢子! 


重殼蝸牛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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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緣吧,如果臺灣真的挺王者如此之多
2013/10/04 22:08

那麼 最終局的安排, 不可想像

現在年輕人的想法看笑話的多,未必是挺王,

我很驚訝他們不當一回事,不願認真思考

也很驚訝於 他們的輕薄卻又憤世嫉俗

不願了解、破除真正的不公平, 卻又整天嚷嚷不公

以文亂法,武備不嚴、是非混淆,掘其泥揚其波者眾

亂世之序曲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10-05 04:39 回覆:

挺王的人沒那麼多, 都被唱做出來的.  絕大多數的人不在乎, 很冷漠.

這時候的關鍵人物是黃世銘, 他必須挺得住, 他倒, 馬也倒 -- 俺相信特偵組經得起檢驗, 然後, The return of the Jedi,  沒什麼啦, 您不要太受影響, 我們看戲劇為擴充我們的視野與經驗, 您看星際戰爭系列, 整個 Empire 控制宇宙, 邪惡力量支配一切, 但還不是有 Force 和 Jedis. 

就這麼幾撮混混兒就能把我們搞到大呼亂世? 


wings
2013/10/04 12:00
..(擷錄.隨緣轉貼)東方持國天王給修子的啟示,汝瞧他手中拿著一隻琵琶,琵琶弦太緊會斷,弦太鬆了,又彈不出聲音來,所以鬆緊要適度。人與人之間,言語太刻薄,做事太急躁,就很容易摩擦,所以不可太過,要掌握中庸之道。管教孩子也一樣,要恩威並濟,不可太鬆,也不可太嚴格。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10-05 04:23 回覆:

王柯司法關說, 被曝光的應該是這兩個狼狽為奸的人, 焦點是他們的行為.  您若說馬總統未恩威並濟或太嚴格, 小肉球以為您失焦, 您犯的錯誤和謝啟大一樣, 謝啟在於 2013.9.24 投書媒體:

...  張俊宏與柯建銘等人利用募集的鉅資20億元,輾轉投資所獲利潤並沒有歸入全民電通公司、亦未向投資者公開資金用途,事後更沒有將所餘20億元資金及衍生的孳息返還投資人,涉有背信、業務侵占等犯行。但是該案事後經承辦的侯寬仁檢察官分切成多起案件,分送由不同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至今雖然起訴張俊宏,二審亦已判刑9年(台高院96年度上重訴字第103號),但該事件大部分仍未能確定。而柯建銘此次關說風波的只是該可能被吞食的20億大餅其中的一小部分;於1997年,籌備處總經理柯建銘因故需款1千萬元,卻逕由公司取款2千萬元 ... 嗣經多年訴訟,一、二審判決柯建銘犯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處有期徒刑一年,因符合減刑條例,減為六個月;但是,柯建銘仍然可能會因此喪失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身分。柯提起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今年六月,更一審竟然認定:“沒有證據 證明柯建銘從中圖利;判決無罪”。柯建銘仍然不放心,擔心高檢署檢察官會對更一審之無罪判決提起上訴,因而有了上開監聽錄下柯建銘與王金平院長的通話內容。確定事 後發生的事實是:高檢署承辦檢察官王秀濤確實沒有提起上訴,柯建銘此部分行為“無罪”定讞。...

單以柯建銘此件簡單的犯罪行為(與他參與侵吞整個20餘億元投資款相比較),柯建銘既然已經在檢察官偵查中願意以認罪換取較輕之刑,並願意掏出六百萬元返還公司;表示他清楚知道自己罪證確鑿,無法逃避。一、二審僅判他有期徒刑一年,得易科罰金 (適用減刑是因時間恰當,被他碰上)。但最高法院對此案會發回更審、更一審會判他無罪;難道單純只是各級法院對於證據取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表示見解的不同嗎?一個事證如此明確的案件,法院竟會越判越輕,真的會沒有其他外力因素干擾嗎?柯建銘會因為希望檢察官不上訴而請王金平出面關說法務部長;在各級法院審理時,他與王金平會不去關說、施壓法院院長、庭長、法官嗎?或是院長、庭長、法官買不買王院長帳 及買多少帳嗎?

   王金平原先只是國民黨一名高雄縣區域立委,當時國民黨主席李登輝提拔他替代劉松藩當上立法院長(劉松藩後來投靠宋楚瑜加入親民黨)。李登輝下台後,歷任國民黨
主席仍繼續支持王金平,讓他在逐漸失去選區選票後,提名他為不分區立委第一名,不需要參加競選,用國民黨的不分區選票讓他擔任立委,並繼續任立法院長;國民黨對他應當是情深義重。他在立法院院會中以主席身分固然應當保持議事中立,但是他卻絕對不應當在院會中利用議事程序出賣國民黨

   可是,我個人就親身經歷、看到王金平利用院長職位在議事程序中出賣立法院全體委員及國民黨的一段過程:2000年七月,陳水扁剛上台,任命張俊雄當行政院長,李登輝已失去國民黨主席身分。但是國民黨在立法院仍然擁有絕對多數席位。剛執政的陳水 扁不知收斂,引發核四停廢等一連串風暴;國、新、親三黨在立法院組成在野黨聯盟。立法院上會期即將結束的前三天,也是法案大清倉的日子;幾部國人引頸期盼的振興經 濟法案急需通過。我一如往例三天全程顧守議場。但是,我明顯感受到王金平院長處理法案狀態異於平常。三天中,會場並無激烈對立場面;雖有少數立委對法案有不同見,但只需要主席依照議事規則,按鈴召集全體立委入場進行表決,法案應可以順利完 成三讀程序。但是,王金平主席卻一反常態,一再藉故休息,讓議程不必要的空轉耗。雖然很多關心法案的立委都非常著急,一再要求進行表 決,但是因 為議程進行權 掌握在主席手上,王院長不進行、不表決,無人可以改變。最後破立法院記錄,該會期最後三天,一個法案都沒有通過,王主席敲下散會槌子。第二天,譴責立法院與立法委員的聲浪排山倒海襲擊而來;張俊雄行政院長則一早帶著行政團隊故作焦急狀趕來立法 院,作態要求王院長及各黨團“務必支持行政機關,不能讓國家空轉"。李登輝也在媒體上說了一句耐人尋味的話:「今年年底立法院改選,民進黨席次必定會大幅增加!」。我猛然警醒,王金平與張俊雄這幾天在立法院的種種表現及神色確實有異。顯然王金平這三天故意讓一個法案都不通過的作法,已造成國人有:“民進黨在立法院席次太少,遭藍營立委杯葛,因此議事推不動、法案無法過關”之解讀。我當時曾在媒體 前大聲責問王金平:「是你與李登輝、陳水扁、張俊雄共同勾結好,故意出賣立法吧!」王金平神色慌張得連忙否認:「你不可以亂說喔!」事後,許多國民黨立委我:「謝謝你的點醒;你是怎麼看出來的?」;我回答:「九年、十七次會期最後三天 我都在議場,全程盯著院長看他處理法案的過程。你們都在辦公室等待,表決時才回到議場;當然看不到王金平所玩的把戲花樣」。

  當年年底我離開立法院。經過這十一、二年,王金平院長會改變嗎?還是手法更成熟了呢?或是已沒有人像我一樣,會公開指出他出賣立法院、國民黨的行徑呢?...

謝啟大接著就指責起馬英九來了, 不知道她究竟是為台灣好, 還是兩人各打50大板.  謝啟大不足成器, 於論述王柯惡行的同時, 仍禁不住發洩失意政壇的苦水, 自己給自己的論述減分.  既要打王就全力打, 打王的同時又打馬, 這是在幫忙, 還是在扯後腿?   嘿嘿, 俺瞧她自己都搞不清楚.  她講這麼多, 一句話即可道盡:

王柯雖然禍害台灣, 馬英九活該, 因為馬英九沒重用我們.

小肉球評: 心眼如豆.  焦點是王柯惡形惡狀, 論大是大非時放不下私人恩怨, 可惜!  


chyi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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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3 22:54

 Skywalker兄:

非常贊同您的高見。在下曾在三大報服務過,新聞只顧快鍋熱炒,很少有深入的分析,台灣尤其如此。記者認真研究問題的不多,下班後就是應酬喝酒。但是,著名雜誌社譬如天下、商周的編採人員素質要比報社、電視好些。有些高幹是我的同學,他們外語能力都不錯,寫稿也算認真。

美國資深媒體人混蛋的也不少,但像Thomas,Karnow等,他們皆是久跑新聞成了政治與歷史學家,Karnowe 一生寫了多本有關中國與越南的書,並得普利茲獎;Thomas雖然強烈要求以色列人離開巴勒斯坦而去職,但她的經歷表現深獲同業肯定,白宮還常請他演說。

台灣無法養成資深記者,不像美國七八十歲了照樣主持新聞節目,台灣媒體人超過五十歲差不多就要下崗,年輕的更無看清新聞事件的能力。這是台灣的悲哀。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10-04 03:54 回覆:
小肉球插個嘴: 還有名嘴.  台灣的名嘴泛濫非新聞之福, 他們跑通告, 藝人化, 不務正業, 把新聞評論變成一個 circus show.

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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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3 22:24

chyi101兄:

自從進入網路時代以來,媒體的功能只剩下「追捧」、「粉飾」、「抓特寫」的功能而已,沒有分析能力。新聞科班的,哪裡知道法條的具體內容、適用範圍跟限制?我們都辦不太到,何況是他們??

我不講法律人,光講商務人好了。Michael Porter,媒體捧他「策略大師」,破產;Carly Fiorina,HP第一位女執行長,把公司玩爆;殷琪,高鐵BOT創台灣首個紀錄,結果弄出一個錢坑,最後還要公股接管,自己跑到上海開Shopping Mall。這些人都是媒體吹出來的。

所以,就不必太相信記者們講的,反正十個六個要存疑,其論述還得由我們自己抽絲剝繭推斷。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10-04 03:51 回覆:

說的不錯, 小肉球離開台灣這麼多年, 俺除匆匆奔喪沒回來過, 返台定居剛開始, 哇, 見一堆子人很會講, 好有學問喲, 好趕得上時代喲.

假的.

台灣最喜歡學外國的新術語, 一有什麼就立刻琅琅上口, EQ呀, MQ呀, 藍海呀, P海呀, 只知道炫耀, 只學皮毛, 真才實學很少啦.


chyi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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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3 22:02

劉櫂豪錯把行政調查當做刑事案件,沒想到還成了英雄。這期《商業周刊》還發表《電爆檢察總長的犀利話術大拆解力捧》文章力捧,直誇其法學素養,並說劉櫂豪與黃世銘高下立判。不得了,法律科系學生視劉櫂豪的質詢視為經典,誤導學生莫此為甚。

台灣公正法律學家難道都死光了?竟沒有人跳出來反駁。還是他們如同一劉櫂豪一樣,只能逞口舌而無真正的法學素養。

真懷疑台灣像極了第三世界,快追上烏干達的水準了?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10-04 03:46 回覆:

因為媒體人的水準太差. 

小肉球真的很納悶, 俺去國多年, 回來後, 發現媒體人的水準差, 法律人的水準也很差, 人才不知到哪裡去了.

倒也不是沒有公正的法律專家, 俺想, 真正的法律人是有的. 

忘了說, 俺去國多年, 回台後, 發現台灣人的道德勇氣也有夠差 -- 膽小的人越來越多, 偽善的人越來越多, 勇敢的人越來越少.

不敢出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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