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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1 13:27:47瀏覽2694|回應12|推薦40 | |
馬英九怎麼任命這麼一個人當法務部長?讓人拍案驚奇!王清峰(見圖)又失言了,這會子,她說她要為死刑犯下地獄。 *「總長愛的抱抱」事件:記得王清峰頭次「忘了我是誰」,發生在2009年元月份,她這法務部長一向比較偏心,特別疼愛犯了罪的迷途羔羊,特別淡視奉公守法的安善小民,所以替台中監獄受刑人舉辦春節聯歡活動,當時的檢察總長陳聰明也共襄盛舉,法務部長王清峰邀請檢察總長上台勉勵受刑犯,還語出驚人:「徵求敢上台與總長抱一下的人,只要抱一抱就可以報假釋!」此話一出,全場震驚,王清峰還拉高分貝:「假釋吔!」小肉球聽到這則新聞,立即轉頭對家人評道:王清峰輕佻,胡鬧,忘了我是誰。 *縱囚論:王清峰第二次發作「忘了我是誰」症狀,揚言「受刑人…跑掉都沒關係」,在2009年2月。那時,法務部長王清峰在法務部主持部務會報,對法務部她這些下屬說,上月台中監獄春節活動辦得很好,應該在外面多辦,讓所有受刑人都能出去透氣,「就算受刑人都因此跑掉都沒關係」。小肉球聽到這則新聞,當時轉頭對家人評道:王清峰當錯法務部長,頭次失言歸諸輕佻胡鬧,二次失言乃為佛洛伊德式失言(Freudian slip),反映內心的想法,出自她古怪的個人信念,她寧願清空監獄放出所有罪犯。 當時,王清峰被詢及囚犯當真跑掉怎麼辦,這女人天真地回答:「他跑掉也沒關係,但是他如果刑期還沒滿,跑掉當然還會被抓回來。」(http://www.nownews.com/2009/02/08/11490-2405287.htm)王清峰忘了她在民國83年做監察委員的時候,出於她對廢除死刑的狂熱,地毯式去彈劾陸正案相關偵辦檢警(計彈劾12名)。妳又要馬兒不吃草,妳又要馬兒跑的好,妳待受害人何其之輕,妳待加害人何其之重,而檢警是站在受害人一方的執法人員,功能在維繫社會秩序,妳這女人到底講不講道理呀,妳做法務部長,把受刑人看成可憐寶寶,誰還敢認真抓他們回來呀。 *王清峰第三次發作「忘了我是誰」症狀,發生在2010年3月,這回比較嚴重,但也看清楚她個人的內在心理邏輯,原來王清峰打的是她個人的宗教如意算盤,她想做的是地藏王菩薩,以地藏王菩薩之心,王清峰之身,到法務部進行宗教大臥底,在茲念茲,都是「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地獄不空,誓不成佛」。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0.03.10 03:10 pm 2010年3月10日,親自撰文「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推動廢除死刑政策,更直言寧可下台,也絕不批准任何一件死刑執行,以保護死刑犯的生命權和人權。過往44件已判死刑的案子也絕不簽署執行,由於多達八成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因此被民眾要求下台。 此外,王清峰也曾表示願為死刑犯下地獄,也被民眾吐槽,不要沽名釣譽,自命清高,更有激烈民眾要求王清峰不要只說不做,趕快去死一死下地獄。 嘻嘻,先說王清峰提到她下地獄,就是貢高自慢,也就是犯了基督教七大罪首罪「驕傲」(pride)。想做地藏王菩薩,不是想做就做的成,人死後成佛成蟲,也不是自己能夠決定,須知因果關係錯綜複雜,果報不可思議。人生在世,哪能如此拘囿於某個執念呢?我一定要怎樣怎樣,當妳如此堅持時,那個堅持的執念會不會影響他人而又造因致果?會不會又致苦於人?而過分狂熱,本身就是一種魔障。 依俺看哪,懷抱某種個人的意識型態,進入某個境域,企圖利用個人在那境域的職位,以遂個人的心願,有圖利自己之嫌呢,「利」不一定是有形財物,「利」也可以是個人宗教狂熱。如果不是,趕快自己下台吧,妳不適合做法務部長,比較適合去教育部工作,或做辯護律師,俺猜妳做不成好檢察官。 死刑是否應該廢除,僥倖俺不在法務部工作,俺對它還不敢擁有定見。曾經仔細思考過,為受害人和加害人都去想,俺無法作出結論。不過,俺至少知道這個司法天平象徵,瞧到沒有,司法是一個天平,兩邊必須平衡: 一邊擺的是慈悲(mercy),另一邊擺的是正義(justice)。 小肉球要問王清峰了,法務部的英文是什麼呀?Ministry of Justice。妳一肚子都是婆婆媽媽的慈悲(說妳婆婆媽媽,因為妳的名言「愛的抱抱」),妳還引孔子「不教而殺謂之虐」,妳口口聲聲教化,不去教育部求官,反而跑來法務部做部長,這不是掛羊頭賣狗肉,是什麼?這不是另外一型的尸位素餐,又是什麼? 尸位素餐,語出《漢書》「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意思就是妳坐在法務部長的位置,妳沒好好幹法務部的事,妳在盤算著妳的「大計」,要教化罪犯,要愛的抱抱,要廢除死刑,受刑人跑光都沒有關係。 這個法務部,在妳領軍下,瞧到上頭的天平了沒有?Mercy的那一邊已嚴重傾斜,Justice那一邊卻被妳漠視。 冤獄是有的,不在多數,甚至極少數,既在法務部長大位,不務正事,而正事是執行現行法律,清除司法體系的弊端,連個陳聰明都搞不了,實際獄政也沒見改善,天天想的是落實個人宗教理想,宗教理想應該留在家裡佛堂,不是要妳把法務部變成佛堂。 馬政府趕快換了她吧,簡直是來顛覆司法天平的又一個蛋頭咧! *原諒俺稱王清峰女人女人的,實是對她心中有氣。俺看過被害人家屬,那種痛,在他們人權律師基於狂熱下,專挑檢警技術問題,專玩法律遊戲,明明鐵證如山,被他們把案子玩到沒有,讓被害人(像陸正案的陸爸爸陸媽媽)家屬無語問蒼天。她做辯方律師,管她義務不義務,她做監察委員,管她出自人權信念,俺沒話說。但法務部長這職位不同於其他兩者!Law,是公正的,兩方都顧!它悲憫,但它也嚴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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