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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30 08:36:58瀏覽698|回應0|推薦16 | |
乙年
成為一體 馬爾谷福音 十2~16 默想: 婚姻生活可能是困難的,這是亙古不變的事實。如果夫妻雙方變得南轅北轍的話,要怎麼辦呢?必須不惜一切代價地繼續生活在同一屋簷下嗎?如果一樁婚姻看來山窮水盡,亮起紅燈了,有沒有甚麼其它出路呢? 法利塞人想試探耶穌,打算當場將祂的軍,讓祂不能自圓其說,他們問:「許不許丈夫休妻?」耶穌究竟怎樣看待離婚問題呢?祂反問他們:「聖經上怎麼說?」聖經在這裡指古經、舊約,而經上的確允許男人離開他的妻子。但是丈夫絕對不能隨心所欲地摒棄妻子,趕她出門,讓她變得無依無靠;經上只是准許丈夫立「休書」休妻。那在當時無疑是一大進步。 休書給了婦女某種程度上的保護,她不再被逐出家門,隨之喪失所有的權利。但是男人仍然佔上風,他可以「打發走」他的妻子;女人卻對丈夫束手無策。兩千年來,離婚法有了相當大的變化,保護條款得以改進。不過,痛苦和哀傷的嚴重性並沒有減輕,離婚常常給雙方、尤其是孩子,留下深深的創傷。 因此,離婚在當時是被允許的。曾經寫下天主法律的梅瑟,親自寫下了關於離婚的法令。 然而,耶穌有祂完全不同的看法。祂解釋說,梅瑟寫下的法令,只是為暫時解決一個棘手的問題。因為你們心硬、不肯和解,所以梅瑟才寫下關於離婚的法令。那並非天主的旨意與計劃。接著,耶穌解釋了天主的初衷:祂為了人而造了男女,為此人要離開父母,這樣才能彼此結合,「成為一體」。 「成為一體」首先指他們倆人性生活上的結合。那本來就在天主的計劃中,因此是好的;不是骯髒的,更不是邪惡的。 不過,「成為一體」不止於性生活上的結合,它更意味著一起成長,使得倆人的身心靈日益「成為一體」。 耶穌指出:天主親自參與讓男女二人「成為一體」的過程。天主使他們結合,並為他們的結合蓋上封印。那就是為甚麼婚姻不是雙方當事人予取予求的私產,更不是能夠任意解除的一紙契約。「所以,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耶穌不留任何迴旋的餘地,祂補充說:「誰若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就是犯姦淫。」 即使在當時,耶穌自己的門徒們都被這種嚴格的態度所震驚。如果婚姻完全不能解除,那麼誰還敢結婚呢?生活中難免會出狀況。耶穌為甚麼不顧慮那些婚姻已經破碎的人呢? 說實話,對那些因種種情況而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我們在福音裡找不到任何耶穌譴責他們的地方。祂一直譴責的只有一件事情:心硬。承認失敗並沒有關係;不承認失敗才是最大的問題。耶穌從來不會攆走自認失敗的人;祂只要求我們:隨時準備好去和解。 如果我們的心不這麼硬,許多離婚是否因此可以避免了呢?耶穌剛討論完離婚,似乎想更打動我們的心,因此說:「讓小孩子到我跟前來。」在離婚中,誰遭受最多的痛苦呢?耶穌指向孩子們;祂抱起他們來,祝福了他們。這幕動人的場景,是不是在邀請我們從孩子的觀點出發,重新思考離婚問題呢? 反省與行動(輔神禮儀中心提供):
禱文(輔神禮儀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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