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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5 00:14:16瀏覽1903|回應5|推薦70 | |
炸,ㄓㄚˊ,二聲炸,依手頭這本小兒偶作參考的國語日報辭典,炸是以煮沸的油煎熟食物。 用「煎」這個動作說明「炸」,與生活經驗不符,令人頓生疑惑,再翻看該辭典對於「煎」的解釋,竟是三個字,用油炸。「煎」「炸」兩字在這辭典裡互為解釋,簡直當成同義詞。然而,真是如此? 翻看各類食譜,參考廚師操作,歸納出簡單結論,炸,一種將食材浸於沸油中使熟的烹調方式。而,要浸,油量必不可少。 至於煎,雖也藉助沸油之功,然烹調時,食材於單一時間內僅部分浸於油中,是以油量所需相對有限。至於僅刷一層薄油,主要以水作為導熱介質的水煎,亦非罕見。 至此,「煎」與「炸」的樣貌,變得較為清晰,同樣以沸油浸熟食材,使用油量多寡,是否淹過食材,成了判斷的關鍵。當然,這個量,是個相對的概念。 廚師於炸物時,常持長筷於油中轉或挑動食材,使各處均勻受熱或避免粘連,至於煎烹時,則慣以鍋鏟或鍋柄擔任翻與移的工具,以改變食材各面浸油受熱的程度。操作方式的差異,形成烹調手法的風情。 都清楚了?還沒,有個特例一直在腦海裡縈繞,就是「炸醬」。 誰沒吃過炸醬麵?但,醬,該怎麼炸?把一坨乾黃醬倒進沸油裡翻滾?不,不是那麼回事。炸醬的工序裡,基本瞧不見個炸字,熱鍋,下油,爆香,煸肉丁,再加黃醬甜麵醬小火慢炒。
「炸」醬時,油放得並不特多,能讓醬給吃了進去,妙處在於,這油卻又在緩慢翻炒的過程中,慢慢地全吐了出來,等到油、醬分離,便算大功告成。
炸醬這一手功夫,無論用油動鏟,自始皆以炒的手法進行,直到功德圓滿那一刻,卻又呈現出那麼個油浸的模樣。至於到底為何稱為炸醬?難道是因為用油雖然不多,卻能鑽肌入骨,將一鍋子醬給浸透泡熟,催艷吐芳,綻放出令人垂涎的醬香,再功成不居地退讓,就跟炸的原理一樣? 不知道,我真的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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