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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美國種族社會與報警注意事項
2009/08/02 11:35:31瀏覽6563|回應31|推薦11
如果你在美國,以後當你看到有人可能在犯罪的時候,首先第一步,一定要看好那個嫌犯的膚色。如果是白人的話,你可以打九一一請警察處理。如果是黑人,你最好裝沒看到。其他膚色的人,你就自己看著辦。在扭曲的種族主義社會裡,連打九一一都要小心。

在蓋茲教授事件中,打電話報警的那位路西亞女士大概是最慘的一位。她看到可疑行為,打電話報警,這是良好公民的正確行為。結果因為這個嫌疑人是黑人,她被稱為種族份子,這件事使她身心受到重創,並且受到死亡威脅。她因而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我個人給予她和警察的行為給予百分百的支持。有他們這樣的人存在,讓我覺得這是個安全的社會。



她當天打電話報警的錄音完全被公佈,內容怎麼聽都沒有歧視黑人的樣子:



歐總統前幾天請那位警官和蓋茲教授在白宮喝啤酒,這件事上了新聞頭條。我認為這件事一點都不營養。如果你是那位警官,你敢不去嗎?去了敢不乖乖的嗎?之前不會接到數十通長官關愛的電話叫他要「好好表現」嗎?他完全沒有壓力嗎?那幾杯啤酒錢,場地費,交通費誰出錢?還不是納稅人?而這樣的戲碼最多只是有可能提升歐總統親民的形象,如此而已。看來大多是歐總統在挽救日漸下降的聲望,基本上對整件事於事無補。搞了半天,重點還是我們偉大的歐總統。

我還是認為歐總統和蓋茲教授都必須對這位警官和警界道歉,啤酒真的免了。做錯事,講錯話,改過來就好,哪有什麼關係?


背景資料:

前情提要
歐總統的警察故事: 被罵種族歧視的麻州警察

蓋茲教授死不認錯
Henry Louis Gates, Jr. Reacts to Pres. Obama's Remarks on His Arrest on SIRIUS XM

打911被罵種族份子
911 caller in Gates case hurt by racist label

白宮啤酒會
What a White House Beer Says About Race and Politics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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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rtinique&aid=318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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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mydefa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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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最先說要喝啤酒的
2009/08/02 21:13

這是我最大的疑問.我記得NYT說是Crowley先跟小歐提議要喝的耶(小歐致電黑白當事二人那天),看起來小歐先打給了Crowley,因為稿子之後說小歐致電Gates時提到要不要來喝一下,Gates欣然同意,還說他早就提議說要見面了.結果之後的新聞又全部都變成說是小歐請兩人喝一杯~~喂,到底是誰先說要喝的?--是啦,誰先提議要喝一點也不重要,但我要說的是,如果連這點小事的真相都搞不清楚,誰還搞得清楚當時破門+逮捕的真相,再說,這三人上白宮喝的啤酒品牌還都不一樣,Crowley還強調他跟Gates對這件事agree to disagree.啤酒會說穿了只是讓亂幫腔把婁子捅大的小歐找台階下的秀罷了~

In their telephone conversation, Mr. Obama said, Sergeant Crowley suggested that he and Professor Gates come to the White House to share a beer with the president. Mr. Obama then conveyed that idea in his phone call with Professor Gates.

Professor Gates said in an e-mail message afterward that he was “pleased to accept his invitation” to come to the White House and meet Sergeant Crowley. “After all, I first made the offer to meet with Sgt. Crowley myself, last Monday,” he wrote.

http://www.nytimes.com/2009/07/25/us/politics/25gates.html

阿卡迪亞斯基(martinique) 於 2009-08-03 10:53 回覆:
這新聞我第一次看到,多謝指正。

我還是認為重點在「歐總統和蓋茲教授必須對警界道歉」。不然社會公平何在?以後你看到黑人犯罪,你報警前會不會猶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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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注意
2009/08/02 20:17

我看了前後報導,我同意警察法律上是沒有錯誤的.在美國,如果警察要求你出示身份證明,而你拒絕同時又囉哩叭唆的話,就真的會被銬走,罪名是妨害公務之類,可以關上24或48小時後送上法庭,然後十之八九會有罪.

從報導推測,蓋茨有可能是因為飛行而有不適,對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時,採不合作態度甚或口不擇言,所以就被銬了.不過基本上,警察並沒義務要有同理心,所以這個逮捕合法,這也是歐巴瑪後來道歉的原因.

以前台灣移民夫婦吵架,也是用老習慣:叫警察.沒想到台灣警察會勸和,美國警察只問:夫人,你要控告他嗎? 一個yes,老公馬上就被銬到警局拘留!!他們是個只講法,少談情的社會.

阿卡迪亞斯基(martinique) 於 2009-08-03 11:00 回覆:
歐總統有道歉嗎?我怎麼沒看到?

警察逮捕看來是對的。這是當天情況:

 根據警方事後提出的報告,哈佛大學教授蓋茨這次先是對警察要求出示證件不予配合,只拿出並沒有登記住址的哈佛教職員證件,接著又對警察大呼小叫.....警察請他到門外說話,蓋茨說:「好,我出來跟你媽講話。」克勞里拿出手銬警告,要他停止叫罵,他依然不理,終於發生被銬上手銬帶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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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意思
2009/08/02 19:48

我想「種族詮釋」屬於言論自由,如果你擁護言論自由,則不能限制「種族詮釋」.

"很少看到歐美白人是如此「種族詮釋」的"--是不是因為他們是壓迫者,而非受壓迫者?你知道今日黑人是從前黑奴的後代,黑奴不是壓迫者吧?

我想如果你認為"那些介入李文和案的一大群地位崇高的美國華人菁英,他們的心態,不和那個蓋茲教授一樣?",那你就真的知道美國精神了.你知道張果仁案嗎?如果你也知道,而心態還能若此,那就甚為可議了......

你知道OJ 辛普森殺妻案嗎?你真的認為那兩位栽贓警察的心中,沒有一絲歧視?

"當然,真正的「種族歧視」是有的,但它更多發生在非歐美白人社會,比如台灣。"--你有客觀數據証明這點嗎?若沒有,則這種態度在白人社會還真少見。

阿卡迪亞斯基(martinique) 於 2009-08-03 11:25 回覆:
我建議您再讀一遍國政論的回應。

國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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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種族詮釋」
2009/08/02 16:36
如果是警察濫權,那就是單純的濫權,而不是種族歧視。

什麼事情都要扯上種族 / 族群,都要用種族 / 族群的立場來解釋、解決,這叫做「種族詮釋」,全世界到處都有,在台灣,就是民進黨;在美國,是黑人和其他少數族裔,黑人尤甚。你很少看到歐美白人是如此「種族詮釋」的。

蓋茲貴為當紅的教授,歐巴馬更貴為總統,心裡的自卑感還是去不掉,隨時懷疑自己被人「歧視」了。華人不也一樣,經常抱怨被「種族歧視」嗎?想想那個「李文和案」!想想那些介入李文和案的一大群地位崇高的美國華人菁英,他們的心態,不和那個蓋茲教授一樣?

當然,真正的「種族歧視」是有的,但它更多發生在非歐美白人社會,比如台灣。台灣人對東南亞籍的外勞、外傭、新娘和大陸人的歧視,在歐美白人社會是少見的。
阿卡迪亞斯基(martinique) 於 2009-08-03 11:19 回覆:
感謝精闢的分析。

您說的種族詮釋和我的生活經驗頗接近。我認為這和美國人信仰的基督教有關: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子民,在神之下,人人平等。在我的生活經驗中,白人不但不會歧視其他種族,而且還會特別小心經營。

歐總統去年選上,種族詮釋也幫了不少忙。多少人是因為他是黑人所以投給他?最新民調結果顯示,歐總統支持率已經由70下降到不到50,但是黑人給他的支持率還是高達百分之九十。這告訴我們種族在這裡面扮演多重要的角色。

簡單說,選總統是在選材選德,還是在選膚色?

台灣好像是有這樣的傾向,這個我個人也極端反感。

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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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聽一遍報警的錄音
2009/08/02 15:11
仔細聽一遍報警的錄音,你可以發現,報警的人純粹只是在盡一個好國民的義務,向警方通報可疑的事情。報警人也說了,她不知道那二個進入屋中的人是在裡面工作的人,還是住在裡頭,因為鑰匙有問題而無法正常開門。她也說了,那進入的人並沒有使用暴力破門。

結果警察來了,還是把屋主逮捕了。原因可想而知,警察根本不管他是不是屋主,而蓋茨顯然在言語上對警察態度不好,讓警察生氣了。

也就是說,警察逮捕蓋茨的唯一原因是:蓋茨態度不好,讓警察不爽!

警察不爽就可以抓人嗎?
阿卡迪亞斯基(martinique) 於 2009-08-03 11:03 回覆:
看來不只是「不爽」而已。

「...根據警方事後提出的報告,哈佛大學教授蓋茨這次先是對警察要求出示證件不予配合,只拿出並沒有登記住址的哈佛教職員證件,接著又對警察大呼小叫.....警察請他到門外說話,蓋茨說:「好,我出來跟你媽講話。」克勞里拿出手銬警告,要他停止叫罵,他依然不理,終於發生被銬上手銬帶走的情況。」

北美隱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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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Louis Gates Jr. sends caller flowers of gratitude
2009/08/02 15:02

不過事前美國媒體被告知她要開記者會大家就在她家附近架好麥克風有秩序的等她和她丈夫出現宣讀聲明 如果在台灣的話可能是她一出現馬上記者一擁而上把一根比一根大的麥克風塞到她臉前面問,「請問妳有甚麼感想?

下次台灣媒體要訪問陳幸妤要不要試試老美的這種方式呢?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3186262

阿卡迪亞斯基(martinique) 於 2009-08-03 11:05 回覆:
說得好。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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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警察確實濫權
2009/08/02 14:57
報警的人當然沒有錯,那是好國民的表現. 蓋茨拿種族歧視大作文章,這也的確是走過頭了。拿種族歧視作文章,這是美國黑人的習慣,因為美國黑人在政治和社會地位和經濟能力上都是弱勢,就是種族歧視這個大帽子上面,美國白人會害怕。

但是版主說那個警察沒錯,我無法同意。這個事件,只是美國警察濫權的冰山一角而已。

人家明明是屋主,警察還是把人帶走拘押,這是執法過當。因為,警察根本就不在乎蓋茨是不是屋主。

就我對美國警察文化的了解,美國警察執法的時候,是沒有人性的,對老百姓是沒有同情心的。這是他們的文化,也很可能是他們的訓練。

美國警察在老百姓面前,他們是絕對的權威,不容任何挑戰,只要你有任何不禮貌的言語,或是你讓他們看不順眼,他們都可以逮捕你,甚至當場對你動武。

那個蓋茨顯然言語上對警察不敬,因此就被逮捕了。他沒有挨奉腳,已經算是幸運了。至於蓋茨是不是屋主,警察根本不在乎。
阿卡迪亞斯基(martinique) 於 2009-08-03 11:23 回覆:
「...根據警方事後提出的報告,哈佛大學教授蓋茨這次先是對警察要求出示證件不予配合,只拿出並沒有登記住址的哈佛教職員證件,接著又對警察大呼小叫.....警察請他到門外說話,蓋茨說:「好,我出來跟你媽講話。」克勞里拿出手銬警告,要他停止叫罵,他依然不理,終於發生被銬上手銬帶走的情況。」

以上是當天實況,我仍然同意警察的行為。你對警察的其他指控都需要實際資料驗證,憑印象,憑感覺的都不能算。

北美隱士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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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Accident of Time and Place
2009/08/02 14:08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3186262

I would like to applaud President Obama for bringing Sergeant Crowley, me and our families together.

阿卡迪亞斯基(martinique) 於 2009-08-03 11:36 回覆:
已前往拜讀。我依然認為歐總統和教授必須道歉,那是原則問題。您的文章裡缺乏「原則」,這件是不是豬糞攪一攪就裝作沒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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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說美國的種族問題美國人自己會解決 不關我們的事
2009/08/02 14:02

你這篇文章是寫給美國人看的才可以說我們的總統是歐巴馬

問題是美國人哪看得懂中文咧

你這篇文章既然用中文放在台灣的網站上

顯然是寫給台灣人看的

那麼歐巴馬就不是我們的總統

是你美國人的總統吧

你美國人的事你自己去處理

不用我們台灣人去管吧


阿卡迪亞斯基(martinique) 於 2009-08-03 11:46 回覆:
一堆在美國台灣人,或是美國公民在台灣工作者都適用。台灣人想要與世界接軌,這些鳥事知道一下也好。就算都沒人看,我自己當日記寫,那也是我自己的自由。

你不高興真的可以不要看....有人強迫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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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的歐巴馬總統吧 在台灣的網站上怎麼連總統是誰都不知道?
2009/08/02 12:53

歐巴馬是你的總統

不是我們的總統

至於美國的種族問題

經過了幾百年的演化改進

加上美國是個移民社會

對此問題特別敏感小心

所以再怎麼樣也不會發生大規模的流血衝突

更別說美國的現任總統也是白人占多數的美國選民選出來的

美國人自己知道如何化解種族衝突

不用我們去擔心



阿卡迪亞斯基(martinique) 於 2009-08-02 13:05 回覆:
我說的「我們」是指住在美國的人。你住哪我並不知道。

第三行以下的,不知所云,無從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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