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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多元社會,還是一言堂社會?──中
2013/08/21 18:39:00瀏覽126|回應0|推薦0

  最後,洪案也讓我回憶起當兵的日子。當年入伍服役,我選擇轉服志願役官預,下部隊(分發到艦艇)的當時,上級要求確實執行新兵報到三天內完成,且實施排休放假(一個半月有五天假)及享有平常放假班的權利。但,在這之前,到艦艇報到的新兵,一年內不准下船──在那麼窄的艦艇空間,真令人憂鬱,連每日收工清潔甲板之後,到吃飯前的休閒或運動時間,都不准下去活動,遑論平常放假班及休假的權利。

  新、舊制度帶來什麼不同呢?我發現,新兵不再積極驗收艦艇技能──這些技能在海上操演時,是攸關個人生命安全,甚至是全艦的安全──只要認為不爽,就申訴,上級長官就會立即派人來查。因此,有的軍、士官或老兵選擇不再管事或要求,免得被申訴,但有的仍選擇嚴格要求新兵,像當時有一位老兵,只要新兵不學就打,被艦長送了好幾次禁閉室。我私下了解原因,他告訴我,當年還是新兵時,有兩位學長仗著自己快退伍了,所以荒廢艦艇技能,以致都在海上操演時,被纜繩打到,在他面前當場身亡,其中有一位學長很慘,只剩下半身在他面前,上半身被斷掉的鋼纜拋到海裡去了。所以,快退伍的他,只要遇到新兵不學,他一定打──就算被送禁閉室也不怕,他寧願讓新兵受傷,也不要他們在出海操演時,死在他面前。除了這件事,我也觀察到,艦艇上的銅球,只要是老兵保養的,一定亮到下午,但看到早上十點左右就變霧的銅球,就知道是新兵做的保養。

  軍隊,不僅是台灣大多數男生人生中的一部分,也是身在台灣的你我擁有、享有民主社會的堅強後盾,我們有言論自由、集會遊行自由、訴訟權利、不被國家侵害的基本權利保障,這一切自由權利的基礎,不是憲法,也不是法律,而是一支有保家衛國能力的軍隊。這支軍隊中的每一個軍人,無法享有與一般人相同的基本權利,他們須要嚴格的訓練,須要服從長官的領導,須要實施一人犯錯全隊受罰的連坐處分,原因無他,我們的民主成果須要它的保衛。

  現在是承平時代,有許多聲音要求軍中人權,例如攝氏35度以上,不准操練,但問題的重點在於,應該去要求我們的敵人,攝氏35度以上不准攻打台灣。又如夏天,軍中要有冷氣,但戰爭一開打,可不是在冷氣房中打電玩戰爭,而是在大太陽底下或大雨中,真槍實彈的殺戮。或者要求冬天不能如何如何,說實話,這些都應該去要求我們的敵人,而不是要求我們的國軍。

  大家都知道「養兵千日,用在一時」,但卻在承平時期,要求軍隊不能如何如何,而要如何如何,這樣的軍隊是不能打仗的,而我們現在享有的自由權利更可能隨時會消失。

  最近的氛圍,讓國軍士氣重挫,或許,吾人可以將洪案看成是改革的契機,但希望這個契機是讓我們的國軍戰力更強大,而不是在敵人來臨時,成為不堪一擊的潰敗之軍。同樣的,個人也希望,不論台灣社會未來的發展如何,我們都要保有多元,而非單一的民主價值,我們可以不同意別人說的話,但要尊重別人也跟自己一樣,享有相同的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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