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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楊堅》讀後(蒙曼著,2012,台北:麥田)上
2013/05/10 08:18:18瀏覽298|回應0|推薦1

  中國歷史上有兩次非常重要的統一,第一次是秦始皇統一中國,第二次是隋文帝終結南北分裂,統一中國。然而,這兩次的統一各有不同的意義,秦始皇的統一是華夏民族的統一,隋文帝的統一則屬於民族融合的統一,後者的難度高於前者。本書即是民族融合統一的主角隋文帝楊堅的歷史。

  楊堅能從北周奪得政權稱帝,有其天時、地利、人和。魏晉南北朝三百年的分裂,已到該結束的時候了,這是天時;楊堅父親楊忠是西魏十二大將軍之一,屬於關隴貴族集團的核心,這個地利條件,讓其後來能與北周皇室聯姻,得國於孤兒寡母之手。而北周宣帝的荒唐殘暴,不得人心,讓楊堅迅速得到多數官僚的支持,這是人和。就這樣,一個新政權建立。

  新政權建立後,第一步是思考如何讓政權走得穩、走得遠。楊堅推動的一些政策或制度,有的是新創,有的是延續或修正,雖然未能讓隋朝建立可長可久的政權,但有些政策或制度卻影響後世好幾個朝代。第一件是中央官制的改革─三省六部制。第二件是地方制度的改革─州縣二級制及地方佐官由中央任命。第三件是法律制度的改革。第四件是用人制度─科舉制。第五件是輸籍定樣與大索貌閱。第六件是推行文教。

  首先,是三省六部制。三省即內史省、門下省、尚書省。其中,內史省負責草擬政令,長官叫內史令(即唐朝的中書省及中書令);門下省負責審核政令,長官叫納言(即唐朝的侍中);尚書省負責執行,長官叫尚書令,但實際的領導在副首長─左、右僕射。六部是設於尚書省底下的六個行政部門:吏部、禮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即唐朝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隋朝新的中央官制有幾個特點值得我們注意。

  第一,宰相由個人變成機關的負責人。也就是說,之前的宰相都是由皇帝先任命個人,再由其組成宰相機關,現在變成先有宰相機關,再由皇帝任命宰相。這樣的轉變顯示,宰相一職已由皇室的私屬變成政府公職,亦即政府部門逐漸脫離皇室而獨立。

  第二,從另一方面來看,宰相從一人獨當一面,變成三省長官組成宰相集團,亦即宰相權力,從一人變成三人共同分享。從某種意義來看,宰相的個人權力下降,但相對的,皇帝的權力得到提升,這是相權與皇權原本的平衡逐漸被打破,到後來的明清時期,我們看到相權一直被削減,皇權一直在提高。

  第三,三省六部制顯示決策與行政的分離。其中,內史省和門下省掌握決策權,但不管執行,而尚書省掌握執行,即行政權,但不管決策。

  第四,三省六部制也顯示決策的理性化。任何一項政令,從草擬,審核到執行,代表在皇帝做為最高領導人的基礎上,經過三省首長的集思廣益,最後生效執行。就某種程度來說,這樣的決策過程,可以減少行政上的失誤,提升決策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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