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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2 17:35:53瀏覽1325|回應0|推薦1 | |
看完《哈佛瑣記》,又喚醒記憶中念大學時認識的學者,以及準備國家考試時認識的學者及其理論,原來他們的影響力這麼大,歷久不衰,連作者吳詠慧(本名黃進興,2008年當選中央研究院院士)1992年的著作《歷史主義與歷史理論》都是台灣歷史系學生必讀的作品。看完本書,回憶歷歷在目,猶如回到故鄉,真如目次頁前所寫的那一句話:「人無法選擇自然的故鄉,但人可以選擇心靈的故鄉。」 John Rawls著有《正義論》(本書譯為《公義理論》)(A Theory of Justice)一書,書中提出的「正義原則」是國考行政學或公共政策的內容之一,其內涵可分為: (一)自由(平等)原則:係指先保障「所有人」憲法上的自由權。 (二)差異原則:又可分為兩個次原則 1.要求社會經濟上的機會對「所有人」開放。 2.在保障所有人之後,再針對「弱勢者」更進一步的保障。 例如:國家考試中,高普考中有原住民行政職系,也另有原住民特考,不同之處在於:前者,大家都可以報考;後者,只有原住民族身分者才可以報考。也就是理論說的,在社會經濟上保障「所有人」的機會之後,再針對「弱勢者」更進一步的保障。又如身心障礙特考也是相同的意思。 換言之,政府對弱勢團體的保障,或者所謂的公平,並不是先保障「弱勢者」,再針對所有人加以保障。而是建立在先保障「所有人」憲法上的自由權,接著,在社會經濟上的機會對「所有人」開放,之後,再針對「弱勢者」更進一步的保障。這樣的順序好像與一般人的想法不同,但是,此理論平衡了避免為保障弱勢者,而造成對非弱勢者的不公平。 「但是先生」史華慈(Benjamin I. Schwartz)教授以及 結構功能學派(structural functionalism)大師帕森思(Talcott Parsons)先生的社會體系論、當代行為主義大師史基納(B. F. Skinner)的「行為論」(behaviorism),孔恩(Thomas 法國年鑑學派,是個人念大學時非常有興趣的一個歷史學派,當時正好有留學法國的清華大學經濟系教授 附錄〈韋伯的《中國之宗教》〉一文,不僅與歷史系的學生有關係,也與國家考試有關係。因為韋伯(Max Weber)曾出版《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的精神》一書,來說明貌似合理的資本主義運作制度的背後,卻由不合理的新教倫理支撐。後又撰寫《中國之宗教》,試圖找出資本主義不能在中國開展的原因(因為儒家與道家缺少「轉化俗世的力量」)。 最後,哈佛法學院採取的「蘇格拉底式教學法」,以及商學院的「個案教學法」都是台灣耳熟能詳,並已引進台灣的大學教學中。 總之,這本書讓我找到了「心靈的故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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