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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是無辜的 告寵物主七宗罪
2017/03/16 13:29:51瀏覽140|回應0|推薦0

以下內容為三十年生活觀察和親身體驗的經驗之談,純屬"客觀"報告,如有引起看倌不安,敬請自我反省是否心靈太脆弱。

幾十年的生活智慧告知,養寵物的人,尤其飼養貓狗者,最為虛偽和變態。

先旨聲明:把動物帶到城市家居彖養是飼主的原罪。

飼養天竺鼠(港名:蒼鼠)、金魚或雀鳥者,純屬觀賞性質,牠們不會奢望和主人互動,更不會騷擾別人,其罪可恕。但是,貓貓和狗狗需要人的關愛和活動空間,如果主人未能提供充足的兩者,則其罪當誅!

上圖:主人不在,菠蘿油的籮柚就勉為其難送暖吧

告貓狗飼主七大恨

矯情:狗狗是無辜的/_\。實情:狗狗做了傷天害理的事都是天性使然,是主人沒管教之過,是受害者。如是者敵國的士兵就不該殺,他們都是受害者啊!?

無知:我很有公德心會撿起便便。實情:就算立即撿起氣味還是會殘留的。

涼血:我家狗狗不會咬人。實情:咬到人就撇清關係讓狗狗人道毁滅,甚至反告受害者挑釁。

虛偽:我很愛我的狗狗/貓咪。實情:上班上學通勤十小時,下班應酬補習三小時,回家洗澡吃飯滑手機,一天有多少時間和寵物相處? 寵物整天困在家裡盼主人陪伴,淒淒慘慘戚戚...    

傲慢:回家看到牠就很高興 / 不開心的時候看到牠就很療癒。實情:其他時間就不管牠,牠的存在在於牠的效用價值,每個人都有一個價,何況動物!

自義:不喜歡"動物"的人沒有愛心。實情:不喜歡寵物不等於不喜歡動物,對真正愛護動物的人,他們比較想看到動物在適合牠們的廣闊空間活動,而非都市森林。

貪婪:覺得牠很可愛所以要買要養。實情:都說動物不該在四面牆壁中生活,都說牠們淒慘一整天盼一刻陪伴,你的可愛(可惡)賠上一條悲劇的生命,喜歡不等於擁有啊!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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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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