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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修法一:論教會/教徒參與政治
2016/11/21 15:24:56瀏覽92|回應0|推薦0

我對同婚修法感到興趣,緣於我是教師和基督徒,對社會道德演變比較敏感。

近日香港和台灣同時有修法風波。香港有所謂人大釋法,牠解釋一次就等於修改一次,以利其壓制管治。而有署名"平安人"的平安福音堂教會人士發表意見,被視為騎劫教眾,出現"你不代表我"的情況。筆者以為,欲以團體名義發言者,必須獲得團體同意,如果怕人微言輕,何不湊合同道者開山立派,以壯聲勢!

在台灣,同性婚姻修法也引起教會撕裂,變成世代之爭,而年青信徒不會以教會名義發言,似乎出現"教會不代表我"現象,誠可悲矣。然而,我還是尊重教會的保守執念,在全國幾無人敢公然反對之下,甘願犧牲教會形象,冒天下之大不諱,堅持其信念,可歌可泣,令人佩服,亦令人很不佩服。

令人佩服者有二:

一、 歷史上的保守派如民國袁世凱、張勳、萬年立委;香港民建聯(親大陸政黨)和醒目仔(有房或會炒股票者);美國共和黨等等,不是支持者眾多,就是後台夠硬,不若這次孤軍作戰。

二、擇善固執,迎難而上,大無畏也。

不佩服者有四:

一、忽然積極:教會不參與社會事務,反核缺席、反服貿缺席,反同婚就很積極,道德高地盡失,何足言反。

二、理據不明:案情就如輔大夏案,以教外人不明白的語言為論據,強行叫別人接受"真理"。

三、冋流合污:拒與留言污穢者暴力抗爭者割席,雖獲一時延遲修法,然民心盡失。

四、輕重不分:耶穌說現今常存最大者為愛,爾不解釋何謂"愛",卻令人看到爾在攻擊"愛",公然拒絕爾所謂的罪人,倒行逆施也。

教會深受自我審察的毒害,在政教分離的終極教條下,教會缺席很多社會議題,只能對家庭和個人議題發聲,是故于人突兀感,可是聖經沒有叫教徒不參與政事啊。既說良心自在人心,如果一切問題的解釋都只有"神"這個原因,那人為何有思考功能呢? 只懂得搬出"聖經"為問題答案的人根本否定神的創造! 

美國教會曾經反對種族及女性平權,如今又實在支持,如果道德隨社會文化演變,誰敢說同婚不對? 在一代人有限的目光下,如果沒有人人能理解的反對理由,則眾人以為美的事,就只能努力去作。

現代教會應敢於表達聲音,以普通人明白的語言提出見解,不竟耶穌沒有強迫人相信祂,難道我們認為祂太懶惰,要做得比祂好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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