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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4 13:54:14瀏覽425|回應0|推薦1 | |
今年6、7月間,全國教師會與幾個縣市教師會分別進行理監事與理事長之改選,今天恰好是97學年度的開始,我們除了恭喜已經上任的新任、連任理事長外,更企盼教師組織的領導幹部,能肩負起組織再造與發展的使命。以下以筆者實際參與組織運作的經驗,針對目前教師組織發展的瓶頸與組織幹部應努力的方向,提供管見如下。 首先,談組織發展瓶頸方面: 會員參與問題: 要觀察會員參與組織的熱情,最為直接的莫過於觀察組織動員會員的強度,教師組織自從2002年教師節發動十萬人規模的大遊行後,幾年來陸續有過幾次規模不等的抗議活動,然而,會員動員情況似已明顯不若以往,不僅全教會與縣市教師會如此,不少學校教師會同樣面臨會員參與不足的問題,會員參與攸關組織發展,如何重拾會員熱情,是組織領導幹部必須積極面對的課題。 幹部傳承問題: 除了基層會員參與不足外,三級教師會亦面臨嚴重的幹部傳承問題,理論上,作為一個擁有十萬名會員的組織,似乎不應有幹部難尋的窘境,可實際上,絕大多數的學校教師會均有理事長難產或幹部傳承不易的問題,全教會與部分縣市教師會也面臨會務幹部尋覓不易的困境,值得吾人正視。 組織內耗問題: 過去幾年來,全教會與部分縣市教師會產生嚴重的流派問題,不同陣營除了在選舉時各自動員固票外,對於課稅配套、公保優存變革等議題也是針鋒相對,迄今仍無化解跡象,嚴重影響組織發展。 接著,續談組織幹部應努力的方向: 重視組織經營: 依社會運動發展理論,教師組織的發展似已由成長期步入高原期,在法制面未能爭取強制入會前,如何重啟會員熱情,使得組織在既有基礎上更進一步發展,有待組織幹部共同努力。筆者建議,全教會組織部不應僅僅作為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與理監事會的後勤單位,必須深入縣市教師會基層,開展組織教育,承擔組織發展與教育的重要任務;此外,在縣市教師會方面,亦應將深入會員學校視為重點會務工作,相信經由直接面對群眾、教育群眾,當能拉近基層會員與組織的距離,有效提升組織經營成效。 培訓會務人才: 除了現任的會務幹部(含理監事)外,廣大的學校會員更是教師組織的人才庫,針對幹部傳承瀕臨斷層的問題,筆者建議,除應廣泛發掘會務人才外,應針對一般會員與組織幹部設計不同的組織文宣與教育課程,並強制理監事與會務幹部接受特定課程之研訓。一般來說,由於各種主客觀條件之限制,一般會員、縣市教師會會員代表暨理監事、全教會會員代表暨理監事、全教會暨縣市教師會幹部,對於各項議題的理解程度或許不一,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是基層會員,只要願意積極投入,其對於組織重要議案的掌握程度不見得因此少於組織幹部或理監事,同樣的道理,也並非擔任理監事就能深入瞭解各項重要議題的來龍去脈,由於會員代表與理監事必須對重要議案進行討論與決定,更應作會員的榜樣,充分掌握各項議題。 求同存異化解爭議: 有許多會員對於組織內鬥早已感到厭倦,再次建議,全體組織幹部應回歸組織程序解決爭議,既然歷次全教會會員代表大會與理監事會均已對各重要議題做出決議,相關授權小組與會務幹部即應依決議執行。 確立組織發展方向: 有關教師工會之籌組,全教會早自91年7月8日第二屆第三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時,即曾無異議通過「訂定具體時程及步驟全力推動教師適用工會法及工會法第四條修法,並積極籌組教師工會」決議,迄今已歷五年,雖然在教師會的持續努力下,工會法第4條單修已於96年3月22日一讀審議通過,惟教育部迄今仍反對教師組織工會,亦無誠意於教師法中保障教師勞動基本權,未來二年,全教會與縣市教師會應訂定具體時程與步驟,多管齊下儘速完成組織工會之任務。(20070801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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