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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校園霸凌
2016/06/24 16:38:40瀏覽47|回應0|推薦2
自古以來,人類社會本來就是強凌弱、眾暴寡。所以必須建立一個法治社會,以法律維護社會秩序。學校是一個小型社會,是教導和培養學生如何知禮守法,俟進入社會,能成為一個守法國民,進一步對社會有所貢獻,這樣學校教育的終極目標就達成了。

然而自教育部正式宣佈零體罰後,原本已有的校園霸凌,更是變本加厲,如今不但學生遭受霸凌,連老師也遭學生恐嚇,老師自己日日擔驚受怕,又怎麼能保護遭受霸凌的學生?學校教育功能喪失,這些整日逞兇鬥狠者勢必會成為未來社會的亂源。

我個人認為,學校因為上級規定零體罰,於是不知如何管理,加上網路電玩的暴力色情遊戲,國會時不時演出全武行,小孩看了有樣學樣,以致霸凌事件日益猖獗。尤其是一般單純看對方不順眼等而霸凌同學者,因學校無懲戒權,多數學校處理方式都是叫學生道歉了事,這是治標不治本,最後小病釀成大病,導致無法收拾的局面。其實零體罰之外,應賦予老師部分懲戒權,如給學生勞動服務、抄經、靜坐反省思過等,多少都能削減霸凌次數。

最好是學生初犯時,即應聯絡其家長或監護人,讓家庭和學校一起重視此一事件,共同輔導,將學生導入正軌。若是該生處在一個問題家庭(如父入監、母從事特種行業),家長或監護人不肯與學校合作(如監護人過份溺愛子女,覺得是老師找碴),或其本身已無能力管教子女者,最好是通報教育部,由專責單位來解決學生的家庭問題,當然這可能要付出龐大的人力和財力。比如說成立一個特殊學校,高薪聘請有經驗的教師、心理輔導師、精神科醫師、教官等坐鎮,並一律強迫住校,以阻斷問題家庭帶給他的惡習,類似過去的少年感化院,但要比感化院做更人性的輔導,讓學生徹底脫胎會骨。

至於霸凌者本身,已遭黑道或毒品滲透,他們已經有觸法的明確證據者,就需送警法辦,這樣才能將校園霸凌次數降低,學校教育恢復常態。還有常被霸凌已出現創傷壓力症候群者,應到精神科醫院就診,費用由國家支出。

教育是立國之本,國之本在家,當家庭功能無法發揮時,國家必須負起部分家庭管教子女的責任,使學校教育得以順利進行。


(更生日報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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