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3/06 14:07:06瀏覽1299|回應5|推薦17 | |
核四公投在即,但首先吵的議題不在公投本身,而是在門檻如何決定,據報載部分立委主張公投成案門檻降低,對此很明顯是藉核四公投來為本身更後面的公投內容大開方便之門,因此此次的主張很明顯是醉翁之意。
目前我國的公民投票,在通過與否有其限制,通過的標準為: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因此可知這樣的門檻,首先投票率要大於百分之五十,然後再看同意票是否超過二分之一有效票數,同時達成才算通過,反之則為否決。這樣子的門檻其實不能算不合理,畢竟如果不設基本投票率門檻,那就有少數人操控整體政策的風險,這在任務型國大投票中即發生過,當時的投票率僅25%,卻最終產生任務型國代修改善憲法,這樣子的修憲方式造成的後果很大,所以現在在修憲公民投票中,也有類似的高門檻(甚至比公投通過標準還高,憲法修正公投贊成票要超過所有選民總數的一半),即防堵少數人的利益與態度決定多數人的利益。 以公投在我國的實踐,幾乎成為一種綁架與權謀的工具,甚至第一次公投的軍購公投並未通過,當時的政府卻仍然推動軍購案,也正因為如此,公投代表的直接民主淪為一種工具,甚至被當成政治鬥爭的籌碼,影響所及,當一方提出公投時,對抗的一方立刻質疑其動機及正當性,也因此在這時候,公投要讓民眾有信心,不再認為是權謀的工具,建立一個較有正當性的標準十分必要。 而且提出公投門檻要降低的這些人及特定團體,長期觀察他們的言行,可以合理懷疑他們要求降公投的原因,是因為這個公投門檻影響到他們特定的政治訴求,而且不承認遊戲規則,想要翻桌再來,在此時核四公投民氣可用的情形下,趁勢來降低公投門檻來符合自己的口味,其目的不在這次公投,而是為了日後那些重大政治性議題的公投,藉以少數民意及利益來綁架全民。因此對於降低公投門檻的提案,的確不應通過,這只是因人設事、因案設事的做法,最後犧牲的一定是全民的益。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