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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夏端至,驅凶避邪-和屈原無關的端午節習俗與傳統
2013/06/11 16:11:00瀏覽1619|回應0|推薦2

在台灣人的心目中,一年中最重要的三節,分別是:春節、端午以及中秋,一年三節都含有團圓的涵意,端午卻處於民間所謂的「百毒月」之中,且代表一年之中最炎熱季節的開始,因此,無論在歲時的意義及民間習俗上,都有許多特殊之處!

儘管在長期被政治包圍的民俗說法中,端午節一直被視為是一個紀念中國古代伍子胥或屈原的節日,但是在台灣,端午節只是一個典型的驅瘟去疫之節日,高拱乾修的台灣府志說:「端午日,昔人取艾懸戶,採蒲泛酒;今合艾蒲共懸之,謂薄似劍也。以五色長命紳繫兒童臂上,復以繭作虎子帖額上;至午時,脫而投之。所在競渡,雖云弔屈,亦以辟邪;無貴賤,咸買舟出遊。中流簫鼓,歌舞凌波;遊人置竿船頭,掛以錦綺,捷者奪標而去。人家遞為角黍食之;按風土記》,取陰陽包裹未分之義也。」

周鍾瑄的《諸羅縣志》也有類似的習俗:「端午日,家製角黍,懸艾及菖蒲於戶。以五色長命縷繫兒童臂;復以繭作虎子,帖頭上,至午脫之。笨港、鹹水港等處,划舟競渡,遊人雜遝;亦有置竿挂錦,捷者奪標以去。」

至於南台灣的鳳山縣,由於地處更炎熱的氣候帶,更必須加強驅蚊防蟲的工作,王瑛曾的《重修鳳山縣志》,寫得非常清楚:「五月五日清晨,然稻梗一束,向室隅薰之,用楮錢送於路旁,名曰送蚊。門楣懸薄艾兼插禾稗,謂可避蚊;榕一枝,謂老而彌健。彼此以西瓜、角黍相饋遺。好事者於海口淺處,用錢或布為標,三板漁船爭相奪取,勝者鳴鑼喝采,號曰鬥龍舟。午為小兒女結五采紳,男繫左腕、女繫右腕,名曰神鋉。」

上述的記錄,清清楚楚說明了台灣人的端午,是為因應氣候、環境而生的夏季習俗,雖然也有龍舟賽會,卻跟中國的伍子胥,屈原沒什麼關係,反而是跟台灣的平埔族人,還有不少牽連。

台地的龍舟賽會,相傳在平埔族人時代就有了,和水共生的平埔族人,每年都有祭水神之儀,和漢人接觸後,慢慢和端午節的賽龍舟結合,成為一項相當特殊的活動,其中傳說最廣的,莫過於宜蘭礁溪二龍村的龍舟賽會了。

宜蘭礁溪的二龍村,最早僅有噶瑪蘭人居住的淇武蘭部落,吳沙帶領漢人入墾之後,在隔溪之處另建了洲仔尾村,兩村之間只隔了一條比水圳稍大一點的小溪,雖然只是一條小溪,卻淹死了不少小孩子以及婦女,村民們相信這是「水鬼」作怪,必須請出龍船公和龍船母才能制服,於是便利用農閒時期,派出了兩艘龍船在河上來回監視,後來有人認為龍舟都下水了,何不來個比賽,也因此,也才演變成每年一度的賽龍舟,但舉辦的時間並不是在端午節,仍然選在秋收之後,主要的原因是他們一比賽就是十二天,端午節期間農事正忙,怎麼可能要兩個村的人,把工作放下十二天來賽龍舟呢!

日人領台後,下令他們縮短比賽時間,村人沒辦法,只好日益縮減天數,到了二次大戰爆發後,平坦肥沃的蘭陽平原成為盟軍轟炸的重點,賽龍舟的活動也就自然停了下來。

太平洋戰後,噶瑪蘭的淇武蘭及洲仔尾兩個部落,被合併為二龍村,那條小溪自然也就成了二龍溪了,人民的生活逐漸安定與富裕之後,賽龍舟的活動又開始興起,西元1967年開始,更改在端午節舉辦,而且賽期也縮短為一天,儘管如此,每年端午節,村民們仍興致高昂地參加比賽。

自古以來,二龍村的龍舟賽便只有兩個村庄的人參加,因此直到西元1981年以前,每次比賽都只有兩艘龍舟而已,二龍溪太小,可供賽舟的距離也很短,只有一百五十公尺左右,於是他們想出了一個特殊的比賽辦法,就是反覆比賽,從下午兩點鐘開始一直至黃昏,弄得兩隊人馬都精疲力盡了才停止,勝負則以奪標的次數來計算,這個辦法委實不壞,當他們賽完時,每個人都有氣無力了,大概都只想早點回到家裡吃頓豐盛的拜拜,等體力恢復時,村裡的野台戲又上演了,到了戲台下,即使碰到下午恨得牙癢癢的人,也都消了氣了,因此幾百年來,從沒發生過任何糾紛。

西元1981年以後,二龍村的龍舟大賽,改由礁溪鄉公所主辦,擴大成全鄉性的比賽,增加了社會組及青年組,當然原有的部分並未取消,因此場面更動人,競爭更為激烈,每年端午節,吸引了不少外鄉鎮的人士前來參觀,有的甚至從台北等地慕名而去呢!

至於龍舟賽會,相傳始於清乾隆二十九年(西元1764年),當時的台灣知府蔣元焄,在台南法華寺的火抈池,舉辦了一項類似龍舟賽的女子划船競賽,勾起了老台灣人對大陸賽龍舟的記憶,慢慢地端午節賽龍舟又開始舉行,最初也只在台南運河,及至清代中末葉,全台各地的龍舟賽會,成了端午節最重要的民俗活動。

王國璠主稿的台北市歲時紀》記載早期賽龍舟的情景:「扒龍船,亦稱賽龍舟,為端午儀節中最受歡迎者。舊時淡江遼闊,水運暢通。小康之家,風雅之士,多自僱舟船,飾以花錦,放棹中流,一面觀賞龍賽,一面飲酒吟詩,稱之『遊江』。……龍舟長五丈有餘,中寬四尺五寸,樟木構造。舳為龍頭,艫為龍尾,舷繪鱗甲,光澤奪目。俗謂:『百日造船,一日渡江』,可見製作之精緻;船上器物,朱紅木櫂而外,懸鑼鼓各一面,龍首插三角紅旗,俗稱『龍舌』,龍尾亦插角紅旗,書寫『水仙尊王』及主辦單位名銜,曰『尾送旗』。龍舟行事始自五月初一;首由去歲爐主率領全體執事人等,打『龍船鼓』,延道士前導,負龍舟至淡水河邊,焚香點燭,以濤水仙尊王,名曰『請神』(按:也稱為祭江),而後擲筶定新爐主,頭家、祭事及有關人員。初二日,在爐主家續商賽龍舟事細節。至初五晨,再祭龍舟,插香艗首,以示必勝。午時初刻,鑼鼓聲中移舟至水,對方龍舟鳴鑼舉擢,表示歡迎,請之『接龍』。…午末未初時分,仲裁人一聲砲響,鑼鼓喧天,舟如箭出,兩岸觀眾,狂叫猛叫,以助聲勢。』」

賽龍舟一直都是端午節最重要的民俗體育活動,過去它是村與村之間連絡感情的橋樑,現在卻成了以奪魁為重,於是四處雇請佈兵,再也見不到過去和諧、快樂的景象;以往在賽龍舟之前,一定要先祭江及謝江,儀式都相當隆重,端午祭江,由一艘龍舟划至江中焚香禱告,並投擲紙錢及粽子,祈求江可不要危害生靈的安全。活動結束的謝江,更顯隆重:「各子弟班(業餘音樂劇團)僱了大船,繡了彩船排場(即清唱);岸上則四平,亂彈戲(當時台北市歌仔戲尚未大興)及布袋戲不下二、三十台,熱鬧異常。」(王詩琅〈龍船與謝江〉),可惜這種盛況,再也見不到了。

至於粽子,也就是歷史文獻中的「角黍」,目的是分贈親友,相互提醒炎熱之季即將來臨,要特別注意瘟疫疾病…,流傳至今,老一輩的人家,仍需在端午時包粽子餽贈親友,也有一些地區的漢人,會有新婚夫婦的第一個端午並不包粽子,要吃岳家送來的粽子,稱之為「送節」;粽子漸成日常食品之後,「送節」的習俗已不復往昔隆重,但三、四百年前,傳下的遺風仍在。

在台灣,「送節」之俗乃是專門針對喪家而衍生的,家中有人過世,未滿「對年」的人家,碰到任何年節,都不可以舖張祭祀,更不能殺雞宰羊,親友們得知喪家的處境,都會特別製作粽子餽贈,讓這戶人家雖然不能享受年節的歡愉,多少也能感受到人情的溫暖,演變至今,「送節」成了喪家特有的習俗,一般人家都不敢隨便接受親友餽贈的粽子,要不然就要拿出象徵性的錢,代表是買來的。

「送節」習俗的改變,使得粽子在台灣,成了特定的祭祖用品,不只在端午節可以見到,清明掃幕、七月半、中秋、冬至、過年…等,只要跟祭祖有關的節日,都可以看見粽子的存在。

除了龍舟競渡與包粽子之外,端午當天都要插蒲艾,飲雄黃酒,沐雄黃浴等,主要的用意在於消毒與避疾,傳說習俗中飲雄黃酒的目的,乃為驅逐身上的邪魔歪道;也有人將雄黃粉灑在房屋四周,以驅蚊蟲。懸長命紳則是用五彩色線繫在孩童的手腳上,以祈孩子無病無痛,長命百歲。香囊的用意跟長命縷類似,不過香囊是屬於成年人用的。

除此之外,民間更有午時水之俗:「端午節正午汲來的水不會腐敗,能夠長久保存,後日可以用為退熱。又這一天多有用鹽醃漬芋梗(芋莖)和未成熟的葡萄、樹梅等物,後日有消化不良、感冒等病時,據說沖開水而服,頗有功效。…」(王詩琅《艋舺歲時記》),嚴格來看這項習俗,乃是提醒人民,端午節之前,人民都習慣儲水以應生活之用,但過了端午午時之後的水,是不能久放的,畢竟時令已進入炎夏,水放在水缸中,容易孳生蚊蟲,為人民的健康是有妨害的,必須要特別注意才行。

端午節還有那些特殊的民俗活動呢?農民俗諺說:「吃了五月節粽,破裘才敢收進籠」,表示過了端午節之後,夏天才真正開始,而每逢夏季,蚊蟲蒼蠅等開始孳生,若不注意環境衛生,感染疾病的機會較大,而在傳統的社會中,醫技並不發達,蒲艾、雄黃是最好的消毒品,因此也才會有「燃稻梗一束,向室內四隅薰之,用楮錢,送於路旁,名曰送蚊。門楣間懸蒲艾兼插禾稗一莖,謂可避蚊蚋…」(王必昌《台灣縣志》)的舊習。

在拓台之初,台灣是個充滿瘴癘之氣的地方,加上一般民眾並不重視環境衛生,醫療設施更只有土方草藥,因此在中、南部曾先後發生過幾次大瘟疫,民眾開始體會到夏令衛生的重要性,更重視這個「百毒之月」的消毒清潔工作,太平洋戰以後,一方面由於人口的暴增,加上民智漸漸提昇以及醫藥的發達,發生瘟疫的可能性愈來愈小,端午節燃稻梗,插蒲艾、飲雄黃酒的舊習,也逐漸被人們所淡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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