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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妓女受害後不報警
2011/03/13 14:20:08瀏覽329|回應0|推薦0
為何妓女受害後不報警


壹,妓女的話

有編報導指出「四川女孩阿玉是接受本報記者訪問的一個髮廊小姐。4年前,阿玉來到廣東東莞,她的夢想很快被流水線上每月400元的工資打破。和多數性工作者一樣,她的背後是一個渴望她帶來改變的農村家庭。她委身深圳一家髮廊,開始了“小姐”的生涯。此後的1年多裏,阿玉幾次遭到過敲詐、綁架和搶劫。“我一直在忍著,”她說,“如果報警,就算抓到人,我損失更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0條規定,對性交易嫖娼可處以10—15日拘留,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這個數字夠我做幾個月的。” 」〈2008/8/1參訪http://www.hongchen2006.com/bbs/thread-18803-1-1.html〉南方週末

被敲詐、綁架和搶劫後,賣淫女不敢報警,因為對自己沒有好處,自己會被拘留,罰五千元,甚至被勞教,以後,還要出庭指證,要當庭承認自己是妓女,豈非身敗名裂!!!!!!


貳,學者的話

「研究者趙軍還發現:“媽咪”、“雞頭”、老闆,常常勸阻甚至禁止小姐報警——刑法第359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性交易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節嚴重的,將獲刑5年以上。 」〈引自同上〉

因為,老闆等於是為了幫自己而犯法,你怎有法子為了自己被害去報警而害他們因為介紹賣淫罪而被關!!!!!!


參,黑社會〈保護者〉的剝削

「色情業與黑社會的勾結淵源流長。從本報記者暗訪的多處黑道管理者的情況來看,有的公司從小姐的“交易”中抽取高達30%-50%的保護費,有的直接扣押她們的證件,要求定期往特定的帳戶打錢,有的甚至要求上繳全部性交易所得,只給她們固定的吃飯、化妝費用。用毒品來控制小姐是黑道的常用手段。

趙軍認為,非法化、犯罪化的身份,使得她們尋求國家公權救濟的動力很弱。從犯罪學的角度來說,這進一步加重了其被害的可能性。」〈引自同上〉

為何不報警,為何不抗拒,一方面是因為,賣淫女通常也真的需要有個保護者,另一方面,黑社會知道你賣淫的事,你不與他們配合,他們便會去告知你親戚家人你在做雞,會拍下你的裸照寄給你的家人,他們會打人,你報警,除了會被黑社會報復外,還會因為出庭作證而身敗名裂!!!!!


肆,解決方法

學德國,賣淫合法化!!!!!

或者是,賣淫只拘留十五天,不要罰款也不要勞教,也不要收容教育!!!!!!

如此,被害人在被欺負的忍無可忍時,還有可能敢去尋求司法救濟,至於對太兇惡的幫派加害者〈我指,若被害人遇到的加害人太兇惡,是幫派,被害人即使忍無可忍也不敢報警,因為怕被打成殘廢或被殺害〉,則由國家收容被害人,讓被害人遠走高飛!!!!!!!到另一個城市隱姓埋名的過生活!!!!且不要要求被害人出庭指證加害人,因為被害人畏懼報復!!!!!!!!

條件好的女性,都到夜總會去坐台了,她們有選擇性交易與否的自由,不會汙名化的,當妓女的都是次級貨色!!!!!!!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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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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