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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3 12:39:33瀏覽244|回應1|推薦1 | |
死亡的陰影
壹,瑪麗的故事 有個美國婦女叫瑪麗 因為吸毒,被父母趕出家門 結果在男朋友的推薦下,進了一間黑手黨開的妓院 每天要接十幾個甚至二十個客人,連例假日也不例外 她也曾試圖逃跑,但被抓回後,被赤身裸體的毒打了一頓,接著,十幾個大漢一個接一個的輪奸了她, 隔天,還得繼續賣淫 只到人老珠黃,才身無分文的被趕出妓院,十幾年的賣淫所得全被剝削,活在人間地獄,她從來沒有報警〈不敢報警〉 貳,法官判四海幫太子無期徒刑 在香港電影中,常說,臺灣有三聯幫 其實,臺灣沒有三聯幫,據我所知,臺灣最大的兩個幫派是四海幫及竹聯幫 臺灣,有個幫派的太子〈也就是幫主的兒子〉,殺人,搶劫,及強姦 這個幫派是臺灣很大的幫派,幫眾好幾萬人 但,臺灣的法官,仍把他〈這個太子〉判無期徒刑,開庭時,法官還說,你太兇狠了 也許有人說,這個瑪麗好懦弱哦,連報警也不敢 這個臺灣法官,好勇敢哦,連大幫派的太子也敢判刑 其實,不能這樣說,這個美國的瑪麗,沒有比這個臺灣法官懦弱, 這個臺灣法官,也沒有比美國的瑪麗勇敢 因為,美國瑪麗,畏懼死亡,死在死亡陰影中,故,不敢報警 而,這個法官則不然,在臺灣,幫派分子敢去槍殺法官檢察官的機率,比出車禍死的機率小,比中統一發票的機會小〈在臺灣,去超商買東西時,你付了200元,超商會給你一張統一發票,上面寫200元,而且上面還有號碼,二個月後,財政部會公佈一組號碼,若你的號碼,與財政部公佈的號碼相同,你便可以向財政部領200萬〉 若我是那個法官,我也敢判那個太子無期徒刑 若我是瑪麗,我仍會賣淫賣到人老珠黃才被趕出妓院而不敢報警,因為報警會被黑手黨槍殺 為何,黑手黨敢槍殺告他們的妓女,但,卻不敢槍殺辦他們的檢察官 因為,槍殺一個妓女,與槍殺一個檢察官的後果,不一樣 貳-1,是個機率的問題 其實,騎摩托車有機會會死亡,但我仍每天騎,因為,死亡機會不大,故,我敢騎!!!!! 但,指證黑手黨,被殺害機率卻很大,故,瑪麗不敢指證黑手黨!!!!!! 與司法人員打官司,勝訴的機會很小,敗訴而被關的機會很大,故,少數執行局書記官才會欺負人!!!!!! 參,富商被應召站仙人跳 在臺灣, 有個應召集團,替一個富商安排性交易,說要為他找一個空姐,要為他特地由中部調一個很漂亮的空姐上來,結果交易完後,有個人出面說他是某某黑道老大,剛才那個與富商性交易的女子為黑道老大的同居人,結果最後被敲詐勒索一千多萬,後來經過查證,富商才知道,那個女的,其實不是空姐,也不是所謂的黑道老大的同居人,只是一個雞而已 而,人家向這富商拿一千萬,有沒有向他明白的說,「你要拿出一千萬出來,否則我把你斷手斷腳」 並沒有,人家只向他表明兩件事情,「你睡了我的女人」,「我是個黑道老大」;然後,對方〈那個富商〉便懂了,便得到一個結論,便是,「你不拿錢出來解決事情,對方不會善罷幹休」 這個富商,在還沒有付一千萬之前,也是活在被斷手斷腳的陰影中 肆,校園風雲 還有那些人,是活在陰影中的呢???? 有部港劇叫「校園風雲」 在某間高中,發生了傷人案 員警來了,有個女學生目擊,且向警方陳述,也做了筆錄 過不久,便有個流氓,開著車,在路上攔截這個女學生,要女學生上他的車 女學生的老師〈劉松仁〉看到了,要女學生不要上車 結果,那個流氓跟劉松仁說,「我現在要跟她談,你不讓我跟她談,有什麼後果,你要負責」 那個女學生,只得上車 結果,被帶到幫派的總部,被敲詐勒索,被恐嚇,被羞辱 你們想,那個流氓說:「我現在要跟她談,你不讓我跟她談,有什麼後果,你要負責」 那個女學生也聽到了,她還敢不敢不上車,即使那個流氓沒有明講,但,他的意思便是,你不上車,我將不利於你 怎麼不利???? 一般人,聽完這些話,應該都會明白,是指要殺她,或把她斷手斷腳 若,她不上車,便會活在死亡的陰影中,或被斷手斷腳的陰影中 伍,法院執行局書記官 又例如,臺灣法院的執行處書記官,因為很懶,故,不想執行,不想辦一件債務人欠人五十萬的案件,便要求債權人的代理人,撤回強制執行的申請 代理人不肯,因為若撤回的話,再重行申請,還要再交3500元的執行費,而且,再聲請時,時效已消滅了,若債務人去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強執§14〉 債權人便會敗訴,而完全無法受償 結果,這個書記官,很猛,便直接在筆錄上寫「債權人願撤回強制執行的聲請」 然後,逼代理人簽名,代理人不肯,便藉口要上廁所溜掉了,然後,怕的不得了,便辭職了,不敢再去見書記官了 實際上,書記官這種行為,在臺灣觸犯了刑法「偽造公文書罪」,要判七年以下,但書記官,卻一點也不擔心人家告他,反而,把氣出到人家的同事身上 為何代理人不敢去公安局或檢察院告書記官呢???? 第一個原因,因為,檢察官會先把書記官不起訴,然後,書記官再告這個代理人誣告,然後,再由檢察官及法院,把這個代理人,起訴,判刑 故,代理人,面對犯法的書記官,也不敢控告 第二個原因是,你告了書記官後,不論勝訴或敗訴,以後,都會活在陰影中 什麼陰影呢???? 你敢不敢保證,你〈包括你的家人〉一輩子,都不會有案件系屬在法院或檢察院呢???? 何謂「有案件系屬在法院或檢察院」呢???? 例如,你〈我以後的你,皆指一個人本人及其家人〉成為民事案件的被告或原告 或成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或成為民刑事案件的證人 或成為刑事案件的告發人或告訴人 只要你有這種情形,你便是「有案件系屬在法院或檢察院」 若有,若你是原告或被告,法院便會判你敗訴,或重判有罪 若有,若你是犯罪嫌疑人,檢察院,法院,便會把你起訴,把你羈押,把你重判有罪 若你是被害人,檢察院法院,便把行為人,不起訴,或判無罪 若你是證人,檢察院法院,便說你偽證,把你起訴,判刑 若你是告訴人或告發人,檢察院法院,便說你誣告,把你起訴,判刑 除了這些外,還有程式的刁難,例如,經常傳喚你開庭,例如,要你隨叫隨到,例如,故意拖很久才結案 即使你再怎麼小心,書記官也能夠故意創造系屬 例如,你念小學的女兒,騎著自行車上學,書記官把你女兒推倒,你去告書記官,〈便成為告訴人,你女兒成為證人〉,那麼,檢察院法院先把書記官不起訴 然後,檢察院法院,再用誣告及偽證罪,把你及你女兒起訴,重判 你的兒子,把同學打成輕微傷,便被移送少年法院〈少年法§3〉,然後,被勞動教養三年〈少年法§42,1,4〉 只因為,你得罪了司法界,得罪了檢察院法院內的書記官 美國有個少女,因為偷開車上高速公路,結果,少年法院法官判她勞動教養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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