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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9 23:25:00瀏覽380|回應0|推薦3 | |
---黑心食品不能退貨的消費者,將由政府救濟損失! 未來我們將嚴格監督政府,落實這項戰果外,並將再接再厲,要求「衞福部」採行以下兩項措施:
a 政府補償不能退貨消費者之損失,從2013年起追溯適用.
b 2013年起,食安事件中,已將黑心食品丟棄之消費者,取得人證或物證後,由政府比照救濟.
主辦單位:食安捍衛聯盟 社會改造黨徐主席竹民 宜蘭市民代表陳代表明鍾 健保免費連線梅總召峰 「勞資爭議處理與預防實務」作者黃才昱老師 馬英九民怨總部莊召集人嚴 全國產業總工會謝顧問創智 中華產職勞動勞資關係職能發展總會簡理事長川雄 台中教育大學蘇教授伊文 言論自由聯盟蕭主席忠漢 (將繼續邀請關心食安團體與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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