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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聯盟反對台灣管制A片產業
2013/02/24 00:44:30瀏覽887|回應0|推薦3

 台灣管制A片產業,是嚴重妨害人民的言論自由,言論自由聯盟將於2013年繼續推動開放A片產業,提供急需要錢與失業的人民,另一種賺錢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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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情色、思想戒嚴

 

中高盟要求NCC開放A片,促進中高齡就業

 

新聞稿

 

 

G8工業一級強國都已開放A片存在,台灣人民卻在戒嚴體制下,繼續成為地球村的二等公民,中高齡就業促進聯盟為爭取台灣解除最後的思想禁錮---情色戒嚴,以及促進600萬中高齡就業,特別要求曾經留學美國、擔任政大新聞系主任的NCC主委蘇蘅,應拿出新聞系老師爭取言論自由的良知、風範與勇氣,勇敢踏出第一步,挑戰台灣情色禁忌,立即修法開放有線電視與網路,不受刑法第 235條等制裁A片,在限制級區域內,合法播送、散布沒有刪修過的A片,還給人民100%的思想自由、生活自由、閱聽自由、言論自由、創作自由、性慾自由、營業自由等憲法所保障之基本人權。

 

中高盟同時指出,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台灣20y以上成年人共有500萬人以上未婚,離婚與喪偶者合計230餘萬人,因此政府禁止A片合法買賣與播送等,是罔顧與妨害700萬以上能夠選舉總統的「頭家」,性慾自主與人權。

 

中高盟說明,台灣長期以來禁止A片,甚至將刑法入罪A片產業,不僅歷年超過上萬人因為情色問題,誤觸法網,毀其一生,還嚴厲戕害人民思想自由、生活自由、閱聽自由、言論自由、創作自由、性慾自由、營業自由等憲法所保障之基本人權,中高齡就業促進聯盟表達強烈抗議,並強烈譴責政府,在民國七0年代解嚴後,竟然只選擇一般人民不能也不會參選的政治領域實施民主制度,其餘與人民性生活息息相關的權益,繼續維持昔日戒嚴時代落伍、野蠻的思維,全面管控。

 

中高盟強調,實施A片禁管政策,在台灣網路普及,已有千萬人會上網之後,顯得極其荒謬,因為台灣政府如果不敢仿行中共實施網路「戒嚴」,台灣民眾照樣可以透過網路,看光日本加上西方世界,可以想像得到的各種性交表演模式,如2P3P、雜交、獸交、SM等。

況民法上20y以上的成年人,在家中以欣賞A片,只要不影響或傷害任何人,是最自然也最合法發洩性慾的行為,豈會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嫌疑。所以禁止20以上成年人看A片,無異是中華民國政府,上自總統,下自警察,向全世界自承我是老土,是使用3C科技落伍、笨蛋的一群,同時也是台灣政壇充斥偽善與假道學的明證。

 

中高盟指出,大法官已經在666號解釋中,宣告台灣長期以來罰妓不罰嫖的法律違憲,必須修法。所以倘若A片是猥褻品,散布、販賣、製造者統統有罪,單純持有者與屬於消費端的欣賞者,豈能無罪?以毒品論,在法庭上無分自用或非自用,只要與毒沾上邊,都是有罪之人,所差別者,只是處罰方式有輕重之別。

 

另外截至目前,沒有一項國內外研究證實,開放合法A 片會增加性暴力事件,如九十八年加拿大蒙特婁大學(Montreal University)副教授拉瓊納斯的研究顯示,A片狂會把片中情節搬到現實生活的說法,或是他們觀看限制級影片是為了發洩邪惡的性衝動等「通識」,他駁斥是毫無根據。大部分看A片的人是為了滿足「邊緣幻想」,因此推斷他們會發展出犯罪行為並不公平。

 

反倒是A 片合法後會減少性暴力事件的看法,不時有學界提出。李敖大師在94年在北京大學演講時說,「丹麥在開放A片那一年,全國的強姦犯罪率減少了16%,不強姦了,看了A片就好了。同一年,全國偷看人洗澡,窺視,偷看女生洗澡,當然女生也可以看男的。減少了80%。」甚至前政大新聞系教授林芳玫教授在「A片與男性觀眾解讀」一文中補充說,Kutchinsky他是以丹麥的性暴力案件數字研究,在丹麥開放A片那年,性暴力犯罪總數減少三成。

 

明道中學三年級陳同學「看A片有什麼不對」說,丹麥開放片是分三年進行,第一年性犯罪下降25%,第二年下降10%,到第三年全面解禁後下降了30%。在1970年代美國國會任命的猥褻與色情物品委員會調查後發現,性暴力與色情物品之間沒有任何關連。

 

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教授阮芳賦說:「對於犯罪的案例研究也表明性犯罪與色情品無關。例如W. G. Wilson的研究表明:性犯罪者接觸色情品比普通公民要少;Gebhard的研究表明:在接觸和使用色情品方面,性犯罪者、普通公民以及非性犯罪的其他囚犯三者之間,並無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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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的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前二項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的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一律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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