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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6 04:09:56瀏覽243|回應0|推薦0 | |
食安捍衛聯盟針對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屬之「食品安全保護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陳情重點:
一、 食安盟推薦熱心公益之召集人蕭忠漢出任「食品安全保護基金運用管理監督小組」委員一職。
二、 針對該小組運作,建立完全迴避原則,如委員或代表團體出席的委員均不得承接、申請基金補助案。再如委員卸任職務後,三年內,不得任職(含專兼職)食品業或食品業所投資的營利、非營利法人。另外最重要的是,為免瓜田李下,委員所屬或代表的法人,均不得承接、申請基金補助案。
三、 針對該小組運作,應比照台北市政府的陽光、透明與公開決策模式進行,如非屬機密案件,應歡迎記者旁聽;會議資料或內容,保密期間應有一定期限,之後由委員自行決定是否公開。
四、 本屆委員任期縮短為一年,屆滿後,應比照台北市政府公開、海選適當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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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