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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8 00:05:12瀏覽416|回應0|推薦5 | |
蕭忠漢呼籲政府,應本著消費者時間、車資、請假損失等成本效益考量,能挺身而出,為受害消費者服務,引進政府代位求償觀念,由政府收購黑心食品後,以罰金或罰鍰直接抵充國庫支出。
蕭忠漢強調,雖然消費者團體會接受民眾的集體訴訟,但訴訟時間拖延甚久,例如2007年的亞歷山大健身房惡性倒閉風波,6000位受害人聯合提起團體訴訟,打到2014年台北地院還沒有一審結束,另外2011年轟動全國的起雲劑食安風暴,受害消費者們的團體訴訟,打了兩年左右,才一審結束,更屬荒謬的是,六百位起雲劑的受害者,雖然求償金額高達二十四億元,可是主審法官只判給消費者們約一百二十萬元,大家分一分,最低賠償金額是九元。因此團體訴訟只是畫個大餅,讓受害的消費者乾爽而已。 蕭忠漢表示,台灣中下階層的民眾,加上他們的眷屬,算起來來應該超過台灣一半的人口有餘,這樣的數據難道政府算不出來嗎?政府不需這些選票嗎?除非政府算凖了,中下階層的民眾為求三餐溫飽,只能逆來順送,甘為五斗米折腰。倘若台灣目前的執政者如此麻木,如此吃定人民,您認為還有繼續支持的必要嗎?!
發布單位:食安捍衛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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