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6/01 00:15:39瀏覽2081|回應2|推薦5 | |
最近富士康員工接連跳樓自殺的悲劇,引起媒體普遍關注,在一片「新聞海」中,我倒是注意到香港《南華早報》引述深圳人大代表楊劍昌的評論,他說如果政府特別是工會及早介入,果斷行動,(員工自殺)情況就不會這麼糟(根據BBC中文網報導)。這話說的完全正確,講到了要害,不過,在這裡我要談的不是工會,而是楊劍昌。 楊劍昌從一個好公民變成一個盡職的人大代表,這樣的例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是非常多見,有許多人倒是從關心時政的好公民變成了反革命罪犯或是異見份子。 今年五月楊劍昌再度連任,繼續成為300多名深圳市人代中的一員。根據中國的人代制度,楊劍昌是由羅湖區人代間接選舉當選的,這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楊劍昌經驗」能不能複製,怎樣的條件下可以複製,讓中國的民主可以前進,是個大問題。 比較多討論的則是縣、區及其以下鄉鎮人代的選舉,因為這是由直接選舉產生的。依照中國《選舉法》,候選人提名有兩種方式,一是政黨和人民團體的「組織提名」,一是選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的聯名推薦。那是不是想參選人代的人,找齊了十人連署就成了候選人呢?問題沒那麼簡單。 其中一個關鍵在於法律規定「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由各選區選民和各政黨、各人民團體提名推薦」,再「由各該選區的選民小組反覆醞釀、討論、協商,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這個醞釀、討論、協商要怎麼進行,會有什麼結果,自然是大問題。 不過,三十年來,不斷有「參選運動」出現。1979年《選舉法》實施縣一級人代的直選,不少大學生投入競選運動,有八人在北京市海淀區當選。87年李淑嫻在海淀區,92年曾建余在四川瀘州市,98年姚立法在湖北潛江市等也都先後當選過人代。2003年,深圳、北京、湖北、四川等地更出現進群體參選的現象,知名的維權人士許志永等人當選,許志永後來連任,至今仍是海淀區人代。 除了選舉,還有罷免。今年4月,湖南潊浦縣選民罷免了一位因案被判緩刑的人代,然而評論界普遍認為,這是官方動員型的「打死老虎」罷免,因為民意與官意正巧吻合,所以罷免順利通過,但是卻缺乏「複製」意義。多年來,在天津、湖北、深圳、新疆等地都有許多選民提出罷免案,卻遭阻撓而無法成立。 看到中國各地的這些民主案例,我們自然會想到,中國有沒有可能和台灣當年一樣,民主力量逐漸以合法選舉的方式在體制內生根、衝撞體制。或許,以中國幅員之廣、保守力量之大,很難如台灣一樣出現地方包圍中央的局面,但在一些地方或許有機會出現「民主割據」、「民主試點」,一點一滴的改變中國政治,直到水滴成河的那天。 |
|
(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