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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6(己亥記事—桐始華)尊重
2019/04/06 02:39:50瀏覽624|回應0|推薦9

剛領到志工證的那年,
一位朋友借給我他珍貴的Canon EF 300mm f/4L IS USM,
開啟了我拍蝶拍鳥的旅程,
和我約了把東西交給我時跟我說了這顆鏡頭該注意的事項,
然後他告訴我
用完後想還給他時不需要刻意和他約,
放在他常去的那個辦公室,交待一下就好。

當時我大約楞了有五秒鐘,
以我這硬到和石頭差不多的腦袋,
真的很難理解
如果這東西是你親手交給我的,
那我有什麼理由可以這麼草率地處理這件事?
不管他是擔心我會找不到時間還得費心和他約時間,
還是不喜歡這麼多正式的一來一去的繁文縟節,
我都無法說服自己選擇這樣的做法。

半個月之後我和他約了時間把東西還他,
即使對方覺得這樣實在麻煩了彼此,
但我還是覺得
無論如何,
既然是你親手交到我手上的,我也必須親手交還給你,
就這麼簡單。

事隔三年,
我成為有東西可以借給朋友的人,
有另位朋友因事向我開口借了相機和鏡頭,
我知道那件事對他來說十分重要,
而我也相信他該會善待我的相機,
於是不說二話答應了他,
也特地約了時間把東西送到對方手上!

只是沒想到,
這借出去了的相機竟然在幾天之後突然出現在公司櫃枱,
我走進公司後,看著桌上熟悉至極的相機包開口說了一句:
「那個包,好像是我的相機包欸!!」
旁邊的人才說
「對,是XXX要還給你的。」
我抬頭一看時鐘,
晚上八點,
這是正常來說他正好要下班而我正好進班一定會見到面的時間,
他連用通訊軟體跟我說聲「東西會請值班人員交給你」之類的話都沒有,
我就這樣莫名其妙地收到別人要還給我的東西,而對方根本不在現場。

或許你會說
對方應該是因為很忙所以才沒有把該做的事做完整,
也或許這"該做的事"從頭到尾就只是我認定的,
自始至終都不在他的認知之中,
用我的標準去量度別人是一種十分殘忍的自私,我懂,
我也不會否定所有的可能,畢竟這世界能發生的巧合無奇不有。

不過,
我確定一件事,
那就是
我不會去問他為什麼他會把要還給別人的東西用這樣的方式歸還,
他有絕對的權利可以決定自己要怎麼做人處事,
我無權過問。
但我也有絕對的權利選擇能把別人親手交與的東西也親手奉還的人才繼續當朋友。

或許你會說,
不過就是還個東西,
對,這真的只是件小事,
但就從這樣的小事足以窺見一個人對人對事的尊重有多少。

我沒說我很會做人,
但我始終願意試著讓和我相處的人覺得受到尊重。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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