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10/19 14:27:33瀏覽389|回應0|推薦0 | |
《黃帝經》的觀國之道 該經提出觀察國家興亡的徵兆和一些應該避免的行為,並提出「三名」、「六枋」、「七法」、「八正」的標準來要求領導者領導國家走向太平富強康樂之境,現分述如下: 1.觀國六順 《經法》從正面觀察國家興盛的「六順」。一是主不失其位,二是主惠臣忠,三是主主臣臣,四是上下不斥,五是主執度,臣循理,六是主得位而臣輻屬。其原文如下: 凡觀國,有(六)順。 主不失其(位)則國[有本](本人按:王寒生認為是「安寧」。) 臣失其處,則下無根,國憂而存。 主惠臣忠者,其國安。 主主臣臣,上下不斥者,其國強。 主執度,臣循理,其國(霸)昌。 主得[位],臣(輻)屬者王。 2.觀國六逆 觀察一個國家情況,有六種不正常的現象,對於國家是不利的。這六種不正常的現象:一是其子父,二是其臣主,三是謀臣在外位者,四是主失位(包括兩種情況:一、臣不失處。二、臣亦失處。)五是主暴臣亂,六是主兩。其原文出自《經法》如下: 其子父,其臣主,雖強大不王。 其謀臣在外(位)者,其國不安,其主不(悟),則社稷殘。 其主失(位),則國(無)本,臣不失處,則下有根,[國]憂 而存主失(位)則國(荒),臣失處則令不行,此之(謂)(頹) 國。 [主暴則生殺不當,臣亂則賢不肖并立,此謂危國]。 主兩則失其明,男女(爭)威,國有亂兵,此(謂)亡國。 3.亡國的六種危險情況 在《經法‧亡論》中首先提出構成滅亡的六種危險情況。一個國家具備了這六種情況,一定滅亡。在談「六危」之前,其序文警告說:「凡犯禁絕者,天誅必至。」然後才一一展開其內容如下: 一國而服(備)六危者,滅。 所謂「六危」是:一曰嫡子父,二曰大臣主,三曰謀臣[反]其志,四曰聽諸侯之廢置,五曰左右比周以壅塞,六曰父兄黨以拂(違抗)。六危不勝,禍及於身。 4.犯「三不辜」者亡國 一個組織的領導人,如果濫罰無辜,而製造冤情者,自然無法繼續領導下去,一個國家或者是事業體法令廢弛,必會敗亡。其原文如下: [三]不辜:一曰妄殺賢。二曰殺服民。三曰刑無罪。 5.勿犯「三壅」 陳鼓應認為「三壅」論三事,即后妃代表的外戚勢力及大臣各自專權、地方與中央爭權、外戚與權臣合共專權。這顯然是在補充說明「六危」的幾種變異組合情況。在《經法‧亡論》中的原文如下: 一國之君而(備)三壅者,亡地更君。 三(壅): 內位勝謂之塞,外位勝謂之拂;外內皆勝則君孤直。以此有國,守不固,戰不克。此謂一壅。從中令外謂之惑,從外令中謂之賊。外內遂爭,則危都國:此謂二壅。一人擅主,命曰蔽光。從中外周,此謂重壅。外內為一,國乃更。此謂三壅。 6.勿逞三凶 《經法》嚴重警告說:「一國而備三凶者,禍反自及也。」原文為,三凶,一曰好凶器,二曰行逆德,三曰縱心欲:此謂三凶。 從上可知,該經對於國事觀察入微,且直言無諱,對中華民族的開展奠定了「理至觀察行事」的良好基礎,難怪在西漢初年盛行黃老之學而使國劫強盛,後此書湮沒良久對於歷代領導者而言,無疑是缺少了一本實戰治國的教課書。(完) 請參閱: |
|
( 知識學習|健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