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能感覺到自身的存在呢
為什麼能感知到心靈的情緒呢
為什麼能意識到靈性的覺知呢
知,即是存在唯一的意識狀態
透過主客體才能體驗知的狀態
所有相對法則皆為入絕對之鑰
存在,即知曉那如是絕對之境
自知,是轉化身心靈的解碼器
問:親愛的!常常聽人提到存在,那”在”似乎是無法言喻或形容的,一旦說破了,就不是那”在”的本質,那又如何去理解或詮釋呢?
答:可以先去想想:為什麼能感覺到”存在”呢?
問:因為有身體呀,可以真實的碰到;因為有心靈呀,會快樂會悲傷,有各種情緒的感覺;因為有靈性,所以可以意識到超出身體或心靈覺知以外的感知,有別於感官的知覺,也許是愛吧!
答:發現什麼沒?
身體能碰到,心靈能感覺到,靈性能感知到,都是因為有了主客體的相對而來.即若沒有先分裂出一個真實的身體,感覺的心靈,感知的靈性,生命又該如何去進行一切體驗?
透過分裂而來的相對,開始進行著拼圖式的體驗,意識會先在相對裡進行單向的認知,即存在是向外探求的自我認知開始定義.待定義出四分五裂且支離破碎的自我認知後,便開始往內挖掘與推翻,自我探究出原來外在是內心世界的投影.
存在,必須透過相對來體驗,即如是的存在,必須由分裂而來的相對體驗,如同攬鏡自照般的窺見存在的真實全貌.
問:由相對體驗絕對之境?是指分裂出相對是必經的過程嗎?這是不是指投射呢?
答:舉例來說:人們口中常對”變”與”不變”做了各種定義,然而定義出來的真相,都不會是真相,都是探究真相的過程.
”變”人們常定義為無法維持相同的一切即為變;”不變”是指相同沒有任何差異的一切為”不變”,但事實上無論是定義出來的變或不變,只有在相對而來時存在.因為都是從”相對”裡去下定義與註解.變來自於主客體比較,即相同為不變,不相同為變.同理,人們口中常說的永恆與無常也是相對比較而來的定義與詮釋.
所有能詮釋的,下定義的,都是相對的投射,都是為了知曉絕對的過程體驗.
存在,即無關變與不變,即本來的樣子,時時刻刻的當下為存在的真實本貌,沒有分裂而來的相對可定義與比較.
試想:存在,只有一,沒有任何相對的他一時,那又是怎樣的情境?
問:存在,只有一,沒有任何相對的他一時,還能說什麼嗎?
答:是呀!確實如此.
存在的絕對套用在時間上,即惟當下的永恆之境.
存在的絕對套用在空間上,即如是的意識體狀態.
存在的絕對套用在意識上,即涅盤的大自在之顯.
這意識的生起變化與了了分明,都彰顯在自身的知裡,即默默心知肚明的知,無法他證.意識完形的脈絡條理,就在充滿覺性的自知下擴展,一切的轉化力量,即從知(愛)開始.
問:轉化力量從知(愛)開始是指什麼呢?
答:存在,是絕對的一.完全靜默的如是.所以,當自身對萬事萬物有了什麼覺受,有了什麼感知,有了什麼體驗,就必定會以自我投射方式接收存檔.
轉化的力量是指:心識在一邊投射的同時,覺性在另一旁解碼,當定義出什麼時,也就拆解出定義始於投射,還原到如是純粹之境時,也就只有純粹體驗之境.即存在的如是之境,只有純粹選擇與純粹創造去進行純粹體驗.
好比是遭遇過一場失去至愛的傷痛,失去至愛的如是之境,心識一邊進行悲痛的投射體驗,覺性在另一旁解碼,即創造更高的自我圓滿版本:失去至愛的錐心之痛,始於”失去”的恐懼與痛苦之投射,事實上,透過那失去至愛的體驗,發現自身早已具足那永垂不朽的愛意,並不因為有與無”至愛的對象”而有所增減.自身可以選擇繼續傷痛,也可選擇永恆的喜悅,因為無論創造出那種版本的選擇,都是見證出自身早已具足圓滿(愛)的見證.
愛,是了悟整體存在的知
知,是愛的最高版本表達
轉化,就從徹底自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