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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4鳥籠公投與博弈公投
2012/10/28 17:16:14瀏覽188|回應0|推薦0

自從立法院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後,態度最為積極的當屬離島中的離島─小金門(金門縣烈嶼鄉),烈嶼鄉公所不僅多次表達強烈意願,更於民國9845日舉行「是否同意觀光賭場設立於烈嶼地區」的「諮詢性投票」,總共有1,630人投票,同意於烈嶼設置觀光賭場的計1,131票,同意比例接近7成。

表面上,接近7成的同意票似乎反映了小金門居民對觀光賭場的支持度,實際上,烈嶼鄉公民數共有6,192人,「諮詢性投票」之投票率僅達26.3%,要據以推論小金門主流民意支持設置觀光賭場似嫌牽強。

雖然烈嶼鄉公所辦理的「諮詢性投票」投票率低於3成,不過,如果將其作為檢視現行「公民投票」與未來可能舉辦的「博弈公投」的參照點,此次「諮詢性投票」所凸顯之問題,殊值吾人進一步關注。

眾所周知,依現行《公民投票法》相關規定,從公民提案、連署、到投票,不僅程序繁複,通過門檻之高,更注定「公民投票」只能是「鳥籠公投」,這也是歷次全國性公民投票之發起皆由政黨主導,且全數遭到否決的根本原因。再以該法實施以來全國第一件也是唯一一件「地方性公投」─「高雄市小班公投」為例,該次公投共開出62,068票,其中,贊成56,375票,反對5,432票,雖然同意票比例高達91.21%,但因其投票率僅達5.33%,遠遠未能觸及法定門檻,因此該次公投結果仍視為否決。

相較於《公民投票法》的超高門檻,「博弈公投」的母法《離島建設條例》第10-2條卻明訂:「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2分之1同意,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2分之1以上之限制。」依此規定,無論投票率有多低,只要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博弈公投就算通過,易言之,如果烈嶼鄉公所舉辦的「諮詢性投票」結果,出現在未來由金門縣政府辦理的「博弈公投」中,金門縣即可依規定設置觀光賭場。

就法制面而言,一緊一鬆的鳥籠公投與博弈公投剛好是兩個極端,剝奪國民主權的鳥籠公投固然應儘速予以修正,草率立法的博弈公投同樣值得檢討。持平而論,由於設置觀光賭場可能嚴重影響離島居民生活,為求慎重,反而應增設通過門檻才是。眼前除呼籲國會儘速修正《離島建設條例》,更期待離島居民能積極參與博弈公投之討論,以從根本提升重大公共政策之決策品質。(20090514台灣立報咄咄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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