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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1 15:31:31瀏覽2382|回應0|推薦8 |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報導「洩漏百餘人個資,屏東縣府挨告」 屏東愛鄉護土自救會反對縣府興建火葬場,卻赫然發現成員的身分證字號、電話、地址成了環境說明書附錄資料,放在環保署網站上,供人點閱、下載,個人資料「全都露」。自救會昨天按鈴控告縣長曹啟鴻等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求償兩百萬元。 屏東縣府可能成為個資法實施後挨告首例,縣府坦承處理過程未盡周全,相關單位接獲反映後,第一時間即撤下公告;並表示未來會落實個人資料保護。 無論如何,看來屏東縣政府會依照國家賠償法程序賠給當事人,共計23人一筆賠償金。 個人初步估計,每個人賠償金額應該不會超過1萬元,以1,000元至5,000元為合理。 請參考【圖解個人資料保護法】 【【圖解個人資料保護法】】 國考系列:【圖解法學緒論】、【圖解憲法】、【圖解行政法】、【圖解民法】、【圖解刑法】、【圖解刑事訴訟法】、【圖解民事訴訟法】、【圖解國文】、【圖解公司法】 打官司系列:《圖解刑事訴訟法(打官司)》、《圖解刑事訴訟法(打官司)》 投資理財系列:【圖解不動產買賣】 生活法律系列:《車禍資訊站》、《資訊法律達人》、《捍衛權利大作戰》(五南) 法律人系列:【法律人的第一本書】(五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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