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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命令,三思吧!
2009/08/14 05:26:16瀏覽4922|回應18|推薦55

緊急命令原規定在憲法第43條,後憲法增修條文公佈施行後,為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所取代,其規定如下: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43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比較簡單白話一點,行政機關下個命令,即使違反現有法律也沒有關係。

譬如預算法對於錢的使用有一定的規範,假設馬政府想來個八年八百兆的治水預算,可是此舉明顯違反預算法,就可以透過緊急命令的方式,不必經過冗長的立法程序進行修法,只要立法機關追認即可。

脫離審慎思考的立法程序,本應儘量避免之。

所以,從人民的角度來看,政府機關頒布緊急命令,應該要謹慎為之,有法令就依法令,無法令且實在是萬不得已時,才頒佈有需要的緊急命令。

馬政府顯然是有謹守本分。

現在的怪異現象在於,行政機關認為現有的法令已經夠用了,暫時不需要頒布緊急命令,反而是人民要求政府機關快點頒布緊急命令,不頒布緊急命令反而變成是無能的政府,感覺上實在是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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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馬政府頒布了緊急命令,下場又是如何呢?

批評聲浪恐怕也不會停歇!

你是不是要搞獨裁?是不是想藉緊急命令來亂搞?有災害防治法,為什麼不用?

所以,只要是馬政府認為有必要,現行法令無法處理的情況,自然會透過利法程序或上開程序,來頒布緊急命令,而這個問題也不應該吵到影響救災的進展。

打嘴砲,人人會打,現在就專心救災吧!

拿著這些是否要頒佈緊急命令,或是否要尋求國際援助,不在第一線奮戰的人,尤其是少數的名嘴,根本就是不愛台灣,只會一直打嘴砲喊著愛台灣‧‧‧

如有救災該檢討的地方,救完災再說吧!星期六準備南下當志工,聽說東吳大學有社團要去掃教室,慈濟聽說也要幫忙打掃,聽說還有缺,這些光打嘴砲影響救災者,先去救災再講這些屁話吧!

(本文這麼早寫,是因為夢到馬英九頒佈緊急命令,要把我家徵收作為救難指揮所,還要徵收小V進行救災。驚喜之餘,夢遊跑去樓下見小V最後一面,等到醒來時發現沒帶家裡的鑰匙,折騰了半天才進了家門,又繼續夢遊寫完了這篇‧‧‧如有錯誤,等我夢遊完再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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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3223551
 引用者清單(1)  
2009/08/14 06:23 【歐巴桑的故鄉台灣部落格(政論部落格)】 到底你還是愛台灣?──八八水災六天後之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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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餘觀察家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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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的許多做法其實都是不錯的
2009/08/21 07:57
依法行政是民主最基本的東西,可惜臺灣被一群名嘴糟蹋了。

什麼社會觀感啊,慢啊,其實都是名嘴胡說八道唯恐社會不亂製造出來的。對民眾的誤導是名嘴的最大貢獻。

遺憾的是臺灣的弱智之多,真的超出我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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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陳水扁一定會借機宣佈進入緊急狀態
2009/08/16 23:54

如果是陳水扁一定會借機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大規模調動軍隊,管制謀體,停止一切選舉,然後無限期地當他的總統,把腐敗進行到死。幾百人死亡的災害都可以輕啟緊急狀態,讓政府運行在法制之外,如此給後來者創下先例,如果遇到一位野心總統,實在太容易找到宣佈緊急狀態的藉口,這對於臺灣尚未成熟的民主來說是個巨大的威脅。看來臺灣人只會欺負老實的馬英九,遇到狡猾的陳水扁一點辦法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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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守法治而喪失人性...才是最大的可悲
2009/08/16 15:16

當災難是發生在你家

最好你還是希望一切依法行政...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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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守優越感因而喪失人性..才是最大的災難
2009/08/16 15:05
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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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誰立的?
2009/08/16 15:01

1.註冊,只要動動鍵盤滑鼠,跟你做一樣的事,一點也不辛苦呀。

2.災害妨救法?法是誰立的?到底是佔多數的國民黨立法院?還是負責行政的民進黨?


Shadowsh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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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樓下的那位網友了-為了發言還特別去註冊!
2009/08/16 08:44

時代一直在變 國家的法令也在更新 不可相提並論

簡單的說-9/21時沒有災害防救法,因為9/21定了災害防救法

如果這個法是沒有用的 民進黨中央以下先出來向全國人民謝罪-我們民進黨又欺騙了大家 對不起!

法治的國家就要依法行政-這是老馬依慣的理念

救災也是一樣 現有機制足夠了就不要亂下指示

真要比的話 乾脆就總統宣布戒嚴好了 這樣救災更有效率 順便砍死大家不喜歡的政客 連司法審判都免了 這樣大家會比較爽嗎?不會吧!

所以 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專心救災就好 嘴巴盡量必上免得吃進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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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其實有發動員令
2009/08/16 02:36

馬英九並沒有無能

他並沒有叫不動地方首長

地方首長並沒有跑去睡覺

譬如台東的縣長有在救災直昇機上自拍留念

還有跟災民開玩笑

甚至連部長們都看得見人

坐牛車去發便當

怕雙腳污染災區

還拼命坐在牛車上不讓雙腳沾到泥水

能作秀的都總動員了

所以其實馬總統是有發布動員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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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擔當或無能
2009/08/16 02:29

921時

李登輝立刻動員軍隊

扛起救災的指揮大責

並沒有把責任推給地方首長

這就是差別

這是全國性大災難

88風災比921更嚴重

時至八天了

中央才終於心不甘情不願的被迫扛起當初李登輝第一天就扛起的責任

有能力者 馬上做事

沒有能力者 到處找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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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無能指揮縣市長!
2009/08/15 21:20

馬英九是無能!所以縣市長可以躲起來睡覺  或者派消防車清洗自己的家了!災民受災後的死活  跟地方自治的縣市長無關!

那年底還選個屁啊?

直接總統派任比較省錢  省下來直接發給受災的災民  至少一人可以領到2百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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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重點不是法令 而是執政者無能
2009/08/15 15:07

所以

您的結論

應該可以說:

發不發佈緊急命令都不是重點

事實上是

現在法令就夠了

但救災的情況還是搞得很亂

原因是什麼

白話點說 就是

馬英九 無能

因為現行法令已足夠

但結果還是救災運作失靈 多頭馬車 基層努力 上層卻亂到沒有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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