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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移送書
2008/12/12 14:58:16瀏覽4022|回應3|推薦15

刑事訴訟─第一次打刑事官司就OK!

打官司者必看,準備國考試的法律人必看。

這不是阿扁的自傳,但30個實際案例中,卻充滿著阿扁的陰影;75個表格、流程圖表,以及20餘個訴狀範例,訴說著刑事官司的無奈,也成為必備的訴訟工具書。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檢察官母遭撞身亡」報導

吳姓檢察官母親返家途中,遭洪姓男子駕駛的貨車輾斃肇事駕駛非但未下車查看及協助死者就醫,反而加速逃逸,老婦人送醫仍不治。警方循線追查後,找到洪姓駕駛,查出他冒用失竊車主駕照,逃避警方盤查,訊後把他依殺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針對此案件,先表達哀悼之意。

看到這則報導,殺人罪?實在有些納悶。

這是一起故意撞死人的案件嗎?還是一起過失傷人後,倒車輾斃被害人的情況?或者是記者寫錯了?

(如果顯然還活著,卻不即時救治而導致死亡,則會成立殺人罪之不純正不作為犯)

一般而言,除了上述情況外,一般都是(業務)過失致死,加上肇事逃逸的罪嫌,甚少有執法機關以殺人罪嫌移送法辦,從報導中感覺警方辦案的積極性,似乎高於一般案件的積極性與企圖心,不解!

如果一般小老百姓碰到此案件,警方也這麼積極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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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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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故意吧
2009/01/08 22:16

前兩天

你好像跟我提到這個案子

我猜應該是用"未必故意"吧

對自己人造成如此嚴重的結果

當然會重罪起訴

似乎也無可厚非

J教授(kf0630) 於 2010-01-27 11:50 回覆:

應該只要是肇事逃逸者,通通從重處理

(第二階段的不純正不作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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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
2009/01/07 09:50
這讓我想到我四五年前一場車禍
我騎車撞道前車,前車又去推擠道更前面的那台車
因為更前面有台車違規停車然後突然切出
後來違規停車那台跑了
我擠到那台沒事也跑了
剩下第一台摩托車倒地,腿折斷了
我就報警,送醫院,然後也願意賠償醫療損失,因為第三責任險可以出險16萬元
去探視了兩三次,四天後就出院了
後來就不給我探試了,我出的險他也不要,他要自己出險
然後跟我要5萬元,說要請菲傭的錢
後來我就打算一毛錢都不給他

後來他還搞到調解會去.
說我態度惡劣
不聞不問.....
我聽他講完後,我就跟他說我要出險你不給我出,現在反過來咬我
我就把上面的陳述在講一次給調解員聽,調解員說
[保險出險可以到16萬,你們怎可以人家保的險把人家停掉,另外要求其他賠償,那人家保險的意義何在?另外人家天天去醫院探視你,你居然說人家不聞不問?]
然後就要求看車禍鑑定報告
結果好玩了,車禍鑑定報告認為我的責任在我對我前車負責,我前車要對她前車負責...
然後我前車跑了,變造事逃逸...
請警察抓到那個造事逃逸的...本案終結....我一毛也不用出.....

這故事就完了嗎....沒...

那個婦人穿著法鼓山T桖的老公就說,沒關西,他朋友在一組,他請他朋友重新調查..查完後在跟我講...一組不是刑案嗎....難道我變成殺人未遂...

後來等到現在,我還沒有遇過這案子相關的其他事情出現...平安活到現在
J教授(kf0630) 於 2009-01-08 07:56 回覆:

台北市的話,一組是行政,不是刑案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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驢?
2008/12/12 16:01
如果真的以殺人起訴,沒有過失致人於死,到最後怎麼判?又沒有殺人的主觀構成要件。然後又有 double jeopardy 的限制。檢察官不會這麼驢吧?

是打算先把被告嚇死,然後民事多賠錢嗎?

乾脆多加一個「叛國罪」算了。會偷別人駕照的,怎麼不會出賣自己的國家?哈哈哈。

昏君重申不干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