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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7 08:07:39瀏覽2605|回應8|推薦24 |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太扯,暗處合法停車,挨撞竟有責」報導 一、案例事實 黃姓男子白天將貨車停在路邊停車格中,該路段捷運施工導致路燈不亮,隔天凌晨酒駕機車騎士孫姓男子撞上身亡,高雄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以下簡稱車鑑會)認為,黃姓男子於夜間無燈光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停車,未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為肇事次因。 檢方因此將黃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二、法令分析 為何會認為是肇事次因?難道以後大家停車,即使是合法停車格,也要看有沒有燈光,或是閃警示燈一個晚上(閃到沒電),還是一下車就要把故障標誌拿出來,找個地方擺? 據報導是引用下列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3款 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十三、停於路邊之車輛,遇畫晦、風沙、雨雪、霧靄時,或在夜間無燈光設備或照明不清之道路,均應顯示停車燈光或反光標識。 本條規定應該是非停車格停車之情況,例如未畫線之區域,如果剛好又沒有路燈,就必須要適當之警示,以避免過往車輛行經時發生危險。 如果是政府機關劃設之停車格,應該適用第14款規定:「在停車場內或路邊准停車處所停車時,應依規定停放,不得紊亂。」 三、JC鮮師的看法 法律適用是透過解釋的,如果解釋不當,就會發現這種下巴掉下來的鑑定結果。 黃姓男子對於鑑定結果不符者,可以向高雄市車輛行車事故覆議鑑定委員會申請覆議。 如果覆議結果還是一樣,那以後大家開車都請準備大型電池,只要一停車就開始閃燈,最好打扮成花車一樣,閃到爽。 -------------------------------- 車禍法律識,是每個人都必備的生活常識,本書為了降低非法律人閱讀的困難性,加入近百個圖、表、流程圖,更安插許多實際的案例,讓讀者更能深入其境,成為一位車禍事件處理達人。 好書値得推薦與鼓勵,JC鮮師誠摯推薦這本新書給各位讀者。《博客來連結》 ※捍衛權利大作戰,50個你不知道的權利知識,告訴你被欺負時,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車禍資訊站,一本全方位分析「車禍法律」,包括民事、刑事責任、如何和解、調解、談判,如何請領保險金,都有詳盡又完善的說明。 ※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一本探討兩性法律的絕佳好書,從訂婚、婚前契約、離婚、贍養費、繼承、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等,都有詳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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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