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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3 08:22:30瀏覽1496|回應1|推薦22 | |
●部落格教學內容:《車禍資訊站》第 56~59、152~156頁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酒後硬要送她 撞車雙雙受傷」報導 陳姓男子在一家卡拉OK店喝酒消費,兩小時喝了1/3瓶的茅台酒;凌晨1時許,該店的吳姓女子要回家,陳男不顧酒後開車上路危險,要送她回家。 沒開多久,就因不勝酒力,方向盤失控,撞到道路分隔島,車頭全毀。他下巴擦傷,吳姓女乘客右手脫臼,嘴唇受傷。 吳姓女子是否可以向陳男請求賠償? 可以。 刑事方面,陳男對於吳姓女子負過失傷害之責任,另外還有酒醉駕車之責。 民事方面,吳姓女子可以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陳男喝醉酒了,若有投保強制責任險,保險公司可否拒絕給付?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規定,保險公司還是要賠償給受害人,也就是吳姓女子,但是保險公司給付金額後,可以代位吳姓女子,對陳姓男子行使損害賠償的請求權。《車禍資訊站》第 90~91頁 延伸閱讀重點: ●如果陳姓男子沒有投保強制責任險,吳姓女子該怎麼辦?《車禍資訊站》第93頁 ●吳姓女子是陳姓男子的乘客,為何仍能請求強制責任險的賠償,法律依據為何?(《車禍資訊站》第 94頁) ---------------------------- 本部落格的屬性設定為「教育應用」類,屬於教學性,而非研究型的部落格,為使法律小屋的讀者,能更深入地瞭解書中所介紹的內容,今後本部落格的部分內容,將透過輕鬆的時事案例分析,配合書籍的閱讀,進行網路法律課程的教學。 ※捍衛權利大作戰《請點我》:一本跳脫法律範疇的權利聖經,以近百個實際的輕鬆小故事,藉由詼諧的筆調,帶領讀者進入保障權利的完整知識架構,是國內目前唯一最完整介紹權利知識的好書。 ※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請點我》:一本探討兩性法律的絕佳好書,從訂婚、婚前契約、離婚、贍養費、繼承、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等,都有詳細說明。 ●教材:《車禍資訊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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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