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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求緩刑
2008/09/03 08:20:31瀏覽1746|回應3|推薦20

●部落格教學內容:車禍資訊站》第163~166頁。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前稻江總務長酒駕撞死學生 和解緩刑4年」報導

案例事實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前總務長林繼正,涉嫌酒後駕車,在學校附近撞死兩名剛下課女學生,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審酌被告為人師表卻酒後駕車,造成兩名學生死亡,但考量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賠償完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

法令分析

Q、林繼正與家屬和解完畢後,是否可以請求家屬撤回告訴?

一般人和解完後,都會要求對方撤回民、刑事告訴,所以本案中,林繼正是否也可以請求家屬撤回告訴。

思考一下,

可以參考《車禍資訊站》第163~166頁,

有關「非告訴乃論罪與和解」。

再提示一下,林繼正觸犯的法律是酒醉駕車、過失致死罪嫌.........

好吧!

答案揭曉,

林繼正觸犯的罪名都是非告訴乃論罪,沒有撤回告訴的問題。所以,就算和解,也無法要求被害人家屬撤回告訴。

JC鮮師的看法

那還要和解嗎?

還是有必要,因為檢察官可能會給予緩起訴,法官可能會處以緩刑或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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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JC鮮師輕鬆地看時事學法律,保障自身的權益,徜徉在「山林中荒廢的法律小屋」,面對著和藹可親的JC鮮師,學習法律將是那麼的有趣。

捍衛權利大作戰請點我》:一本跳脫法律範疇的權利聖經,以近百個實際的輕鬆小故事,藉由詼諧的筆調,帶領讀者進入保障權利的完整知識架構。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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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218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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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蠍浪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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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008/09/03 12:08

所以這個人或許是:

應注意---明明有不能酒醉駕車的規定;

能注意---可以選擇不酒醉駕車;

未注意---還是酒醉駕車並且撞到人?


J教授(kf0630) 於 2008-09-03 13:08 回覆:
ㄜ,不是耶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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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不值錢
2008/09/03 11:13

2條人命 真不知民事求償會多少
人命值不值錢 看在什麼位子上
忘了好像是那一個大大提過的對等關係
(經濟學嗎?)

J教授(kf0630) 於 2008-09-03 13:07 回覆:
我猜大概兩個人六百萬左右吧

美美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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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車不開酒..
2008/09/03 09:36

嗯..了解,謝JC老師

不過...終究還是醉不上道最好

人命 很值錢的OK

車禍資訊站~~~萬歲


J教授(kf0630) 於 2008-09-03 13:07 回覆:
記得,你下次不要喝酒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