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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6 00:02:33瀏覽6199|回應2|推薦22 |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違規停車害公車撞殘老婦,判賠780萬」報導 一、案例事實 徐姓老太太騎腳踏車,為了閃躲路邊違規停放的方姓男子駕駛的自用小客車,遭駕駛公車的黃姓司機撞上,致下半身癱瘓。 法院判決客運公司、黃姓男子及違規停車的方姓男子,應連帶賠償徐老太太780萬多元。 二、法令分析 違規停車,又沒撞人,怎麼還會有事呢? 當然有事囉! 違規停車,常見者如下車買便當、接學童上下課等,很多人就直接停在馬路上,惡劣者整條道路都佔住,這些都是法律所不允許。如果與車禍的發生有因果關係,當然就要負過失致傷(重傷)之責任。 以上是刑事責任,還有民事上的賠償責任,本案的780萬元,就是民事賠償的金額。 要特別介紹者,本案有提到一個名詞「連帶賠償責任」,這是什麼意思呢?徐老太太可不可以只向其中一個人請求給付全部的金額? 連帶賠償責任,在受僱人(黃姓司機)侵權的情況下,僱用人(客運公司)及受僱人要一起負責,直到把780賠完為止。 亂停車的方姓男子,屬於共同侵權行為人,也是要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換言之,這三個人要共同將這780賠給老婦人,老婦人也可以向三者之一,請求全部的賠償。 你認為該向誰主張比較有力呢? 一般來說,當然是客運公司。 因為,客運公司不會倒,也通常會有錢賠償。 所以,假設客運公司、黃姓司機、徐姓男子三人責任相同,也就是各三分之一,若客運公司先將所有的錢都賠給徐老太太之後,還可以向黃姓司機、徐姓男子各自應該負擔的三分之一。 780/3=260(萬元) (參照車禍資訊站第45頁) 三、JC鮮師的看法 若是將人撞殘,可能涉及的賠償金額相當可觀,所以每位汽機車駕駛人,都應該思考自己的保險是否足夠? 假設本案屬傷殘一級,肇事者只有一人,分別就(1)未投保強制第三人責任保險、(2)只有投保強制第三人責任保險,及(3)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傷害400萬元(每人)三種情況,來計算自己要負擔之賠償金額。 情況(1)未投保強制第三人責任保險 自己要負擔780萬元 情況(2)只有投保強制第三人責任保險 強制第三人責任保險負擔150萬元, 剩餘的630萬元須自行負擔。 情況(3)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傷害400萬元(每人) 強制第三人責任保險負擔150萬元, 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400萬元, 剩於230萬元須自行負擔。 所以,不要只有保強制第三人責任保險,花些小錢,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可以大幅度降低自己肇事時所要負擔的責任。 (參照車禍資訊站第96頁) ※車禍資訊站《請點我》:一本全方位分析車禍相關的民事、刑事責任、如何和解、調解、談判,如何請領保險金,都有詳盡又完善的說明。 延伸閱讀: ※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請點我》:一本探討兩性法律的絕佳好書,從訂婚、婚前契約、離婚、贍養費、繼承、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等,都有詳細說明。 ※捍衛權利大作戰《請點我》:一本跳脫法律範疇的權利聖經,以近百個實際的輕鬆小故事,藉由詼諧的筆調,帶領讀者進入保障權利的完整知識架構,是國內目前唯一最完整介紹權利知識的好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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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