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08/07/25 08:18:33瀏覽2884|回應2|推薦47 | |
引用文章徵文活動:車禍經驗大分享 筆者之前寫過一篇文章《實案說文解字:吃案》,因為本案已經結束了,把這段故事寫出來吧! A男:肇事者 小毛:淡大學生 和平東路,金山南路口,A男無照駕駛,從內側高速切到外側,強行準備右轉,小毛閃避不及,就撞上車子右前輪滑倒,傷勢蠻慘的,皮膚少掉不少。 A男態度非常不好,尤其是鄰座的女生。但眼見小毛要叫警察來,態度又改好,願意五千賠償,看談不成,一萬元都開出來了。後來才知道是無照駕駛,警察來開單那更慘。 小毛堅持要警方到場處理,反正就是交警到場處理,警方疑似吃案等過程,之前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在派出所搞了半天,A男態度很差,還虧小毛說剛剛要給你一萬元和解,又不願意。筆者當時已經到場,只回了一句要不是無照駕駛,你哪願意拿出那一萬元,況且我們的損害賠償又不止那一萬元。 反正警方不願意做筆錄,A男也不願意賠錢,小毛憂鬱的眼神看著我,我評估小毛有受傷,A男沒受傷,且A男應該是肇事主因,因此跟小毛說不急,先提告,其他慢慢再說。 (這種情況就不要急,反正要急也是對方急) 小毛驗傷單開完,我也打通關節,終於可以製作筆錄了,堅持提出傷害告訴。 (好樣的派出所,實在很想找高層咬你們一下) 然後等交警的初步事故分析表,大概一個月左右吧!也準備好一些醫療及修車單據,總共大約兩萬多元。 案子移到刑事組,當然也就勸雙方和解,A男眼看要移送了,怕吃上官司,也非常願意和解,最後A男就把該付的錢付清,大約二萬多元,這起車禍事件終於結束了。 (後續的故事,筆者就沒介入了,不過聽說當時小毛詢問警方有沒有和解書的範本,警方還是ㄞㄞ叫,抱怨說連和解筆錄還要幫忙印喔!→感覺實在沒留口德,因為不印就算了,印出來的內容還不能用在這起案件,實在是傷腦筋) ※※※非法律人的第1本法律書→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 |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