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7/16 17:32:10瀏覽3078|回應8|推薦15 | |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7旬翁偷情被抓,判賠遮羞費」報導 一、案例事實 75歲的魏姓老先生和51歲張姓婦人去年發展出戀情,張姓婦人的丈夫第一次自己抓姦,但到了賓館不知道房間號碼,第二次又委託徵信社前往抓姦,知道房間號碼後,報警抓姦,查獲妻子和魏老先生同床共眠,還找到兩人親熱後用過的衛生紙。 二、法令分析 魏老先生,75歲,老而彌堅,通姦罪成立,判處兩年徒刑。 民事部份,法院判決賠償張婦丈夫30萬元。報導中表示這是「遮羞費」,還強調是罕見的75歲還被判賠遮羞費案例。 75歲,老而彌堅,真的很罕見。 但是用「遮羞費」這個名詞,就比較不太能理解,因為法律上並沒有這個用法。嚴格來說應該是「慰撫金」或「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三、JC鮮師的看法 據報導,老翁被抓姦之後不久,就因為中風而被送進安養院。顯見男人雖然是下半身主導的動物,但是年紀大者實應控制自己的下半身,否則很多刺激實在無法承受。 突然想起一個問題,如果做到一半,年邁的老翁馬上風而葛屁了,另外一半要不要負擔過失殺人的罪嫌呢? 請作答‧‧‧ 《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一本探討兩性的書籍,婚約、結婚、離婚、繼承、監護、探視、扶養、性騷擾、家暴等議題,是一本守護自身權益的工具書。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97685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