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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6 00:04:15瀏覽2184|回應3|推薦17 | |
資料及照片來源:TVBS「主嫌吸金逃跑,工讀生擔三千萬債」報導 二名高中生為了賺學費,跑到一家期貨詐騙公司當內勤, 香港籍的主嫌早就逃之夭夭,台灣法律你奈我何! 這是多年來,台灣司法界大多只判違反期貨交易法,卻不判詐欺罪的惡果。 況且,詐欺犯對於期貨交易法多會認罪,頂多判個六、七個月,還會緩刑,重點在於代表真的有從事期貨交易,被害人無法求償。對於詐欺罪卻不願承認,一方面通常判刑較重,另一方面還涉及賠償問題。 只能說有些檢察官、法官根本已經算是期貨詐欺集團的幫兇。 -------------------------------- 報導中指出:詐騙共犯的2名學生是男女朋友,現在已經21歲上大學,無力負擔民事訴訟費用,決定承擔下3千萬債務,但心裡想問的是法律是不是缺乏人性! 讓我們看看被害者:「還錢來還錢來!」 被騙光積蓄的婦人,氣憤地追打詐騙嫌犯,因為歹徒打著管理公司當名號,偷偷經營地下期貨,騙了上百人吸金上億。 如果你們是這些可憐的婦人,辛苦賺了一輩子的錢,卻被騙個精光,下半輩子還不知道該怎麼辦,你們這兩隻禽獸還有人性嗎? 雖然沒看到判決內容,但筆者猜測這兩個兔崽子,應該是旁邊敲邊鼓的,配合主嫌假裝有在炒作期貨,賺了一大堆錢,誘騙被害人到處借錢來投資。 如果真如筆者所料,你們這兩隻禽獸還有人性嗎? 你們可知道,多少婦女在你們助紂為虐的行為下,深夜縮在角落中哭泣,明天早上還不知道去哪裡籌錢讓小孩子吃飯,誰才缺乏人性? 筆者幾年前寫了一本「詐騙追緝X檔案」,希望能藉由一己之力,降低被騙的情況,裡面也寫到期貨詐欺,將筆者多年的辦案經驗完整呈現。惟仍見被害人不斷出現,哀哉! 詳細期貨詐騙內容,實在懶得再說了,請參照本部落格相關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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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